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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July17th,20011第六章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eijing,July17th,200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技术简介基本组成;发展趋势;2.规范条文介绍;重点介绍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举例:新风机组;空调机组;中央工作站;3.结合条文讲解怎样做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Beijing,July17th,2001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计算机控制系统现场输入装置现场输出装置控制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Beijing,July17th,2001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模式分散控制集中管理Beijing,July17th,2001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计算机控制系统:1.集散式控制系统;(现场级、控制级、监控管理级)2.现场总线控制系统。互联现场自动化设备及其控制系统的双向数字通信协议;Beijing,July17th,2001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现场输入装置:主要包括:温度变送器、湿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压差开关、水流开关、流量计、电量变送器、空气质量变送器及其它检测现场各类参数及状态的装置等Beijing,July17th,200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现场输出装置:主要包括:各类执行器、电磁阀、电动调节阀、变频器及其它控制现场设备动作的装置。Beijing,July17th,200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控制网络: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和系统相应的实时性强调在恶劣环境下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可靠性多使用组播或广播方式多家产品的相互兼容、相互操作性问题、Beijing,July17th,20019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组成控制网络的通信规则:载波侦听多路访问冲突检测(CDMA/CD)令牌传送Beijing,July17th,200110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1.机电设备的智能化(冷水机组、电扶梯、热交换、给排水等)2.变频器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的应用(变风量空调、恒压供水、冷冻水系统等)3.以太控制网络系统Beijing,July17th,20011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以太控制网络系统Beijing,July17th,200112第六章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本章共分四节,31条。管理条文16条;技术条文15条,其中主控项目12条;一般项目3条;分别为:6.1一般规定,分为3条;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分为6条;6.3系统检测,分为19条;6.4竣工验收,分为3条.Beijing,July17th,20011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适用范围:包括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工程实施条件的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过程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系统试运行;第三方检测;工程最终验收;Beijing,July17th,20011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1一般规定6.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用于对智能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进行监测、控制及自动化管理,达到安全、可靠、节能和集中管理的目的对象:各类机电设备,包括空调、照明、给排水、电气、电扶梯等目的:安全、可靠、节能、集中管理Beijing,July17th,20011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1一般规定6.1.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为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等各子系统。监控范围、分类、名词定义、子系统、分项工程Beijing,July17th,20011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6.2.1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按本规范第3.3.4和3.3.5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标志;2.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现场控制器等的进场验收要求:1、电气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应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中第3.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Beijing,July17th,2001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2)外观检查: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表面无缺损,涂层完整。4、软件产品的进场验收按本规范第3.2.6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3、网络设备的进场验收按本规范第5.2.2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Beijing,July17th,2001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6.2.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2.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3.空调与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动力设备、照明控制箱、电梯等设备安装就位,并应预留好设计文件中要求的控制信号接入点。Beijing,July17th,200119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6.2.3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中的有关规定。GB50194第八章安全技术管理;JGJ46中的有关规定,包括对临时用电的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线缆和用电装置的安装、接地和防雷、电动工具的使用、临时照明供电要求Beijing,July17th,200120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6.2.4施工及施工质量检查除按本规范第3.3.6和3.3.7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的施工应按GB50303中第12章至第1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实施中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Beijing,July17th,20012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2.传感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控制柜和其它设备安装时应符合GB50303第6章及第7章、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Beijing,July17th,20012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6.2.5工程调试完成后,系统承包商要对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及系统功能(含系统联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传感器可用高精度仪表现场校验,使用现场控制器改变给定值或用信号发生器对执行器进行检测,传感器和执行器要逐点测试;系统功能、通信接口功能要逐项测试;并填写系统自检表。Beijing,July17th,20012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6.2.6工程调试完成经与工程建设单位协商后可投入系统试运行,应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试运行,认真作好值班运行记录;并应保存系统试运行的原始记录和全部历史数据。Beijing,July17th,20012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6.3.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应以系统功能和性能检测为主,同时对现场安装质量、设备性能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记录进行抽查或复核。6.3.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连续投运时间不少于1个月后进行。Beijing,July17th,20012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6.3.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审核文件、设备及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2.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3.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4.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5.系统试运行记录。6.3.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时应提供以下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Beijing,July17th,20012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5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空调系统进行温湿度及新风量自动控制、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节能优化控制等控制功能进行检测。应着重检测系统测控点(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和压力等)与被控设备(风机、风阀、加湿器及电动阀门等)的控制稳定性、响应时间和控制效果,并检测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警的正确性。Beijing,July17th,20012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现的基本功能新风机组检测与控制功能:电动风阀与送风机连锁;过滤器堵塞时,压差开关动作;冬季温度过低时,防冻开关动作;根据送风实测温度与送风设定温度的偏差,按PID调节水路电动调节阀开度。Beijing,July17th,20012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现的基本功能新风机组检测与控制功能:根据送风实测湿度与送风设定湿度的偏差,按PID调节汽路电动调节阀开度;送风机检测与控制: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手/自动状态、启停控制。Beijing,July17th,200129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Beijing,July17th,200130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现的基本功能空调系统检测与控制功能:控制调节的对象是房间的温度和湿度要求房间的温度和湿度处于舒适区范围;强调研究系统节能的控制方法;新风/回风比可以变化,可尽量利用新风降温Beijing,July17th,20013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Beijing,July17th,20013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6变配电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变配电系统的电气参数和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测。检测时应利用工作站数据读取和现场测量的方法对电压、电流、有功(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各项参数的测量和记录进行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显示的电力负荷及上述各参数的动态图形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参数变化情况,并对报警信号进行验证。Beijing,July17th,20013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7公共照明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过道、园区和景观)进行监控,应以光照度、时间表等为控制依据,设置程序控制灯组的开关,检测时应检查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手动开关功能。Beijing,July17th,20013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8给排水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中水系统进行液位、压力等参数检测及水泵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报警进行验证。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场测控点状态,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自动调节水泵转速、投运水泵切换及故障状态报警和保护等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Beijing,July17th,20013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9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或现场控制器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进行检测,并检测对设备的控制功能。Beijing,July17th,20013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10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设备控制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设备运行的联动情况。Beijing,July17th,20013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11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建筑物内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进行监测。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系统的运行状态与故障进行监视,并与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Beijing,July17th,20013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6.3系统检测(主控项目)6.3.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功能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带有通信接口的各子系统以数据通信的方式相联时,应在工作站监测子系统的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响应时间符合设计
本文标题: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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