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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小手册1原油期货简介什么是原油期货石油期货就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品质的石油的标准化合约,是期货交易中的一个交易品种。可简单理解为以远期石油价格为标的物的期货。原油期货是最重要的石油期货品种,其他成品油期货品种还有汽油、柴油、燃料油等。2原油的基本功能经过若干年的发展,石油期货市场的三大基本功能已经基本具备。一是价格发现。二是规避风险。三是规范投机。3中国建设原油期货市场的意义我国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旨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为企业持续经营提供风险屏障。此外尽管欧美已有成熟的原油期货市场,但其价格难以客观全面反映亚太地区的供需关系。推出我国的原油期货将有助于形成反映中国以及亚太地区石油市场供求关系的基准价格体系,通过市场优化石油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原油期货市场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重要实践之一。4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原油期货标准合约方案主要体现三个原则: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1.国际平台我国原油期货合约,将直接引入境外投资者、保税交割以及可用美元/境外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等措施,原油期货有望成为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投资品种,有利于我国争取原油定价的国际话语权。2.净价交易目前我国商品期货的交割结算价都是含税价格,而国际主要商品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则是不含税的净价,含税交割带来国内期货价格偏离市场预期的天然升水。进口商品要经过报关、品级确定、运往交割仓库、注册仓单等复杂环节,在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也提高了交割成本。3.保税交割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交割标的物的一种交割方式。保税货物利用保税仓库在完成进口报关前就可以进入交割环节,不必先行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关税和相关税费,在保持现有交割规则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实现了交割成本的降低和交割效率的提高。5原油期货交易实务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个人开户开户机构为个人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时,个人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三)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已在境内期货交易场所、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开户的,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或者境外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四)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第七条: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者适当性标准。法人开户:开户机构为单位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时,单位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能源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二)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三)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四)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期货交易决策制度,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等业务管理制度,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五)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向开户机构提供和及时更新负责期货交易的部门主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信息的机制;(六)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七)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详情请查阅《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境外投资者准入条件:1.申请成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所在国(地区)具有完善的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二)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具备充足的流动资本;(三)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行为规范;(四)所在国(地区)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五)在境外设立并具有所在国(地区)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六)承认并遵守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及各项规定和决定;(七)净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八)持续经营2年以上;(九)具有满足开展业务所需要的人员、期货交易业务系统、设备和场地;(十)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营能力、诚信状况和声誉,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十一)授权在境内合法存续满一年的经济组织或代表机构作为指定联络机构,并指定该经济组织或者代表机构的诚信良好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作为指定联络人;(十二)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成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所在国(地区)具有完善的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二)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具备充足的流动资本;(三)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行为规范;(四)承认并遵守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及各项规定和决定;(五)净资本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六)具有满足开展业务所需要的人员、期货交易业务系统、设备和场地;(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营能力、诚信状况和声誉,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八)授权在境内合法存续满一年的经济组织或者代表机构作为指定联络机构,并指定该经济组织或者代表机构的诚信良好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作为指定联络人;(九)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请查阅《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5原油期货合约解读原油期货就是以远期原油价格为标的物品的期货,是期货交易中的一个交易品种。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以原油为标的的标准化合约。合约要点及其说明:1.交易单位:一手(1000桶)原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必须以“1手”整数倍进行。(1桶=158.98升=42加仑。)2.报价单位:元(人民币)/桶,原油期货以人民币(元)计价,报价单位为元/桶。3.最小变动价位0.1元/桶。原油最小变动价位是原油合约涨跌变动的最小值。原油期货的变动最小值为0.1元/桶。4.涨跌停板幅度原油期货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4%。例如SC1805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格为350元/桶。那么今日SC1805的涨跌停幅度就是14元/桶。那么其当日涨停板就是350+14=364元,跌停板就是350-14=336元/桶。6交割总则1.实物交割是指根据能源中心的规则和程序,买方、卖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期货合约的过程。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照交割商品完税状态不同,可以分为保税交割和完税交割。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照交割场所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仓库交割、厂库交割等交割方式。2.指定交割仓库包括仓库和厂库。仓库是指具备商品仓储资质的企业所使用的,经能源中心批准并指定为某一商品期货履行实物交割的地点。厂库是指商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经能源中心批准并指定为某一商品期货履行实物交割的地点。指定交割仓库经能源中心审定批准后另行公布。3.会员应当直接在能源中心办理实物交割。会员的客户、委托会员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委托会员交易结算的境外中介机构(前述客户、境外特殊参与者和境外中介机构统称为结算交割委托人)应当通过会员在能源中心办理实物交割。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的客户,应当分别通过该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办理实物交割。除能源中心另有规定外,不能交付或者接受能源中心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实物交割。标准交割到期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应当在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是指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该五个连续交易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1.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交割数量应当是交割单位的整数倍。2.交割品质: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3.原油入库的最小量为20万桶。原油出库的最小量为20万桶,不足20万桶的,可以通过现货等方式凑足20万桶以上方可办理出库业务,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另有约定的除外。4.原油入库应当交纳人民币1.5元/桶的申报押金。办理入库的原油应当是原油原产地装运港起运或者能源中心认可的指定交割仓库保税油。5.罐内储存的原油,且在装运和储存期间不得与其他油品调和。指定交割仓库同一个保税油罐内不得混装不同交割油种的原油。6.原油保税标准仓单交割货款的计算公式为:到期合约交割货款=(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升贴水)×交割数量期转现交割货款=(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升贴水)×交割数量7.进行实物交割的买方、卖方应当分别向能源中心支付人民币0.05元/桶的交割手续费。8.交收地点是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的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收费项目及标准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交割违约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交割违约:(一)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二)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三)能源中心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2.在计算买方、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手)-已交标准仓单数量(手)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已交货款)÷交割结算价÷交易单位在根据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计算交割违约金额时,应当在买方相应的保证金中预留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和违规惩罚金。3.发生交割违约后,能源中心于违约发生当日16:30以前通知违约方和守约方。一方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数量乘以交易单位乘以交割结算价后的20%作为违约金,能源中心退还守约方的货款或者标准仓单,终止本次交割。4.买方、卖方均违约的,能源中心按照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收取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规惩罚金。详情请查阅《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7交易规则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程序化交易应当事先向能源中心备案。交易指令的报价应当在涨跌停板幅度之内。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由交易系统自动控制,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开市集合竞价在某期货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为开盘价;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连续竞价交易的,能源中心交易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分为一般月份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以下简称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和临近交割月份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以下简称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分为一般月份买入套期保值额度和一般月份卖出套期保值额度;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分为临近月份买入套期保值额度和临近月份卖出套期保值额度。1.各上市品种期货合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和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实行审批制。客户应当向开户机构提交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申请,开户机构审核后按照规定向能源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应当直接向能源中心提交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申请。2.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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