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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管理规定第一条在线电机巡检(一)对电机巡检的管理,实行岗位工时检、电工班班检(每班两次)、动力部电气工程师周检、职能部门月检的设备巡检机制。(二)A类电动机的监视和保护必须保证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度指示准确,各项保护(过载、温度、过流、差动、缺相等)动作灵活可靠,发现异常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三)电机巡检项目:1、岗位巡检(1)、检查机旁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是否正常。(2)、检查电机地脚螺栓及与机械连接是否良好。地脚螺栓应紧固,无松动,无缺损;机械连接应无松动,无异响,无脱落及异常振动等现象。(3)、检查电机接线盒、电源电缆、接地线是否良好。接线盒应牢固;电源电缆应无龟裂,无破损,无受外力等现象;接地线应紧固,无中间接头。(4)、检查电机表面温度是否正常,有机旁温显箱的应观察定子绕组温度显示是否正常。若电机温度较以前有明显的升高,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查。(5)、检查轴承温度、声音和润滑情况是否良好。若轴承温度较以前有明显的升高,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查。应用长柄改锥倾听轴承声音是否正常,轴承应无异常声音。检查小端盖周围是否有积油及油脂溢出。有注油孔的应根据经验及时加补油。(6)、检查绕线式电机或直流电机时,应注意碳刷长度不应小于原长的2/3,碳刷下应无拉长或溅出的火花,可允许大部分碳刷下有微弱点状火花。若发现火花恶化或者碳刷变短,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查。(7)、清扫电机表面及周围积灰。2、电气维修人员的巡检项目:5.5kw以上所有电机电压、电流、温升、振动、声音以及直流机换相器和绕线机滑环的火花情况和碳刷磨损情况。3、职能部门巡检项目:每月设备部、动力部对各部门使用的高压电机、主机设备进行巡检考核,查找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四)电机巡检处理程序:1、岗位处理:岗位人员在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动力部和相关部门领导,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急停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做好详细的文字记录。2、电气维修处理:电气维修人员在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段长和部门领导,立即处理。因特殊情况无法解决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填写隐患报告报送职能部门,要求岗位记录必须详实。3、设备部、动力部在巡检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对无法处理的,上报公司领导并做好记录,同时拟定处理方案。第十八条电机修理(一)已经确认烧毁的电机必须在48小时内送交物资管理部配件库(5.5KW以上),对于各单位烧损的专用急需小型电机,可直接送动力部电机修理班,由动力部安排抢修,动力部负责统一编制修复计划。(二)交库的烧损电机外观必须完好,附件齐全,物资管理部负责交库电机检验,并负责向动力部提供准确的交库烧损电机完好情况明细。(三)对高压电机、大功率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确认厂内不能维修的电动机,由动力部提出外委修理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采购部负责联系外委修理,返厂时必须附带修理部位、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四)车间在线运行的电机发生故障(事故)如不能送修,需在现场进行修理的,由动力部组织修理人员到现场,按有关修理工艺要求紧急抢修,恢复生产使用。(五)电机修理班修复后的电机在入库或交复使用前,由试验组按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并出具试验报告。(六)修理和试验人员要建立和保留《电机修理记录》及《电机试验报告》。修理记录要详细填写电机自然概况(铭牌参数、完整情况)、烧损情况(烧损部位、烧损程度)及其它有用数据。修理人员、试验人员要签字确认。试验合格证要标明电机型号、编号、容量、试验人、试验日期。电机修理记录要按年度统一保管,年底将全年记录上交动力部保管。(七)电机修理人员要按修理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修理工艺,并做好半成品及成品试验,以确保提供合的产品。第十九条电机事故(一)对生产车间(烧一、烧二、制成)烧毁的5KW以上电机实行考核。高压电机按照“高压电机考核的原则”进行考核。(二)一般电机事故由车间的主管领导牵头进行事故分析,车间填写事故呈报表,在48小时内将《电动机烧损事故呈报表》上报动力部。填写该电机烧损经过、损坏情况和部位,进行电机烧损分析。并由动力部形成处理意见后,报生产部、企管部实施。(三)重大生产电机事故由动力部负责召集会议,由主管副总经理主持,企管部、生产部等部门参加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动力部整理会议纪要和填写事故报告单,企管部负责实施。(四)特大生产电机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组织事故单位,动力部、设备部、企管部、生产部等进行事故分析及处理,由动力部整理会议纪要和填写事故报告单并提出处理意见,企管部负责实施。(五)烧损电机的考核范围,考核细则及考核标准按公司考核细则实施。第二十条电机储备(一)动力部每年九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电机储备定额计划,上报生产部,经主管副总审核确认后执行。(二)备用电机统一由物资管理部储备,5.5kw(不包括5.5kw)以下的在线生产用电机,由各部门负责储备。(三)起重、直流等专用电动机,可根据需要有少量台数存放在车间,但要由动力部统一管理、调配。保管工作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要追查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四)物资管理部同动力部每周核实一次库存电机、报废电机数量,做到实物与账面相符,使电机储备达到经济合理。(五)、各单位从物资管理部领取电动机一率以旧换新,新电机出库后48小时内将所烧损的电机送物资管理部配件库,要求附件齐全,物资管理部电机保管员要严格考核,作好记录。(六)、因设备改造或闲置停用而需要缴库的电动机,在缴库时送交单位必须列清缴库电动机的型号规格及完好状况,物资管理部按照备用、待修理、报废分别登记。第二十一条电机报废(一)小型电动机报废标准1、属淘汰型、高能耗JO2系列的小型电机将不再修理;2、存在不可修复硬性损伤的小型电动机不再修理,如转子轴断或弯曲,定子壳体破裂、地脚断裂,铁芯变形等;3、修复的小型电动机空载电流达到和超过额定电流的40%时,该电动机预报废,再次烧损时将不再修理,进行报废处理,要求修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同时做好该电动机的记录工作,并及时提报同型号同规格的电动机采购计划。4、其它无修复价值的小型电动机(二)需报废的小型电动机必须经设备部、动力部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鉴定后,按照公司设备报废办法及程序进行报废。(三)报废的电动机需送交物资管理部配件库,必须保证零部件齐全。物资管理部负责登记、建帐。
本文标题:电动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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