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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贸易保护理论教学要求了解贸易保护理论演进的基本过程掌握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熟悉凯恩斯的超贸易保护主义熟悉“中心——外围”理论了解战略性贸易理论了解关于贸易保护的其它依据教学内容:5.1幼稚产业保护理论(重点)5.2凯恩斯的超贸易保护主义(难点)5.3“中心——外围”理论5.4战略性贸易理论5.5关于贸易保护的其它依据贸易保护理论演进的基本过程在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这一西欧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时期,重商主义。十八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西欧各国和美国倡导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德国等国家主张贸易保护政策。二十世纪初期,维护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政府根据自己的偏好而对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进行相机抉择。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贸易保护也在理论和政策上出现了新的变化。5.1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幼稚产业的含义定义:幼稚产业(infantindustry),是指处于成长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为了实现潜在的优势而对该产业实行暂时性的保护是完全正当的,因为如果不提供保护,该产业的发展便难以继续,潜在优势也就无法实现。不过应当注意的是,保护应该是暂时的,当该产业成长起来以后就应该撤除保护,实行自由贸易。5.1.1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HlexanderHemilton1757-1804)提出的,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其基本内容是: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5.1.2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论幼稚产业保护论由德国著名经济学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派的主要先驱李斯特提出,他于1841年发表题为《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著作,确立了西方保护贸易理论的地位。一、理论背景19世纪初期,英法工业威胁着德国工业的发展。需要一种理论为德国工业的发展指明方向。李斯特的生平。李斯特深受美国首任财长汉密尔顿贸易保护思想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李斯特结合德国的国情,通过自己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和深刻的保护贸易理论。.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论(一)李斯特在对古典学派的批评中阐述了自己的保护贸易观点1、他认为古典学派的根本缺点是推行所谓“世界主义”而忽视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李斯特认为,古典学派的所谓“合理的国际分工格局”,是将来世界各国经济高度发展之后才可能实现的理想模式,它完全忽略了目前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民族特点。李斯特把当时在德国经济思想中占统治地位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指责为世界主义政治经济学。他认为并不存在这类政治经济学,而只存在国民经济学。.2、认为古典学派的国际贸易理论强调了各国追求当前的最大利益,却没有考虑各国和各民族的长远利益。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所主张的一个国家放弃比较利益较低的商品的生产而改为从国外进口的政策,只适合于英国的利益,而不利于其他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国以此制定经贸政策,将会失去国家的未来。.李斯特尖锐地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组成一个以英国为首的国家体系,到那时欧洲大陆国家的地位将一落千丈,人民将成为不重要的、没有收益的民族。在这种形势下,法国以及西班牙、葡萄牙将遭到同样命运。最上等的酒得供应英国世界,只有最下等的劣酒才能留给自己。法国最多只能干些小型女帽业那类营生。德国到那时看来对英国世界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贡献,只有一些儿童玩具、木制的钟、哲学书籍等类,或者还可以有一支补充队伍,他们为了替英国人服务,扩大英国的工商业优势,传播英国的文学语言,牺牲自己,长途跋涉到亚洲或非洲沙漠地带,就在那里沦落一生。”3、认为古典学派片面夸大了自由竞争的作用,否定国家干预经济过程的积极作用。李斯特不同意斯密关于政府不应对经济过分干预的观点。李斯特指出,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落后国家经济的发展,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否则,即使经济能够发展上去,也将会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李斯特认为,德国经济已经落后于英法等国家,如果实行自由放任政策,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追赶上来。因此,他主张德国政府应主动干预经济发展过程,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以便早日赶上先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二)李斯特理论的核心——生产力理论1、关于财富与财富的生产力生产力理论是李斯特保护贸易理论的核心内容。他把生产力问题看成是一个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问题。他认为,生产力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他说:“一个人可以拥有财富,那就是交换价值,但是他如果没有那份生产力,可以产生大于他所消费的价值,他将越过越穷。一个人也许很穷,但是他如果据有那份生产力,可以产生大于他所消费的有价值产品,他就会富裕起来。因此,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2、关于价值的牺牲与生产力的增长李斯特说:“保护关税如果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由此使国家不但在物质财富的量上获得无限增进,而且一旦发生战争,可以保有工业的独立地位。”(“价值有所牺牲”是指消费者购买了较贵的商品。).3、关于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来源于“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两大因素。他所说的精神资本,是指国民的身心力量、文化素质、国家的社会状况以及政治制度等,他说:“基督教,一夫一妻制,奴隶制与封建领地的取消,王位的继承,印刷、报纸、邮政、货币、计量、历法、钟表、警察等事物和制度的发明,自由保有不动产原则的实行,交通工具的采用……这些都是生产力增长的丰富源泉。”李斯特指出,在创造生产力的过程中决不可忽视精神资本的作用。此处包含了“科技也是生产力”的重要思想。(三)李斯特的经济发展阶段论他把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了五个时期:(1)原始未开化时期(2)畜牧时期(3)农业时期(4)农工业时期(5)农工商时期。他认为处于不同时期的国家应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他认为,处于前三个时期的国家经济十分落后,应当对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此为推动力,使自己尽早脱离未开化状态;处于第五个时期的国家,国内农工商并举,已进入了最兴盛和发达的阶段,此时应重新恢复使用自由贸易政策。唯独处于第四个时期的国家应该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因为这时的工业还比较弱小,难以抵御外来强大工业的竞争威胁,只有实行保护贸易政策,才能够帮助本国工业度过幼稚期,进入成熟期。.