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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第五节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体制第六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节完善人大职权现实效能的思考★三、专门委员会第五节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体制★一﹑人民代表大会★二、常务委员会back(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组成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和会期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人民代表大会(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和组织2.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保证法律和决定的实施地方立法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任免权监督权㈢、基层人民代表大会back二、常务委员会(一)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设立依据常务委员会由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部分代表组成,在代表大会期间不开展活动,不行使职权。在大会闭会期间才行使由宪法规定的职权,并负责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受到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委会是中国特点的一种代表制度。(二)常务委员会的发展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是1954年按宪法规定设立的。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79人。2.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发展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1980年开始建立的。(三)常委会的组成、产生和任期1.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人员统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宪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否则,必须向常委会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这是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的重要措施。2.常委会的选举产生3.常委会的选举任期(四)常务委员的组织机构1.常委会的领导机构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委员长2.常委会的工作机构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国家立法权法律解释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参与全国人大的组织工作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保证实施法律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决定重大事项2、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五)常务委员会的职权back(一)专门委员会1、专门委员会的设立理论2、专门委员会的组成3、专门委员会的职权4、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三、专门委员会back一、代表制理论●强制委托说●非强制委托说●集中代表论二、代表资格条件●代表资格条件是指公民成为人大代表应具有的各种条件的总和。●取得人大代表资格的基本法律条件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非精神病患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第六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一)代表的职责1、代表在开会期间的职责●提出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询问和质询●审议权●参加选举和决定人选●行使罢免权●行使调查权●表决权2、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视察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二)代表的义务遵守法律联系群众协助贯彻执行法律接受监督四、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一)代表的罢免1、对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2、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二)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代表职务back第七节完善人大职权现实效能的思考一、坚持和改善中共对人大的领导(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根本保证(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三)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应接受人大的宪法与法律监督(四)执政党领导人民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二、强化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一)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是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二)观念更新是人大监督制度创新的重要前提和当务之急(三)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过程也是监督制度创新的过程三、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完善人大对人民负责的机制建设(二)提高人民代表的政治质量(三)人大与人大代表都要接受选民与人民群众的监督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一)要注重代表或委员的素质与结构(二)加强人大的组织结构建设(三)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完
本文标题: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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