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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第一节车辆购置税一、概念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二、纳税人与课税范围(一)纳税人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三、税率与计税依据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应税行为计税依据购买自用应税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销售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其他自用应税车辆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二)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全国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制定。特殊情形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底盘(车架)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提示】此政策只适用于已交过车购税的已税车辆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的情况。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提示】(1)其中使用年限,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2)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2011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A.20000B.18694C.22100D.19083应纳车辆购置税=(221000+1000+4000+8000)÷(1+17%)×10%=20000(元)(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所谓进口自用车辆,指的是纳税人报关进口车辆并自用,不是指购买别的单位进口的车辆。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某汽车贸易公司2010年6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l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A.7.03B.5.00C.7.50D.10.55该汽车买易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2×(25+25×28%)÷(1-9%)×10%=7.03(万元)。(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A公司2010年10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自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0000元/辆,小汽车的成本为800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则该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额为()元。A.86400B.100000C.93919.14D.80000甲企业从某拍卖公司通过拍卖购进两辆轿车自用,其中一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不含税成交价6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20000元;另一辆是已使用6年的轿车,不含税成交价50000元。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元。A.6000B.6500C.12000D.24000五、税收优惠(一)减免税规定(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六、征收管理主要知识点核心规定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车辆购置税纳税环节车辆购置税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报核缴;(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代扣、代收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额退税。(2)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第二节车船税一、概念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纳税人和课税范围(一)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二)课税范围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征收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三、税目和税率税目计税单位每年税额备注载客汽车每辆60元~660元包括电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按自重每吨16元~12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24元~120元摩托车每辆36元~180元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元~6元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什么是驳船驳船本身无自航能力,需拖船或顶推船拖带的货船。其特点为设备简单、吃水浅、载货量大。驳船一般为非机动船,与拖船或顶推船组成驳船船队,可航行于狭窄水道和浅水航道,并可根据货物运输要求而随时编组,适合内河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少数增设了推进装置的驳船称为机动驳船。机动驳船具有一定的自航能力。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车船税以应税车船的计量标准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具体的计税依据,分为辆、自重和净吨位三种:(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货车以“自重”为计税依据。(3)船舶,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2.被盗抢车船的完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某单位2010年4月3日购买奥迪轿车一辆。该省小轿车每辆年税额为360元,则该单位这辆轿车当年应纳税:360/12×9个月=270(元)。某渔业公司2008年拥有捕捞船5艘,每艘净吨位20.6吨;非机动驳船2艘,每艘净吨位10吨;机动补给船1艘,净吨位15.2吨,机动运输船10艘,每艘净吨位7.5吨,当地船舶适用年税额为每吨3元,该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车船税是()。【解析】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机动补给船和运输船应纳车船税。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非机动驳船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该公司应缴纳车船税=(2×10×50%+15+7×10)×3=285(元)。(三)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1、特殊情况下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情况保单应缴项目计算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已向税务机关缴税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免税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为0税务机关已批准减税的机动车减税车辆应纳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1-减税幅度)2、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车船税的计算对于以前年度有欠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应纳税款。车船税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机构不负责追溯2007年以前的欠税。五、税收优惠优惠政策级次执行范围1.法定减免(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2)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5)警用车船;(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2.特定减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六、征收管理基本要素主要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未按规定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年度采用公历年制。纳税地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征收机关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代为缴纳税款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协调配合各级车船管理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管理信息等方面,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加强对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本文标题: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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