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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考核秩序,严肃考场纪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考场规则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参考人员按规定座位入座;参考员工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可返回考场。第四条闭卷的考试项目,除携带考试规定的文具外,参考员工不得携带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或利用处于开启状态的通信工具、计算机等获取答案。第五条考试开始前,监考人需提前3分钟开始发卷。开考时间到,参考员工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参考员工除交卷外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要中止考试者,须经监考人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第六条考试过程中,参考员工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肃静,遇到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应向监考人举手示意。第七条参考员工提前交卷,监考人应及时回收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考试结束,参考员工应立即停止答题并交卷;参考员工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第八条员工出现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的,处罚决定部门/人员需在OA系统拟写“通报”的发文申请,由行政部统一下公示处罚决定。第三章参考员工应考规定和违规处罚原则第九条参考员工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令、监督和劝告,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或在考核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试题答案。第十条考试过程中,参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应给予警告:1.考试中相互交谈的;2.考试终结前,有提前交卷等情况在离开考场后即大声说话或长时间逗留的;3.考试终结仍继续答题的。第十一条考试过程中,参考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按作弊处理,取消作弊者和协助作弊者本场考试资格,同时处以扣除3个工作失误的处罚:1.有第九条行为之一,经监考人警告无效的;2.机试考核时,开启本场考试不允许开启的任何软件及电子文档(包括QQ、OA、Excel、Word),经监考人警告无效的;3.笔试考核时,旁窥抄袭他人答案或资料,或者互打暗号或手势、交头接耳,或在办公位置考核时使用电脑获取答案,经监考人警告无效的;4.因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允许暂时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的;5.考试过程中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案,或以传递字条等方式传递答案给他人等协助他人实施作弊行为的;6.考试开始后,携带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相关资料的通讯、电子设备的;第十二条参考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事后被查实的,取消作弊者和协助作弊者本次考试成绩,同时处以扣除5个工作失误的处罚;被上级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扣除工作失误的同时处以降级处罚;若员工级别无法作降级处理,则该员工在半年内不能以任何形式得到晋级或晋升:1.考试前提前从他人处获取试题的,或提供试题给参考人员的;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替他人提交答卷,或由他人代替提交考卷的;3.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在同一考核项目、同一考场内有两份(含)以上答卷答案雷同的;4.考试中,使用交换答卷等方式来核对答案的;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它考试材料的;6.参考员工串通监考人实施作弊的;7.扰乱考场秩序,威胁考试员工或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第四章监考员工职责和违规处罚原则第十三条监考员工职责1.监考人应在考前作好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应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两人监考时应保持一前一后,在前者面视参考人员,在考场后部者环视考场。2.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如发现参考员工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参考员工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终止其答卷并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试卷和作弊物证,责令其退出考场;监考人须如实记录当场认定的违纪作弊行为。第十四条监考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当场或事后被查实的,处以扣除5个工作失误的处罚;被上级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扣除工作失误的同时处以降级处罚;若员工级别无法作降级处理,则该员工在半年内不能以任何形式得到晋级或晋升:1.监考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的(如在考场内长时间交谈,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或无故长时间离开考场的);2.监考人发现有违纪作弊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处理,对违纪作弊行为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或擅自更改、编造考场记录的;3.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考试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协助他人作弊的;4.监考人串通参考员工协助实施作弊的;5.同一场考试有三分之一以上雷同卷的;6.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生答卷、答题卡丢失的。
本文标题:公司考场秩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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