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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手续办理流程一、立项审批序号报批内容审查部门前置条件需提交资料时间计划计划完成时间备注1项目建议书审查计委、经济部门1、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相应的开发资质2、已办好土地出让手续或取得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建议书公建项目需要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计委、经济部门统一批复同上可行性研究报告3立项审批发改委1、已有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项目地形图(一份)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二、规划设计:完成立项后进行序号报批内容审查部门前置条件需提交资料办事环节及发证名称计划完成时间备注1项目选址意见书计委牵头,按项目分类组织市国土资源、环境保1、立项批复2、建设用地面积(指建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护、卫生防疫、消防、地震等部门及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踏勘现场和会审,由规划部门统一提交、核发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2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计委牵头,按项目分类组织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政公用、教育、公安交管地震等部门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后,划定建设用地红线,核发证照。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4、规划设计方案2套、总平面图6份、效果图、光盘。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3建筑方案审批由建委牵头承办,按项目分类组织计划、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卫生防疫、1、申请的项目已取规划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申请表2、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1、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环评人防工程、市政公用、气象、地震局、公安局交管处等部门及有关设计、勘察单位会审,统一批复。证》;2、送审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3、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4、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5、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2、房屋高度超过80米需提供地震灾害评估。4初设审批由建委牵头承办,按项目分类组织市计划、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卫生防疫、人防工程、市政公用、气象、地震局、公安局交管处等部门及有关设计、勘察单位会审,统一批复。建筑方案已审批1、申请表2、各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3、红线图4、概算5、已审批的总图6、初设图纸一套初步设计批复公建项目方需要5施工图审查由建委牵头承办,按项目分类组织市规划、消防、卫生防疫、人防工程、市政公用、文物保护等部门及专家会审,统一批复。1、设计方案获得市规划局批准;2、下列项目的初步设计获得市建委批准:(1)地面12层(含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2)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3)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4)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1、建筑方案审批意见。2、施工图一套。3、户型图统计表4、建筑工程施工图概要表5、建筑工程送审资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2、审查合格书3、审查报告、审查备案报告完成审查后即可办理施工图备案手续。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牵头承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核发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规划局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2、申请的项目已取得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取得土地权属文件。3、申请项目已完成坐标放线工作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核缴:166.5元/平方米的报建费及6元/平方米的墙改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国土权属:(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报建费包含:白蚁防治、文物挖掘、中小学危房改造费、市政设施配套费、安检、质检费。7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审批规划局1.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需与其签定相关协议后,才能申请办理接管的规划手续。2.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不久的(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市规划局批准的建施总平图及用地红线图。3.管线施工设计图3份。4.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章的施工图2份。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的接管规划手续。3.临道路的建筑在其临街面不得设置架空煤气管。8机动车出入口开口审批规划局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三、建设工程报建序号报批内容审查部门前置条件需提交资料办事环节及发证名称计划完成时间备注1招标手续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站1、备案人需提供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复、招标核准表);2、备案人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合格通知书;3、备案人需提供中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中标候选人公示且公示期无投诉。1、招标委托代理合同(若委托招标);2、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3、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招标过程中的答疑等来往书面资料);4、评标报告(包括评标专家通知单、评标委员会名单、开标记录、初步评审表、打分表、汇总表、评标结果报告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5、中标通知书;6、承包合同(包括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书面资料)。资料收讫通知书2安检备案安检站1、招标备案已完成2、提交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3、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押安全监督窗口,换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胸牌》。同时安全员自备张一寸彩照,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在完成《安全业绩评价手册》登记后,退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签章(窗口领取);2、《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窗口领取);3、中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一张一寸彩照;5、安全工程师任命通知书(施工单位红头文件);6、任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7、招标备案资料收讫凭证。安全监督备案表8、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组织总平面图)3质检备案质检站1、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报告必须通过审查批准;2、工程已经进行招投标并确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建筑工程1、《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注: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加了装饰、网架、钢结构、幕墙工程以及工程发生重大变更的应补办质量监督备案手续,3、建设单位须提供《成都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如是内装工程则提供《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4、原建筑工程所办质量监督备案表。(二)改建工程(含装饰工程)1、外装工程提供《成都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内装工程提供《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质量监督备案书3、工程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三)市政工程1、中标通知书或者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3、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4、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压证通知单。4施工许可证审批建委具备拆迁许可证、经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开工条件;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原件);3、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用地批准手续(国土证或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查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盖骑缝章的总平面图)(查原件收复印件);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6、备案的施工合同(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收原件、复印件);(注:需押项目经理证,并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7、监理合同(收原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收原件、复印件);(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押监理证,并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本文标题:项目开发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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