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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整体水平,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意见》、《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和《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通过三个月的治理,使全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全面实现省定目标,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指标:2016年10月底前,全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合格率80%以上,全县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工程总量的80%以上。2016年12月31日前,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达标合格率100%,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达到100%。2016年1月1日后全面实现常态化管理。二、工作步骤(一)动员培训阶段(9月24日-10月2日)。县住建局根据省厅、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献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实施细则》和《沧州市建设工程拆除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管理实施细则》,召开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动员会议,部署全县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对全县(市安监人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宣传图册。县住建局、各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扬尘治理负责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并将有关政策规定宣贯到相关岗位人员。(二)企业自查阶段(10月3日-10月10日)。所有施工企业要建立强有力的专门组织,制定自查方案,明确和强化责任,将扬尘治理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共同安排布置,组织有关人员,对照《15条措施》、《规定》和本方案的要求,对本企业所有工地开展自查。自查重点:《15条措施》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治理责任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每个项目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对所有自查项目逐一进行阶段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坚决停工整改,做到工作措施不到位不复工、治理责任不落实不复工。各企业自查、自验工作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同时,要将各施工现场自查、自验结果报住建局安监站。未按时上报自查、自验合格的项目,均视为不合格项目,一率停工进行整改。所有施工企业要于10月11日前将工程台帐和企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3/7业自查情况汇总报住建局安监站。工程台账应注明各项工程责任主体、建筑面积、投资金额、形象进度。(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县住建局成立督查组,分别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分片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对阶段验收达标合格的,发放扬尘治理阶段达标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工整改。对自查工作不认真、降低标准、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强化提高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检查的重点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制定情况,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情况,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等。对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阶段(11月1日以后)。县住建局及各企业对本单位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运转情况定期进行评估,不断加以完善,多措并举,促进全县扬尘治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三、工作要求(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工作。1、建设单位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要足额支付施工企业扬尘治理专项费用,在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治理责任,要审查施工企业制定的本项目扬尘治理专项方案;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建(拆除)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要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有关人员对本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形成档案。对由2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施工的项目,应明确划分扬尘治理责任区,保证扬尘治理不留死角。各级征收部门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的发包人,对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负有建设单位责任,要认真落实《沧州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将扬尘治理纳入文明施工重要内容,建立扬尘治理考核制度,对施工现场定期检查、考核。每一个工程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是落实现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落实到位。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负有管理责任。各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5/7监理单位要把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制定监理细则,加强监管。对造成施工扬尘的行为要及时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住建局安监机构报告。(二)献县住建局对辖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领导、监管责任,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督导,确保《15条措施》和《规定》的执行落实。四、工作措施(一)建立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郝树利县住建局局长副组长:付京县住建局副局长成员:李亚朝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付东辉县住建局安监站站长穆文先县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张跃华县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曲红章县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付东辉同志兼任。(二)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监督举报电话:***,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并在网站、媒体进行公布。并建立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对举报问题进行处置,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三)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对扬尘治理达标、并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荣誉的企业,在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中,给予一次性3-5分的奖励。对因施工扬尘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施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工作不到位、施工扬尘污染行为严重的施工、监理企业,记入不良记录,暂停投标资格3个月,外埠企业直接清出沧州建筑市场。扬尘治理检查结果将定期在全市通报,并抄报当地人民政府。对整治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住建局要进行约谈。住建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扬尘治理工作及时跟进,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四)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在电视台、电台、报刊上开设专栏和专题,在广泛宣传施工扬尘治理重要性、增强全社会认知度和企业认同感的同时,通过宣传和曝光扬尘治理过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营造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欢迎浏览本文,我们致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范文,有不足之处敬请提出指正,谢谢!7/7(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施工扬尘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且“重在治本”。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阶段整治工作目标的同时,立足长远,确定科学的扬尘治理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细化强化各项措施,以开展施工现场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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