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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井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井东煤业有限公司颁布日期:2009年12月20日1颁布通告《2010年井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经矿长办公会议于2009年12月20日评审通过,现予以颁布,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矿属各单位(部门)要按本预案要求,认真做好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签字:_______________2009年12月20日2评审人员签字表序号姓名职务签字1刘道文经理2冯宝文生产副经理3李成喜机电副经理4王纪山总工程师5周剑机电副总工6刘福贵采掘副总工7张金堂通风副总工8李志军安监站主任9李义昌调度室主任10郭剑锋经营办主任11门建国综合办主任12郝智党群工作部主任13解志坚电气队队长14李福生运转队队长15秦成钢运输队队长16张志伟设备管理部主任17张义平地测部主任3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1易发生事故的地点2.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3、组织机构及职责3.1指挥机构及职责3.2队伍组成及任务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控制4.2预警行动4.3信息报告与处置5、应急相应5.1响应分级5.2基本应急程序5.3处置方案5.4应急结束6、信息发布7、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及恢复生产7.2保险7.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改进8、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8.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8.3应急装备保障48.4经费保障8.5其他保障9、培训与演习9.1培训9.2演习10、奖惩11、附则11.1应急预案备案11.2维护和更新11.3制定与解释11.4应急预案实施12、附件1瓦斯煤尘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2.1事故特征12.2应急组织与职责12.3应急处置12.4报告事故的基本要求和内容12.5避灾路线13、附件213.1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清单13.2发生事故时调度电话通知顺序13.3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通知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52010年井东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我矿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井东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抢险。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煤尘具有易燃易爆性,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煤尘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6因素相关:(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经山西省煤矿设备安全检验测试中心所做的鉴定报告显示,我矿煤尘挥发份含量在41%-52%,属强爆炸性煤尘。(2)有足以点燃煤尘的热源,引燃温度在610-1050℃之间。(3)煤尘呈悬浮状态,浮尘爆炸的下限浓度为30-50g/m3,上限浓度为1500-2000g/m3。(4)管理缺陷。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不但对矿井破坏严重,对人体也有很强的杀伤力。其爆炸瞬间,可使爆炸现场升温高达2000℃以上,(压力可高达9个大气压以上),并且其冲击波强烈,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1)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0.28mJ)。(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5)管理缺陷。瓦斯爆炸事故可能引发的危害有:(1)产生高温火焰、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直接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2)火灾发生后,会产生火风压,出现风流逆转现象,使灾情扩大,破坏矿井所有系统。(3)可能引发煤尘爆炸。2.1易发生事故的地点:(1)综放工作面回风隅角、后部溜子;(2)掘进工作面迎头;(3)封闭的采空区或其它发火点;(4)巷道冒顶的高冒区;(5)盲巷或微风区、漏风密闭前;(6)易发生在瓦斯超限、积聚或煤尘超标,遇高温热源时。72.2瓦斯、煤尘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造成现场人员受伤或死亡;(2)对井下设备造成损坏,影响救援工作;(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4)正在生产的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有可能引起火灾。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矿成立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成员:有关副经理、矿山救护队、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监站、地测部、通风队、电气队、运转队、运输队、设备办、矿区急救站、综合办、经营办、党群工作部、事故单位等单位负责人。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后,经理、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经理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经理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如附图1-2)。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机电副经理生产副经理通风队调度室生产技术部矿山救护队部电气队运输队设备办矿区急救站地测部综合办安监站事故单位矿山救护队长运转队经营办党群工作部8图1-2井东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指挥部及职责组织体系图各有关人员在处置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1)经理: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经理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经理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副经理: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4)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5)综合办: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事故矿井的治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6)经营办: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及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7)党群工作部: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8)安监站:根据批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9)生产技术部:在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参加矿山事故灾害救援方案的研究和制定;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9(10)设备办: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物资、装备。(11)地测部: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提供发生灾害地点的各类图纸及地质资料。(12)电气队:负责矿区专用调度电话、程控电话及对讲机通信联系畅通。(13)运转队:协助指挥部负责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14)通风队: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负责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保证井下通风状况良好。(15)运输队: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下井车辆,抢险车辆应有明显标志,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16)采掘区队:按应急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指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17)矿山救护队:在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下,积极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18)平朔医院、矿区急救站:负责矿山事故工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3.2队伍组成及任务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救援专业组。(1)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任务:a.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调度协调、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b.组织救援物资、装备调度等;c.协调救护人员和技术专家,确定救护技术方案和措施。(2)抢险救灾指挥组10由生产技术部、安监站、调度室、通风队和矿山救护队负责人组成。任务:a.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b.及时处理突出灾变工作。(3)井下抢险组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单位和由抢险救灾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组成。任务:a.负责实施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和措施;b.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4)技术专家小组由生产技术部、安监站、地测部组成。任务:a.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b.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5)警戒保卫组由矿区保卫负责。任务:a.迅速调集警力,保卫办公大楼,组织疏散遇难家属和警戒工作;b.维护矿井治安,防止人为破坏煤矿财产。(6)物资供应组由运输队、设备办组成。任务: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材料和设备的及时供应。(7)医疗救护组由矿区急救站、设备办及事故单位组成。任务: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b.协调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8)善后处理组由综合办和事故单位组成。任务:a.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顿工作;b.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9)事故调查组由综合办、安监站、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组成。任务:a.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c.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11(10)快速反应力量由矿山救护队、抢险救护队和医疗救护队组成,组织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4.1.1矿按要求建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主要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控,配备有足够的人员进行管理,每7天调试一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4.1.2加强“一通三防”管理,防止瓦斯、煤尘超限或积聚,杜绝一切引爆火源存在。(1)在设计布局上要尽量简化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串联通风,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对采空区进行永久封闭,并进行黄泥灌浆;(3)加强巷道贯通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搞好巷道贯通的风流调整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严禁随意损坏通风设施;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验收,认真做好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新建工作,彻底整治通风设施不达标现象,努力降低矿井漏风率,确保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5)加强局部瓦斯管理,按规定设置“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一旦因故停风造成瓦斯超限,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排放瓦斯,不得擅自排放;(6)保证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井下各种传感器的安装以及每10天一次的调试工作;(7)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加强班中汇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报现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区域或巷道高冒区,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井下放炮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禁放明炮糊炮;(8)加强盲巷的检查和管理,及时封闭盲巷;盲巷密闭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标准
本文标题: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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