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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第一节城市道路排水设计第二节停车设施第三节公共交通第四节行人设施第五节道路照明第六节道路绿化第七节沿城市道路管线的布置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第一节城市道路排水设计设计城市道路时,为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正常交通,改善城市的生活条件,以及避免路面的过早损坏,要求迅速地将地面雨雪水排除。所以,城市道路排水设计是城市道路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城市排水制度与排水系统2)城市排水系统的制度城市道路排水是城市排水系统的一部分。为了保障生产和人民生活,城市中需要排除的除雨雪水外,尚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城市中的雨水及冰雪融化水一般比较清洁,但水量较大应及时排泄。否则,形成地面积水将妨碍交通运输,并影响工业生产及人民生活。一般雨水可以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但当雨水流经某些工厂如石油提炼厂、化学工厂时,有时需要加以特殊的考虑。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工业废水的水质和水量,随着工业的性质和工艺过程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有的水质比较清洁,称之生产废水,例如冷却水,可在生产中循环使用;有的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无机物或有害物质称为生产污水,这些废水一般都应先回收处理,然后进行农田灌溉或排人水体。生活污水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用过的水,包括厕所,浴室、厨房等排出的污水。生活污水含有较多的有机物,还有病源微生物,但只要经过严格的处理,就可用来灌溉农田或排入水体。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在城市及工矿企业内,往往需要建设一整套的工程设施,有组织的排除并处理上述废、污水及雨水,这项工程设施称为排水系统。由于废、污水和雨水的水质不同,所以可分别组织不同的管道系统来排除。排水制度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1)分流制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管道系统来分别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的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图9-1)。其中汇集和处理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除系统;汇集和排泄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除系统。分流制排水系统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分别设置污水和雨水管道系统;另一种情况是只有污水管道系统,不设雨水暗管,雨水沿着地面,街道边沟和明渠泄人天然水体。采用分流制,有利于环境卫生的保护,有利于污水的综合利用。便于从废水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可以做到清浊分流,降低需要处理废水量。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2)合流制将污水和雨水用同一管道系统排除的称为合流制排水系统。过去我国很多旧城市大都采用合流制,污水不经过处理与雨水直接排入水体,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随着工业的高速发展,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急剧增加,这样的合流制,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往往造成严重的危害。原有的合流制管道系统应加以利用,并应尽可能减少污水对环境的污染。采用合流制的必要条件是城市附近有较大的水体,足够稀释污水,只要把污水稍加机械处理即可泄入水体。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卫生要求、原有排水设施、水质和水量、地形、气候、水体和污水利用等条件,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确定。