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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分布及比较研究一、研究背景和基本思路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是,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现代经济起步较晚,各地区在自然资源、地理区位等方面差异极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目前我国国情的基本特征之一。我国的宏观区域经济发展经历了由改革开放前的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改革开放后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到90年代中期后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的演变过程。国家区域发展大战略的调整,初步形成了我国东部繁荣、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国家区域开发大格局。而在此期间,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缓,出现“塌陷”,直接影响着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差距扩大的客观现实,要求必须促进中部崛起。促进中部崛起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004年国家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从此中部崛起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中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以来,有关中部发展战略,如何崛起,做什么,怎么做,用什么模式做等问题,己成为社会有关方面及理论界、学术界讨论研究的热点课题。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将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四个中部的城市群写入文件,可以看作是中部崛起战略从理论层面走向实践层面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中部地区要通过其核心区域发展即城市群发展带动中部崛起。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建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可以认为是国家在中部崛起实践层次的重大突破。“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将为中部崛起提供一种崭新的模式,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课题研究的最终目的在于探讨中部崛起的路径和模式问题。中部地区应该如何实现尽快崛起,增长极战略是中部崛起的路径选择,中部崛起需要建立中部增长极。中部需要通过其核心区域即中部四大城市群的发展来带动整个中部崛起。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在资源和环境两大因素约束下实现中部崛起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课题对中部核心区域分布进行了研究,并基于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对中部核心区域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在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例对中部崛起的新模式――“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中部崛起的对策建议。二、中部崛起的路径与模式探索(一)中部崛起路径1、实施中部区域增长极战略是中部崛起的必然选择区域竞争力代表着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效率,是一个区域(省、市、县或其他)在大区域中与同一类区域争夺市场和资源的能力,或在大区域中相对于其他同类区域的优化配置能力,主要强调资源配置能力。根据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区域要有效推进工业化进程和实现经济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增长极。通过增长极自身的不断增长、发展以及对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影响,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佩鲁的增长极指的是经济空间,既可以是产业部门,也可以是城市,还可以是以整体身份参与竞争的城市群。区域增长极是以城市或城市群为载体,区域竞争力最终表现为城市或城市集团之间的竞争。构筑区域增长极的最终目的就是大力打造具有创新能力、能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城市群。因此,中部各省应积极构建促进中部区域发展的空间增长极,优先推动相对优势区域经济发展,发挥其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从而提升整体中部区域竞争力。2、中部城市群是中部地区增长极、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中部地区作为一个人多地少,地域情况特殊,人文历史比较复杂的区域,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低”:一是整个区域的工业化水平较低;二是区域的城镇化水平较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较突出;三是经济国际化水平较低,经济外向型联系较弱。因此对于中部地区来说,选择城市群作为区域的主要发展带动因素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然抉择,也是最好的抉择。在以市场为调配生产要素方式的经济体系下,更多注重的是比较优势。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更易于取得集聚、规模、区位和外部经济的比较优势,因而取得超出地区平均水平的发展。在形成了城市群的经济区域中,由于整个城市群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从而成为区域增长极,通过集聚、辐射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城市群作为区域最发达的地区,是整个区域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与载体,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中部地区现有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相对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就是城市密集区,也即是城市群组织区域。城市群增长极的形成,可以促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最优化的配置,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就等于为区域的经济发展安装了动力强劲的“发动机”。因此,中部城市群是中部先进生产力的载体,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强烈的辐射作用,是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二)中部崛起模式探索1、中部崛起的新思维中部地区的发展采取什么模式,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在实质性实施阶段必须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东部发展的基点是开放,东北发展的基点是老工业基地振兴,西部发展的基点是生态保护,中部崛起的基点应该是依托国内市场的内源型发展模式,这也是说中部经济发展应该是进行自身产业结构调整,由提升产业质量来实现。由于资源和环境的制约,片面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难度越来越大,片面的加工贸易型和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的空间越来越小,中部乃至整个中国需要探索内源型发展模式。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中部地区思考的课题。