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商法学重整》PPT课件
15.重整重整的概述重整计划重整程序的终止15.重整引例15-1:从中航油重组说起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中航油集团”)是直属中央的大型国企,系新加坡上市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油”)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持有中航油75%的股份,在中航油董事会拥有绝对的话语权。15.重整2004年10月,中航油集团在危机时刻通过德意志银行出售15%的股份,中航油集团仍拥有中航油60%的股份。中航油集团垄断国内航空煤油供应,中航油则是负责中国民航进口航油的采购业务,垄断使得公司迅速成长。2003年,中航油的净资产已超过1亿美元,总资产逾3.6亿美元,被外界誉为“七年奇迹”。中航油的债权人总数近100名,其中包括高盛、巴克莱、三井有限公司、南非标准银行、英国石油等外资机构。2004年11月,中航油因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后,该院于2004年12月10日裁定,中航油须在2005年1月21日前提交债务重组计划,并在2005年6月1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15.重整中航油集团于2004年12月15日公开表示支持中航油的债务重组计划,愿意提供新的资金,并致力为中航油引进新的战略投资,助其恢复正常运作和复牌交易。2005年1月24日公布重组计划(草案),中航油集团计划将偿还中航油5.3亿美元负债中的2.2亿美元,相当于其总债务的41.5%。中航油集团及新投资者将联合最多注入1亿美元新资金,另外的1.2亿美元将延期8年逐年偿还。中航油集团的1.18亿美元债权转换为股权。2005年6月8日,92名债权人以高票通过了中航油债务重组方案。15.重整一、重整及其制度变迁(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困境企业依法定程序,保护其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20世纪70年代以来,重整制度运动风靡全球。我国:重整独立程序2、特点与清算的目标不同成本不同收益不同15.重整15.重整(二)制度变迁二、重整的开始(一)重整原因《企业破产法》(2006)第2条第2款:只要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即可申请重整台湾《公司法》第282条: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之虞的,只要有拯救的可能15.重整15.重整(二)申请1、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总额1/10以上的出资人:受理后2、申请时间债权人:受理前。债务人、受理前债权人申请+受理后债务人出资人:债权人申请+受理后15.重整3、申请形式重整申请书+有关证据。(三)裁定具备重整事由,即裁定重整+公告三、重整保护期及其营业(一)概念用于制定重整计划,并防止债权人在重整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及其财产采取诉讼或其他程序行动,进而保护企业的营运价值的特定期间美国:冻结期(periodoffreeze)英国和澳大利亚:延缓偿付期(moratorium)法国称为观察期15.重整(二)期限1、国外澳洲:最长为60天。1985年《法国重整法》:6个月,经申请可以延长1次:特殊情况经检察官请求可以再延长6个月。美国:没有明确时间限制;2005修订限制为18个月2、我国无直接规定,但重整计划提交期限为6个月,最长9个月可能会长于6个月或9个月15.重整(三)自动停止1、法律程序的停止2、担保权暂停行使(四)重整期间的管理人1、三种模式(1)选择制,美国和德国。(2)并列制,法国。(3)单一制2、我国原则上采用选择制。亦可由债务人负责: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管理人的监督。15.重整(五)继续营业的特别权利1、财产的使用与处分管理人有权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决定其内部管理事务。担保权人为了长远利益,暂停行使担保权。2、贷款之优待我国不仅准予管理人或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准予设定担保,而且将其作为共益债务,享受优先受偿待遇。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之优待为此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也享受共益债务的待遇,随时受偿,优先受偿。15.重整四、重整计划的概述(一)概念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协商,就债务清偿和企业拯救所作出的安排。(二)特征(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5)需经法院批准,方可生效。15.重整引例:中航油重组计划高票通过(三)制备1、制备人管理人或债务人2、期限英国、美国等:法定主义,英国:重整令后3个月内提交,美国裁定进入重整程序起120日内提交我国:6个月;最长9个月3、必要记载事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的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15.重整4、重整企业的经营方案我国仅提出概括性要求,至于重整企业是否合并或分立以及如何筹资等,均留待当事人意思自治。5、债权类型法定主义:4类(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15.重整6、债权调整方法我国:当事人意思自治。该计划不得减免债务人企业所欠非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该费用的债权人也不参加该计划的表决五、重整计划的通过、批准、效力与执行(一)债权人会议通过1、法院事前审核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可召开债权人会议,付诸表决。院应在收到该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该计划草案进行表决。15.重整2、债权人会议及其表决管理人或债务人应就该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亦可列席讨论该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表决分组3、决议的定足数每组决议的定足数:出席该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其所代表债权数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每组均通过的,该计划即告通过。15.重整(二)债权人会议不能通过之补救1、再次表决管理人或债务人可与未通过重整计划的表决组协商,该组可在协商后再次表决。