新建的排水系统一般采用分流制,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在具体实施方面,可根据当地的条件,如雨量少而集中,地面坡度较大,可先建造污水管道系统,用较少的投资将有碍卫生的污水从居住区排泄出去进行处理,雨水可暂时用明沟排泄,不过在设计时要预先估计到以后添建雨水系统的经济和可能。而在雨量多且雨期长,地形平坦,积水易造成生产和生活上不便时,就需要同时建成雨水管道系统。2)道路雨水排除系统根据城市道路构造的特点,城市道路雨水排除系统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类。(1)明沟系统明沟系统与公路地面排水相同,即用明沟排水,在街坊出入口、人行过街等地方增设一些盖板、涵管等过水结构物。纵向明沟可设在路面的两边或一边,也可设在车行道的中间。纵向明沟过长将增大明沟断面和开挖过深,此时须在适当地点开挖横向明沟,将水引向道路两侧的河滨排除。明沟的排水断面尺寸,可按照泄水面积依水力学公式计算。明沟一般采用梯形,底宽一般不小于0.3m,边坡视土壤及护面材料而异,用砖石或混凝土块铺砌的明沟,一般采用1:0.75~1:1的边坡;有的城市也有石砌或砖砌的并在上面加盖板的矩形明沟.(2)暗管系统暗管系统包括街沟、雨水口、连接管、干管、检査井、出水口等主要部分。道路上及其相邻地区的地面水依靠道路设计的纵、横坡度流向车行道两侧的街沟,然后顺街沟的纵坡流入沿街沟设置的雨水口,再由地下的连接管引到干管,排人附近河滨或湖泊中去。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雨水排除系统一般不设泵站,靠管道的坡差将雨水排入水体。但某些地势平坦、区域较大的大城市如上海、天津等,因为自然水体的水位高于出水口,常需设置泵站抽升雨水。2、道路排水设计的原则和标准1)设计范围及原则(1)城区道路排水设计应按城市排水规划进行,并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无排水规划时,应先做出排水规划,再进行设计。因修建道路引起两侧建筑物或街坊排水困难时,应在排水设计中解决。城区道路排水设计包括街沟、雨水口和连接管的布设,不包括排水干管。(2)郊区道路排水设计包括边沟、排水沟与涵洞等。设计流量可按当地的水文公式计算。(3)郊区道路排水设计应处理好与农田灌溉的关系。(4)快速路的路面水应排汇迅速,以防止路面形成水膜影响行车安全。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2)道路排水设计标准(1)城区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见表9-1,重现期高于地区排水标准时,应增设必要的排水设施。(2)当郊区道路所在地区有城市排水管网设施时,应按表9-4规定选用适当的重现期。(3)郊区道路为公路性质,其排水标准可参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道路路面雨水径流量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执行。计算道路雨水口流量时,街沟水深不宜大于原始高度的2/3。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3、雨水口的布置1)雨水口的设置规定(1)道路汇水点、人行横道上游、沿街单位出人口上游、靠地面径流的街坊或庭院的出水口等处均应设置雨水口。道路低洼和易积水地段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雨水口。(2)雨水口形式有平箅式、立式和联合式等。平箅雨水口有缘石平箅式和地面平箅式。缘石平箅式雨水口适用于有缘石的道路。地面平箅式适用于无缘石的路面、广场、地面低洼聚水处等。立式雨水口有立孔式和立箅式。适用于有缘石的道路。其中立孔式雨水口适用于箅隙容易被杂物堵塞的地方。联合式雨水口是平箅式与立式的综合形式,适用于路面较宽、有缘石、径流量较集中且有杂物处。(3)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平箅式雨水口约为20L/S,联合式雨水约为30L/S。大雨时易被杂物堵塞的雨水口汇水能力应乘以0.5~0.7的系数。多箅式雨水口、立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经计算确定。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4)平箅式雨水口的地面应低于附近路面3~5cm,并使周围路面坡向雨水口。立式雨水口进水孔底面应比附近路面略低。雨水口井的深度宜小于或等于1m,冰冻地区应对雨水井及其基础采取防冻设施。在泥砂量较大的地区,可根据需要设沉泥槽。(5)雨水口连接管最小管径为200mm。连接管坡度应大于或等于1%。长度小于或等25m,覆土厚度大于或等于0.7m。必要时雨水口可以串联。串联的雨水口不宜超过3个,并应加大出口连接管管径。雨水口连接管的管基与雨水管道基础做法相同。(6)雨水口的间距宜为25~50m,其位置应与检查井的位置协调,连接管与干管的夹角宜接近90°,斜交时连接管应布置成与干管的水流顺向。(7)平面交叉口应按竖向设计布设雨水口,并应采取措施防止路段的雨水流入交叉口。