中部崛起要防止重走东部沿海地区“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老路,要探索新的中部崛起模式推进中部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保护和扩大发展的生态空间。党的十七大在提出发展方式转型的同时,也提出了发展理念转型的问题。提出了,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就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本要求,提出“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环境优先”相对于“经济优先”、“经济与环境兼顾”而言是一个新的发展理念,其要义是通过节能减排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发展方式转变与发展理念转变是相辅相成。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建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探索中部发展模式新思维的体现,也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实践。国家选择中部地区进行试点,一方面是基于东部沿海地区生态承载能力已经不堪重负的事实,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中部地区处在工业化的中前期阶段,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生态承载能力,具有进行“两型社会”建设探索的生态基础和生态空间,更重要的是基于国家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层次的思考。2、设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对中部崛起增长极战略的强化根据上文的分析,认为增长极战略是实现中部崛起的必要支撑,而中部城市群则是中部地区的增长极、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将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四个中部的城市群写入文件,四个城市群进入了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视野。四大城市群战略地位的提升可以看作是中部崛起战略从理论层面走向实践层面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建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可以认为是国家实施城市群为增长极战略带动中部崛起的强化,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将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城市一体化和城市群建设,以前更多是出于省内经济角度考虑,是为了形成一个省内核心经济区,由此带动周边城市发展。而作为国家“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不仅仅是考虑区域的发展,而是在中部崛起的战略背景下具有全局意义。两型社会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建设,不再仅从省级区域着想,而是站在中部地区和全国的层面思考机制与体制问题,立足点更高,影响更大,意义也更深远。3、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中部崛起的新模式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的重大区域战略布局,为中部崛起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模式。在资源日趋紧张、环境压力加大的国际大背景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探求在日益增大的资源环境压力下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将成为承接发达国家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中部崛起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即“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新路,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三、我国中部崛起核心区域分布(一)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中部城市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将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四个中部的城市群写入文件,四个城市群进入了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视野。四大城市群战略地位的提升可以看作是中部崛起战略从理论层面走向实践层面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在国内,此前获得国家宏观层面认同和规划的区域经济,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圈、泛珠三角地区,以及成渝经济圈,均在中国经济版图中举足轻重。中央关于中部崛起战略10号文件对4个城市群的重视,是对中部各省区域战略的肯定。中部6省,4个城市群写入中央文件,缺少了江西与山西,这与各省城市群发展的现状相关。与中部其它4个城市群相比,山西与江西目前还不具备城市群条件。以山西为例:该省现有11个地级城市和14个县级城市,除了省会太原和个别城市以外,城市规模普遍偏小,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普遍较弱。大多数城市由资源开采型的工矿区发展而来,性质相似,综合功能欠缺。而江西省从上世纪90年代京九铁路通车以后,就提出打造“昌(南昌)九(江)工业走廊”,但该地区城市数量少、规模偏小,其对全省的辐射力与拉动力相当有限。在豫、鄂、湘、皖四个城市群被重点规划后,江西与山西两省相继提出了城市群发展规划。江西在“昌九工业走廊”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环鄱阳湖城市群;山西也提出建设“大太原经济圈”的规划,即以太原为核心城市,强化太原与介(休)孝(义)汾(阳)、阳泉、忻(州)原(平)城镇组群的组合发展。2007年12月,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更是对以城市群带动中部崛起的肯定。(二)中部四大城市群发展概况由于发展的历史、自然禀赋等基础条件的不同,中部地区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水平各不相同,导致中部地区的各个城市群规模大小各异,发展水平也不相同。1、长株潭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图3-1)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湘江下游,包括长沙、株洲、湘潭3个地级市及所辖区域。区域总面积为2.81万km2。城市群的三个主要组成城市在地域上沿湘江河谷呈“品”字形分布,三个城市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到50km,近似于等边三角形,属于典型的“经济增长三角”,且三个城市同为湖湘文化的发源地。这种地域空间上的相互接近和共同的文化背景是形成城市群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由于该城市群数量略少,城市群的经济总量和中部其它城市群比较偏小,不能很好地发挥出对区域的推动作用,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目前湖南提出了泛长株潭城市城市群,即以长株潭三市为中心,一个半小时通勤为半径,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图3-1长株潭城市群在湖南的位置图3-2武汉城市圈在湖北的位置2、武汉城市圈武汉城市圈(图3-2)又被称为“1+8”城市圈,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以省会武汉市为中心,在行政区划上包括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等8个省辖中小城市及所辖区域,城市群区域直径大约为100km。2006年末,该区域总面积5.78万km2,占该省总面积的31.10%,是湖北省人口、城市最为密集的地区。武汉城市圈位于长江流域中游地区,处于横贯东西的沪蓉高速公路和纵穿
本文标题:我国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分布及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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