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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宋英辉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主讲:电话•E-mail:知识体系•第一编绪论•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二章刑事诉讼基本范畴•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第四章刑事诉讼法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第二编总论•第五章心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六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第七章管辖•第八章回避•第九章辩护与代理•第十章强制措施•第十一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十二章期间、送达•第十三章心事诉讼的中止与终止•第十四章刑事证据•第十五章刑事证明的一般原理•第三编•第十六章立案•第十七章侦查•第十八章起诉•第十九章第一审程序•第二十章第二审程序•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十二章执行•第二十三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二十四章刑事赔偿程序•第二十五章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第四编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第二十六章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国际人权准则•第二十七章《联合国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主要法律•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监狱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人民警察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案例导入【例】王李两家因争用水源而引发纠纷案王李两家分属两村,均毗邻一地下水源。由于所处地区气候干旱,水源短缺,两家常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今年夏季旱情严重,王家兄弟以其所承包土地多于李家为由企图独占水源,并在一次与李家父子的争吵中出手打人,导致李家老父腿部骨折和腰部挫伤,老二受轻伤,还肆意毁坏了李村分配给李家承包用的集体所有的拖拉机和一些农具。事后王家为息事宁人,试图付一笔赔偿金给李家,但仍霸占水源。李家大哥看到父亲卧床难起,十分气愤,叫嚷要以牙还牙,“出了这口窝囊气”,夺回水源,“让王家知道我们李家不是好惹的”。老二则主张“打官司”,向法院“讨个公道”。而李村的村干部为避免事态扩大争斗不止,劝李家道既然王家已作出较充分的赔偿,就不要再另起争端,由村干部出面协调重新拿回用水权,而且只要不到法院去告发,法院是不会理的,这样对大家平安相处也有好处。【问题】如何看待各人的主张?这一纠纷应通过何种途径处理?•现代意义上的诉讼,作为一种解决社会系统中利益冲突的机制和一种专门法律活动,其主要特征有以下4点:•(1)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公力救济”方式•(2)诉讼是一套法定的程序•(3)诉讼是一个运作过程(4)诉讼基本上是一种三元结构系统原、被告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而法官居于其间作为权威的仲裁者解决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和冲突。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种诉讼结构为适应社会冲突和诉讼争议的实际状况可能发生一些变形。比如,在中国的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也是诉讼当事人,他与检察机关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同时充当控诉者。而在民事案件中,各国大都将有独力利益的其他人列为诉讼的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争议者就不限于原告、被告双方。当然,不管怎么变化,三元结构仍是诉讼系统中基本结构形式,在诉讼关系和诉讼系统的运行方式中其主导作用。第一节刑事诉讼简述•什么是诉讼:•诉:告诉•讼:争•原告对被告提出,由裁判者解决双方争议的活动。•中国古代刑事案件的“断狱”•英语:procedurelaw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我国刑事诉讼特征•1.专门机关•2.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4.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进行•二、刑事诉讼阶段•划分标准:•1.直接任务•2.诉讼机关和个人的构成•3.诉讼行为的方式•4.诉讼法律关系•5.诉讼总结性文书•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即严格意义上的刑事诉讼,仅指刑事案件起诉至审判的诉讼程序。•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即扩大意义上的刑事诉讼,指国家为实现刑罚权所实施的全部具有诉讼意义的行为。•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二)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三)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四)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诉讼法是一个国家法律系统中的基本要素。它是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维护社会秩序为直接目标的法律制度。由于刑事诉讼的含义不同,刑事诉讼法也有多种概念。刑事诉讼法的属性•1.程序法•2.公法•3.基本法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关系。•二、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1,保障解决的实体问题: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认定、刑事责任构成和刑罚科处;平等主体间有关人身和财产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而引起的争议。2,适用的实体法:刑法;主要是民商法、经济法;主要是行政法。3,调整对象:侦查、控诉、审判机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关系;地位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关系。4,指导原则和制度安排: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分别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死刑复核制度;上诉不加刑制度等;如:调解原则;财产保全制度;先予执行制度等;如: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证据保全制度等。5,起诉、应诉主体及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追诉为主、个人自诉为辅原则;“不告不理”原则;将应诉主体资格限定为行政机关。6,举证责任:控方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即原被告均有举证责任);被告举证。•三、刑事诉讼法与其他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刑事诉讼法与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监狱法的关系(二)刑事诉讼法与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警察法的关系1刑事诉讼法概述--1.