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2)雨水口及检查井的构造示例图9-2和图9-3分别示出雨水口和检查井的构造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4、道路排水的其他问题1)立体交叉范围内地面水的排除(1)对立体交叉桥下的地面水宜采用自流排除:当不能自流排除,有条件修建蓄水池时,可采用调蓄排水;无调蓄条件时,应设泵站排水。立体交叉处地下水位较高,影响路基稳定时,应采取降低地下水的措施。(2)在下穿式立体交叉引道两端纵坡的起点处,应设倒坡,并在道路两侧采取截水措施,以减少坡底聚水量。纵坡大于2%的坡段内,不宜设雨水口,应于最低点集中收人,两边应设并联雨水口,数量应按立体交叉系统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2)广场、停车场地面水排除的规定(1)广场、停车场的排水方式应根据铺装种类、场地面积和地形等因素确定。广场、停车场单向尺寸大于或等于150m,或地面纵坡度大于或等于2%。且单向尺寸大于或等于100m时,宜采用划区分散排水方式。广场、停车场周围的地形较高时,应设截流设施。(2)广场、停车场宜采用雨水管道排水,并避免将汇水线布置在车辆停靠或人流集散的地点。雨水口应设在场内分隔带、交通岛与通道出入口汇合处。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3)郊区道路排水设施设计规定(1)道路跨越河溪、排水沟与农田排灌沟渠时,应根据当地水流状态和材料情况合理选用各种类型过水构筑物及防止冲刷或淤积的工程设施。(2)涵洞的流量应结合各地区的特点选用适当公式计算,并以形态调査法验算确定,涵洞孔径宜按无压流计算。(3)郊区道路采用明渠排水时,小于或等于0.5m的低填土路基和挖土路基均应设边沟,边沟宜釆用梯形断面,底宽应大于或等于0.3m,最小设计流速为0.4m/s;水流深度为0.4-1m时的最大流速规定见表9-2,当水流深度在该范围以外时,表9-2中的规定值应乘以表9-3所列修正系数。超过最大设计流速时,应采取防冲刷措施。(4)排除道路范围以外的水,宜采用明渠,断面形式为梯形或矩形。排水沟穿经城镇、居住区时,宜设计成管渠。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4)渡槽、倒虹管的设置(1)灌溉渠与道路相交无修建涵洞条件时,可修建渡槽或倒虹管。渠底高于道路标高并能满足道路建筑限界要求时可设渡槽。渠底低于路面,但与路面的高差不能满足修建涵洞的要求时,可设置倒虹管。(2)渡槽宜为钢筋混凝土的矩形或梯形槽,过水断面应满足设计流量要求。渡槽应有防漏和防溢流措施。(3)倒虹管管径应根据渠道的设计流量确定。管径宜大于或等于200mm。污水管内设计流速应大于或等于0.9m/s,并大于进水管内流速。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冲洗措施。倒虹管水平管的管顶距路槽底面宜大于或等于0.5m,距边沟底应大于或等于0.3m。(4)倒虹管宜采用圆管,过水能力可按压力管计算。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5)地下水的排除常年地下水位接近或高于路槽底时,应采用隔离层、封闭层等隔水措施,以隔断地下水的补给,并通过暗沟将水排出路基以外。路基含水量过高时,可采用盲沟吸收、汇集、拦截流向路基的地下水,并排除到路基以外,以保证路基处于干燥状态,具有足够的强度与稳定性。排水出路力求自流,或采用竖井潜流下渗,必要时可设泵站提升排入城市系统或天然水体。6)盲沟的设置(1)应根据当地材料、地质等条件选用盲沟类型,如乱石盲沟、多孔管盲沟、无砂管盲沟或瓦管盲沟等。(2)纵向盲沟平行于道路中线设置,可根据道路宽度决定设置一条或两条;横向盲沟宜与道路中线呈45°~90°角,间距为10~20m。(3)盲沟应设置土工织物或粒料反滤层。(4)地下水流量应根据含水层的宽度和长度,水流有无压力,层流或紊流,补给情况以及盲沟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计算。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第二节停车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置与设计,要结合城市规划、用地条件及服务对象等条件考虑,按不同情况,采取分散或配合广场一并规划。如对一些中小城市,在受地形、用地等条件限制,或车辆较少的情况下,就可以设计多功能的广场,使一场多用。停车场的内容除根据停车的方式、确定停车带和通行道的宽度及其布置形式外,还应考虑场内路面结构、绿化、照明、排水、竖向设计等问题。对于专用停车场,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相应的附属设施。1、停车场的类型1)按车辆的性质分类(1)机动车停车场即各种类型的汽车停车场。(2)非机动车停车场在城市中非机动车停车场主要是指自行车停车场。第九章城市道路公用设施2)按服务对象分类(1)专用停车场这类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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