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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煤基多联产乙二醇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010年5月建设单位: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1、说明上海化工研究院受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煤基多联产乙二醇中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2、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煤基多联产乙二醇中试项目(2)建设单位:上海焦化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80号(4)建设性质:改扩建(5)建设内容:一套中试装置,主要产品为乙二醇1500t/a,草酸10000t/a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工业区)、4类(龙吴路和黄浦江两侧)(2)现状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空气:根据2009年1月对项目周边地区环境空气及现状监测结果,大气环境中SO2,NO2,PM10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值;甲醇未检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根据2010年2月焦化公司厂界甲醇浓度监测结果,厂界甲醇浓度均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地表水:本项目地处黄浦江上游,根据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近年来黄浦江监测资料分析:临江断面的水质定为Ⅲ类水。pH值,硝酸盐氮、氰化物、总汞、镉、氯化物维持在Ⅰ类水水平;溶解氧为Ⅲ类;高锰酸钾指数为Ⅱ类;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基本维持Ⅰ类水水平;氨氮为Ⅴ类;总磷劣于Ⅴ类;石油类和CODcr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总之,黄浦江临江断面的水质受氮磷污染的情况比较严重。声环境:根据焦化公司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昼间基本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而夜间总体超标,声环境质量欠佳。由于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毗邻黄浦江和龙吴路交通干线,当地工业又较为集中的缘故,厂界噪声即受到交通噪声影响,又受到本企业及周边企业噪声源影响。项目地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项目地噪声排放对居民区的影响较小。4、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鉴于项目产生少量工艺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基本上被去除,不进行废气排放预测评价,所以不设大气环境评价范围。(2)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纳管排放,水环境评价等级低于三级,评价重点进行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3)声环境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外1米。(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风险评价范围为以事故源装置为中心,半径3.0km区域。5、评价重点项目环评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价、清洁生产。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处区域属吴泾工业区及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域内,厂区附近有一定的居民分布。由此确定环境敏感目标为距项目3km区范围内的集中居民区、黄浦江。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工程分析以硝酸与亚硝酸钠为原料制备NO原料气,然后NO原料气与CO、甲醇、O2混合进行酯化反应、羰化反应生成草酸二甲酯,草酸二甲酯与氢反应得到乙二醇、草酸二甲酯水解得到草酸。其中技术关键为草酸二甲酯的羰化合成反应。(2)水、气、声、固废环境影响①本项目建设施工量较小,施工周期较短,因此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②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产生工艺废水、工艺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在采取对应环保措施下,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影响包括:废气:项目废气产生量少,少量工艺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基本得以全部去除;只有少量无组织甲醇排放,排放量0.84t/a,对厂界及外环境影响很小。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部分送公司德士古气化炉作为制备水煤浆用水,不排放;其它进入公司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对当地水环境无影响。新增纳管废水总量为2.08万t/a、CODcr3.88t/a。噪声:主要噪声源为5台气体压缩机,单机噪声强度88dB(A),采用防振安装。经预测,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很小,在厂界最大贡献值为49.0dB(A)。贡献值与环境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厂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不变,所以对厂界及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工业固废21.9t/a,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当地环境无影响。(3)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主要有毒性气体CO,易燃液体甲醇、易燃气体H2。危险源为生产区与输送管道。根据判别无重大危险源。项目事故类型为:物料泄漏后扩散引起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物料泄漏后遇明火产生燃爆事故及生产装置燃爆事故。灭火过程产生大量消防水,直接排放造成水污染事故;根据项目布置,燃爆事故发生的影响范围一般在厂区范围内,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风险评价最大可性事故为CO输气管泄漏后扩散引起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由于项目位于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灭火过程产生消防水直接排放造成水污染事故,所以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杜绝消防废水通过雨水管排放。根据设定事故计算,CO泄漏后扩散,无致死浓度范围,重度中毒浓度范围在40m,IDLHs浓度范围在40m内,轻度中毒浓度范围在100m内,最高接触容许浓度范围为300m内。从设定的泄漏事故预测,下风向浓度达到IDLHs值的最大持续时间在20分钟,少于30分钟。根据项目所在位置及总图布置,在设定事故下,CO管道泄漏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事故,达到重度中毒浓度与IDLHs浓度范围位于厂区内;在厂区外达到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所以对外环境危害不大。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水、气、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废气产生量小,主要废气产生为草酸二甲酯制备过程气液分离排气及精馏排气,废气量仅为18m3/h,含有NO、亚硝酸甲酯、CO、甲醇及CH4,废气拟采用热分解、水洗后、再经过火炬排放。其它场所废气产生量均很小,废气中主要含有甲醇、乙醇、H2,经水洗或经过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基本上可完全被吸收或分解。废水:项目废水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低浓度废水或较易处理的废水,合计废水量20771.8t/a,送公司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纳管排放。另一类为高浓度废水或难处理废水,合计废水量1483.4t/a,送公司德士古气化炉作为制备水煤浆用水,无需处理。公司废水处理装置采用厌氧酸化-缺氧-好氧(A2/O)处理工艺,目前废水处理量占处理能力的78%,运行良好,出水达到纳管标准。本项目进公司废水处理站废水仅占装置处理能力的0.62%,而且废水污染物组成简单,可生化性好,易于处理,有利于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固废:项目固废产生量21.9t/a,其中危险废物16.9t/a,一般固废5t/a。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含化学品废包装袋,这些危废收集桶装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为各种原料废包装料如废木材、废纸箱等,送废旧物资利用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在外送前收集桶装,堆放在危险品堆场,并有防雨及地面收集、防渗漏措施。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生产装置5台气体压缩机,单机源强88dB(A),采用防振安装。(2)风险控制本项目物料使用量少,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较小。厂区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以及雨水口阀门,能有效阻止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水域,减少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3)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SO2污染物总量指标,废水排入市政北排管网。根据沪府办[2007]31号,不单独对企业纳管COD的单独考核。9、公众参与方式及阶段性成果可通过电话、传真、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用地规划;项目采用自主开发的乙二醇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简单、收率高、排污少,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规划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标题:上海焦化有限公司煤基多联产乙二醇中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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