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宪法第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专门机关人民法院(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法院机构设置•中级人民法院内设职能部门和政治部。•1.办公室•2.政治部(内设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3.立案庭•4.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5.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6.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7.行政审判庭8.审判监督庭9.执行局(挂执行庭牌子)10.赔偿委员会办公室11.司法警察支队12.司法行政装备处13.研究室14.监察处纪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3.2人民法院•概念: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性质:国家审判机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是唯一有权审理并定罪量刑的专门机关。•职权:决定逮捕、执行、审判。•领导体制:双重监督(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审判组织•1、独任庭:简易程序•2、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一审:可以是审判员,也可以是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上诉、抗诉:只能是审判员。•3、审判委员会•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3.3人民检察院•概念: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它由国家权利机关产生,并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性质:法律监督机关•职权:侦查、批准逮捕、监督(侦查、审判、执行)、审查起诉。•领导体制:一重领导,一重监督•检察委员会•例题:下列检察院属于同一级别的是:•A、北京市人民检察院•B、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C、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D、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概念: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其职责是负责社会治安保卫工作。•性质: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职权:侦查、预审、拘留、执行逮捕。•领导体制:双重领导(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监狱对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国家安全机关,军队的保卫部门,监狱,各级海关设立的走私犯罪侦查部门4.诉讼参与人—4.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1被害人2自诉人3犯罪嫌疑人4被告人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1法定代理人2诉讼代理人3辩护人4证人5鉴定人6翻译人员•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1)提起正式的控诉是确定“被告人”的前提。(不告不理,必须向法院提出)。(2)需要具备法定的条件。•(3)受追诉人在诉讼过程中不是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地位•(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拥有一系列诉讼权利的诉讼主体,居于当事人的地位。可以通过积极主动的防御活动与追诉一方展开对抗,并对裁判施加积极影响的独立的一方当事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害关系,他们居于被追诉者的地位。•(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还可以成为重要的证据来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1)最基本的权利是辩护权•(2)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4.3被害人•诉讼地位:•被害人在诉讼中可能担当各种诉讼角色。如: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这里指的被害人仅仅是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以个人身份承担部分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1)作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2)被害人基于实现使被告人受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与诉讼过影响裁判结局的愿望。•(3)拥有与被告人相对应的部分权利。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原告人。•(4)尽管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他一般也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其陈述本身也是法定的证据来源之一。•被害人权利与义务:•(1)没有上诉权,只有请求抗诉权和申诉权。(2)对公、检、法不予立案的决定有权知悉原因,并可申请复议。(3)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4)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5)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诉讼模式•职权主义模式:•国家独占侦查权•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国家公诉权,实行起诉法定主义•起诉实行卷宗移送主义•庭审中法官起主导作用当事人主义•侦查是双方收集证据的行为•行使起诉权的主体范围很广泛,如英国严重欺诈案件调查局•案卷材料的移送实行起诉书一本主义•弹劾式诉讼•不告不理•当事人双方地位、权利平等,并且可以在法庭上法官面前互相辩论•法官消极仲裁者地位•纠问式诉讼•不告也理•被告人只是诉讼的客体•司法行政不分•口供定案•混合式诉讼模式(日本和意大利)•注重发挥法官的能动性•注重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总之力图结合职权主义和对抗制诉讼之长而避免其短5.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案例】•被告人邓某,系某化工厂工人。一日,邓某与邻居谷某发生争执并发展到相互撕打,邓某一拳打在谷某的左眼上,造成谷某左眼球摘除的严重后果。某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年,邓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于4月6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于3月30日通知人民检察院,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检察院认为法院未及时通知其查阅案卷,故拒绝出庭支持公诉。•【问题】•根据我国刑
本文标题: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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