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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是现代建筑施工越来越广泛使用的二次能源。可以说,没有电能的普遍应用,就不会有现代建筑施工,更不可能适应现代建筑施工技术进步、生产效率,以及管理文明的要求。因此,“电”作为动力源和技术支持对于现代建筑施工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当人们对它的设置和使用不规范时,也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和灾难。特别是触电和电火能在一瞬间危及人的生命,酿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所以,在做建筑施工的同时,要特别关注与施工现场特点相适应的用电安全问题。一、施工临时用电三项原则二、临时用电管理三、外电线及电气设备防护四、接地与防雷五、配电线路六、配电箱及开关箱七、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八、照明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一、施工临时用电三项原则第1.0.3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原则一: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三级配电系统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配电系统。三级配电系统结构形式示意图(放射式配电)为保证三级配电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在实际设置系统时尚应遵守四项规则: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分级分路规则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而其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个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包括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或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动照分设规则二个要点: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这里所说的配电箱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下同)。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配电柜)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按照《规范》的规定,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环境安全规则环境安全规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按照《规范》的规定,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可用以下五个要点说明。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常温。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和热源烘烤。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TN-S系统:就是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N—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份通过零线接地。S—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的系统。原则二: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TN-S接零保护系统某工地接地保护示意图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注意),设置漏电保护器。其中,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各分路,但不必重叠设置。原则三: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原则。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的具体体现是合理选择总配电箱(配电柜)、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规范》从确保防止人体间接接触触电危害角度出发,对设置于开关箱和总配电箱(配电柜)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作出了如下规定:1.开关箱一般场所I△≯30mA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I△≯15mAT△≯0.1s(注意)如:潜水泵、夯土机械、Ⅰ类或Ⅱ类(塑料外壳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地下室等所用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2.总配电箱I△>30mA,T△>0.1s但I△·T△≯30mA·s(注意)3.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4.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更不允许将PE线当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5.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6.漏电保护器必须与用电工程合理的接地系统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完备、可靠的防触电保护系统注:L1、L2、L3一相线;N一工作零线;PE一保护零线;DK一总电源隔离开关,RCD一总漏电保护器;H-照明灯;W-电焊机;M-电动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第3.1.1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二、临时用电管理第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现场勘查;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5.设计配电系统6.设计防雷系统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第3.1.3条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图是用电组织设计的具体表现。是用电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用电组织设计计算后的导线截面及各种电气设备的选择都要体现在施工图中。临时用电施工图包括用电总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电气立面图、系统接线图。电气平面图是电源、电气线路与用电设备的位置关系图,要标注建筑物、临时设置、电源的平面位置、导线走向。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架设方式,标明各配电箱的位置、规格及编号,注明引上建筑各层线路的引点及接地装置安装地点。电气立面图主要反映电器及线路的空间位置关系,主要用于高层建筑的临时用电施工设计中。系统接线图是线路与电器装置的关系详图,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闸刀开关、熔断器规格、漏电保护器等。第3.1.4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第3.1.5条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3.1.6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要点(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电气防火措施电气防火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电气防火组织措施要点(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组织和方法。(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电工必须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这一规定说明电工的身份必须是真实,而且必须与基本专业素养和技能相匹配。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电工及用电人员对电工的两条严格规定电工的任务:承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迁移和拆除工作;承担用电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巡检和维修工作;保障用电工程始终处于完好无损状态和良好运行状态;按(规范》规定指导用电人员安全用电,纠正违规用电:参与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用电人员用电员工主要是指直接操作用电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例如塔式起重机司机、电焊工,以及操作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混凝土搅拌机、桩工机械、夯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抹光机、振动器、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照明器等的人员,均属于用电人员。安全技术档案1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第3.3.1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3.3.3条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新购置的设备;搁置已久欲重新投入使甩的设备;使用中受水溅、水泡,严重受潮。受腐蚀后,经处理欲继续使用的设备;已损坏,经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四类设备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第3.3.4条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三、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为防止外电线路对现场施工构成的潜在危害,要做防护。外电防护措施:1)绝缘;2)屏护;3)安全距离;4)限制放电能量;5)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外电线路防护无防护任何防护设施不得进行施工第4.1.1条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第4.1.2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第4.1.3条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第4.1.4条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第4.1.5条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第4.1.6条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四、接地与防雷接地重复接地: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电气系统或设备因运行需要的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因绝缘损坏带点危及人、畜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设置相应保护系
本文标题:施工现场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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