但是,双方在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2、强行批准该组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不能通过该计划草案,只要符合以下六个条件:①该计划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受偿所受损失将得到公平的补偿,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的损害,或该组已通过该计划草案的;②劳动债权和税款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该组已通过该计划草案;15.重整③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该组已通过该计划草案;④该计划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该组已通过该计划草案;⑤该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破产清算的法定清偿顺序;⑥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15.重整(三)法院批准须经法院批准方可生效。(四)效力对破产案件受理时已成立的所有债权均有约束力,对债务人亦具有约束力。(五)执行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经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自法院批准该计划后即应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15.重整(六)监督管理人负责监督。监督期限以该计划的规定为准。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该监督期限。(七)变更我国:未明确规定。英美准予在重整计划实质性执行完毕前,进行变更。英国管理人对重整计划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不仅要向债权人和股东提交报告,而且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同意方可变更。(八)执行完毕债务人对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即不再承担清偿责任15.重整六、重整程序的终止(一)类型三种类型:在重整计划批准前终止、在重整计划批准过程中终止和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终止。1、在重整计划批准前终止一是重整期间,因债务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终止。(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二是重整计划制备期间届满,仍未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15.重整2、在重整计划批准过程中终止(1)重整计划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且经管理人与未通过的表决组协商后,仍未获得通过;(2)该计划虽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依法提请法院批准,或虽已提请法院批准,法院认为其不符合规定,未予批准的。3、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而终止15.重整(二)裁定无论在哪个阶段,还是依据何种事由,终止重整程序,均应由法院作出裁定。(三)效果重整程序终止均导致债务人转入破产清算的效果。若因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而终止,还有以下后果。(1)债权人因重整计划实施所受清偿仍然有效,未受清偿的债权转为破产债权。(2)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让步失去效力。(3)因重整计划实施而获部分清偿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达到相同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破产分配。(4)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15.重整引例:郑百文重组方案评析混血儿惹争议重组过程一波三折(2000年12月5日-2003年7月18日),重组方案颇有争议。褒扬(创新)、责难(股东权益)、蹙眉(合理不合法)、长叹(牺牲)中国证券市场1/2缩股、默示同意,明示反对、流通股回购、关键时刻的司法介入,无不引发激烈论争厉声高喝:应破产、退市者有之;奔走疾呼公司重组应由股东、债权人决定者有之15.重整★混血儿○作为庭外自愿安排:远超出债权债务之安排,涉及股东权益涉及第三方入主,资产可谓脱胎换骨拟更名“三联商社”○实质上的重整:无中立的管理人○无法院干预○无可厚非:无法可依○自己创制规则,自然引发争论深中浩、银山化工等拟拷贝,更惹争议!15.重整转盘转不动了!•转盘子理论:把商业和银行、工厂联系在一起的“郑百文模式”被誉为重大创新,成了郑州商业系统一面旗帜•营造corporateempire:很短的时间,全国各地有120多个商品经营部,大部分投资都没有效益,相当一部分被挥霍•等到该还银行钱了,无钱可还:1998年上半年,建行为郑百文垫付近18亿。加上利息,到2000年3月初共为21.3亿。其总资产仅11.4亿,这只是账面资产,实际肯定比11.4亿少得多15.重整为上市虚增利润造假,上市后更是虚增利润1.4亿,隐瞒当期亏损2.55亿等。2000年9月27日证监会对其罚款200万,对责任人罚款10-30万股票被暂停交易不得不重组:信达赢了郑州市最大债权人:信达,1999年底,建行将前述债务和其他4000亿的不良资产交给信达底牌:20多亿债务至少要收回6亿元,平均还款率为30%弱大股东:郑州市国资管理公司没有反应欲擒故纵:2000年3月3日信达向法院申请破产本不符合债权人利益:能拿到手不过1亿15.重整•郑州市“破不起这个产”:破产成本下岗职工6.8万股民:停牌时收盘价6.73元,价值8亿元!郑州市乃至河南上市公司形象的负面影响经营者还面临刑事责任郑州市政府难辞其咎•双方回到了谈判桌!!15.重整重组方案•2000年12月5日初露端倪:“壳资源”吸引第三方山东三联入主•全体股东1/2股权无偿转让给重组方•山东三联进入成本:5亿左右现金3亿,收购信达近15亿债权2.5亿优质资产,净资产由负变正借给郑百文2亿元配套资金的利息成本及机会成本支付郑百文集团管理郑百文置出资产的托管费3000万元/年15.重整•山东三联之收益:郑百文1/2股权:总股本1.976亿,三联可持股近1亿,5000万为流通股。按当时商业股的平均股价13.7元计,流通股价值超过6.85亿。5000万法人股价值也不低于1亿获得近15亿债权所带来无形资产及商誉增值流通股锁定期3年,每年只能释放1/3,若卖出价不低于13.7元,年收益率20%左右15.重整磕磕碰碰过3道坎2000年12月31日,郑百文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重组框架管理层本来有阻力,方案刚露端倪时,管理层认为该方案尚先例可循1/2流通股过户:碰壁2001
本文标题:《商法学重整》PPT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842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