李斯特认为,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当时还处于农业时期,几乎没有民族工业需要保护。英国已进入了农工商时期,处于了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必然会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利用自己的优势,获取国际贸易的最大利益;法国已在农工商时期的边缘,也可适当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德国和美国则是处于农工业时期,最需要依靠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来扶植自己的幼稚工业。.(四)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的具体内容1、保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这与早期的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目的很不相同。重商主义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其目的是为了积累金银财富;而李斯特所主张的保护贸易的目的则是为了提高创造财富的生产力。2、保护的重点。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那些对国家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业。他认为,农业不需要保护,不必限制农产品进口,否则不能从外国取得廉价的粮食和原料,这将不利于本国工业的发展。在工业中,也不是所有的部门都需要保护。需要保护的是那些幼稚而有发展前途的工业。3、保护的手段。以关税作为保护国内工业的主要手段,即用关税壁垒措施挡住国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品进入国内市场。4、保护的程度。李斯特认为,应针对工业中的不同行业而采取程度不同的保护措施:(1)对国内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行业应通过高关税给予充分保护;(2)对国内生产昂贵奢侈品的行业可以只给予最低限度的保护;(3)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各种复杂机器的进口应当免税或只征收极轻的进口税,因为对这类产品的进口过分限制会影响国内工业的快速发展。.5、保护的期限。对国内工业的保护决不应是无限期的,否则,将会出现保护落后和保护低效率的结局。李斯特认为,对工业部门的保护期限最长不应超过30年,否则,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三、李斯特保护贸易论简评(一)李斯特保护贸易论的积极意义1、对德国工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李斯特尽管生时不太得志,但他去世后德国政府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采纳了他的经济主张,保护了国内市场,促进了工业成长,带动了整个德国经济的快速发展。.2、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主张对发展中国家外贸政策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作用。(1)他的关于保护幼稚工业的主张;(2)他的关于对不同的工业部门采取不同保护程度的主张;(3)他的关于保护期限不应超过30年以免削弱了进步机制的主张;(4)特别是他的关于财富和财富的生产力完全不是一回事,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不知要重要多少倍的思想。这些都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外贸政策的制定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和影响作用。3、李斯特的各个国家经济发展都有自己特殊规律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还是采取保护贸易政策,一定要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要考虑到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民族特点。李斯特的这一思想,直到今天仍对各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4、李斯特的生产力论包括非物质因素,这是西方经济理论的一大创新。(二)李斯特保护贸易论的缺陷1、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准太片面。李斯特只强调了生产力标准,忽视了生产关系标准。每个人在生产中都处于不同的地位和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以及它们与生产资料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中是一种重要的标准。李斯特忽视了这一标准,因此说,他所提出的划分标准是片面的。.2、过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并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如果说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过分强调了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的自发调节作用是走向了一个极端,那么,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过分强调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作用则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小结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是其贸易保护理论的基础。他认为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只重视交换价值和财富而忽视了生产力。他主张经济落后国家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以抵御外国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的成长。他具体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并认为实行关税制度是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手段。他的贸易保护理论具体表现在保护对象、保护手段和保护期限三个方面。5.1.3理论拓展围绕着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以后的经济学家从如何确定幼稚产业、为本国失去优势地位的产业寻求保护依据及论证保护贸易的合理性等角度出发,对其作出补充和发展。(1)关于幼稚工业的选择标准。(2)关于国家利益和生产力。1.穆勒-巴斯塔布尔-肯普标准(1)穆勒标准①正当的保护只限于对从外国引进的产业的学习掌握过程,过了这个期限就应取消保护。②保护只应限于那些被保护的产业,在不久之后,没有保护也能生存的产业。③最初为比较劣势的产业,经过一段时间保护后,有可能变为比较优势产业。(2)巴斯塔布尔标准①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时期以后,能够成长自立;②受保护产业将来所能产生的利益,必须超过现在因为实行保护而必然受到的损失。(3)肯普标准除了前两个标准的内容外,应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时期的外部效应2、小岛清的选择标准应根据要素禀赋比率和比较成本的动态变化,选择一国经济发展中应予保护的幼稚产业。只要是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幼稚产业,即使不符合巴斯塔布尔或肯普准则,也是值得保护的。概括:(1)保护幼稚产业要有利于对潜在资源的利用(2)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动态变化(3)有利于要素利用率的提高5.1.4理论简评发展了重商主义和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理论;充分论证了落后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必要性、阶段性、动态性;提出了具体的政策
本文标题:第5讲 贸易保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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