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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五矿有色股份--投资企业上传文件管理规范
制度名称投资企业上传文件管理规范制度文件编号本制度共4页编写部门:制度审核人:签署:生效日期:发放部门: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上传文件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行为,明确投资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范。第二条本管理规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企业上传的定期上报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日常经营管理审批文件、公司临时交办事项的文件、投资企业基础资料等的管理。第三条涉及到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范围以及公司财务部要求的定期或非定期财务报告和审批文件,投资企业可直接上报公司财务部,并由财务部负责会签公司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投资企业予以执行。第四条涉及到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合同等审批文件,投资企业可直接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并由相关业务部负责会签公司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投资企业执行。第五条其他涉及投资企业日常运营管理的定期或非定期审批文件和文件资料统一上报到公司投资部,由投资部根据需要,会签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投资企业执行。第六条定期上报文件:(一)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财务部上报上月财务报表以及月度财务预算报表和说明;(二)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投资部上报上月投资企业综合月报表和说明;(三)每年7月5日之前投资企业总经理向投资部上报上半年述职报告,其他派驻人员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四)每年12月25日之前各投资企业和派驻人员向投资部上报年度工作总结;(五)正常运营过程中的投资项目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定期上报年度预算方案以及重大事项跟踪报告等;第七条董事会会议文件(一)根据投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与会议召开前10日,应将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会议议题以及有关文件报公司投资部,由投资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议并形成公司意见后,由参会股东代表、董事或监事提交会议审议,并在会议中代表公司进行表决。(二)投资企业需提交董事长审批的文件,应签署投资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意见后,报公司投资部,经公司相关部门和董事长审批后,下发投资企业执行。第八条日常经营管理审批文件:涉及到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审批文件统一上报公司投资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执行方案、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重大事项、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报告、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调整等文件。由公司投资部负责会签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形成书面意见,下发投资企业执行。第九条公司临时交办事项的文件: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布置的需投资企业办理的临时事项,统一由投资部向投资企业转发书面通知,投资企业需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并按时上报公司投资部,由投资部汇总提交。第十条投资企业基础材料和文件:公司为进一步了解投资企业基本情况,投资企业实施和运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应交由公司投资部备案和存档。上报项目文件包括担不限于:(一)资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调研报告;(二)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合同(协议)、章程、相应的附件及修改文件;(四)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五)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项重要资质证书等;(六)重要资产产权证书复印件;(七)出资证明正本和验资报告;(八)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九)投资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十)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文件及决议;(十一)控股投资企业高管人员聘任书;(十二)法律诉讼、纠纷的相关文件;(十三)重要事项的公司内部请示、报告、批复等;(十四)每月、年度财务报告、年度经营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十五)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等。第十一条项目撤销后,该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件(含重要合同、协议)、财务帐册、财务单据、公司印鉴、工商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他相关文件和印鉴(按规定处置和销毁的除外)等由清理小组、项目责任人交公司财务部和经办室造册后封存(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封存期的文件保管按照公司《文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规范由公司投资部负责解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发投资企业执行。
本文标题:五矿有色股份--投资企业上传文件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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