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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科学认识税务廉政风险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县国税局廉政党课讲稿同志们:根据县纪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天,由我在这里给大家上一堂廉政党课。借此机会我把个人的学习体会与大家作一交流。下面,我结合税务部门的特点,就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税务廉政潜在风险、守住职业底线及如何防范风险等四个方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我讲课的题目是《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科学认识税务廉政风险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正确把握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腐败问题是世界的通病,也是世界的顽症。根据“透明国际”组织调查评估,全球得分指数越高,国家廉洁程度越高。其中,新西兰的指数为9.4,排名世界第一,接下来是丹麦、新加坡、瑞典和瑞士。排最后一名的是索马里,然后是阿富汗、缅甸、苏丹和伊拉克。“透明国际”组织报告认为,世界各国都存在腐败问题,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腐败的危害不言自明,它是一个社会的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反对不满,重则引起社会动乱,导致政权颠覆。2当前,我们要保护改革开放成果,促进政治、经济、文化、财税体制等各项事业题更好更快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1.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新中国成立63年来,我们党所走过的反腐历程,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运动式反腐阶段。1952年2月10日,中央高级干部,原天津地区负责人刘青山、张子善因“盗窃国家资财,勾结奸商非法经营谋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在河北省保定市被判处死刑。此案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大案”,刘、张二人作为高级干部被判死刑,被称作“新中国第一枪”。这一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两个月以后,中央政府就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整治贪污条例》,之后便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动。据统计,当时被查处的“被糖衣炮弹打中的干部”就有122万人。1956年到1964年,在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毛泽东一直倡导用频繁的群众性政治运动来进行反腐败。此间,中央政府前后三次集中力量开展反腐倡廉运动。平均每隔两年就开展一次反腐败运动,而且每次运动都长达一年。在当时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群众运动确实对党政机关的反腐倡廉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在复杂的社会历史因素的制约下,受到毛泽东3晚年“左”倾错误的影响,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片面依靠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治理腐败,导致反腐倡廉的探索出现了偏差,并为此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二是法治化反腐阶段。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结束了中国长达十余年的内乱,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开始了全面拨乱反正,党和政府的监督机制逐步恢复和完善。这一时期,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的著名论断。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作重心向经济方面转移,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保护改革开放,成为当时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点。1982年4月,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到1983年上半年,全国揭露并依据党纪国法立案审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约1912万多件。1989年,全国处分党员干部达到了当时几年的一个高潮。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提出了“力争在今后5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的反腐败阶段性目标。在此期间,查获了建国以来震动最大、涉及职务最高的案件----由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畏罪自杀引出的陈希同腐败案。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竭力倡导改革开放的同时,从宏观上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他提出了著名的“两手抓”理论,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邓小平指出:经济4上不去,要垮台;腐败不反掉,也要垮台。不仅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而且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提出了反腐败不应搞群众性政治运动,而应通过加强法制,保障人民民主,走依法治腐的新路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提出:加强党的廉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治本力度。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探索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国反腐工作开始从单纯依靠打击转到多管齐下、全方位防治阶段。三是制度式反腐阶段。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形成了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并且第一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又进一步提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切,标志着我们党和政府已真正进入制度反腐的新阶段。在2003年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反腐在中国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从2003年开始,这种状况已得到根本改变。2003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国际社会做出了两个方面5的承诺:一是惩治腐败,二是追逃贪官。此后,中国又陆续和一些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2004年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归纳起来主要有十一个方面:一是加强和改进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工作;二是中纪委统一管理了派驻机构;三是颁布了两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是确立了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五是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务院和地方组织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达到了1806项;六是中组部和中纪委组建了专门巡视机构,中纪委和监察部对56个派驻机构进行了统一管理;七是中纪委提出了新闻媒体应发挥监督作用和导向作用;八是开始了领导干部家属境外留学预备制度。所谓预备,就是要提前汇报。九是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十是2008年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十一是2010年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此外,中央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注意把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纳入治理内容。如: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同时,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整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6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2.正确认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虽然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近年来的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动向。其特点主要表现为7个方面:一是腐败向一些关键领域、社会领域扩散;二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三是涉案金额巨大;四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五是腐败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上升;六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七是“小官大贪”在基层时有发生;据统计,近十年来,我国查处的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就有100余名。2009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66人,2010年立案139621件,处分146517人,挽回经济损失89.7亿元,2011年立案13万件,14万多人受到处分,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亿元。3.深入分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7为什么一方面国家高压反腐,一方面,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呢?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曾经从5个方面进行了深刻揭示:一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将长期存在。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家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四是干部队伍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不少中青年干部缺乏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到腐败病毒感染。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但我们相信,随着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一定会取得新的伟大胜利。二、科学认识税务潜在风险,提高防范意识只有科学认识风险,才能有效防范风险。什么叫税务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就是具备执法资格的税收执法人员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行8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当前,税收廉政风险始终贯穿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并最终反映在某个环节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廉政风险点。所谓行业风险,就是我们行业最为突出的是“四大威胁”。第一是麻痹思想的威胁。近几年来,我们不论是税收收入、队伍建设、执法水平、文化建设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近几年来国税的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连续六年,全局干部职工都没有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受刑事追究,我们少数同志也由此开始麻痹大意,“一俊遮百丑”,在成绩面前“一叶障目”,盲目估价形势,从而对形势和队伍出现的风险视而不见。这种思想的包围,是当前我局内部一个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也是这个风险来自国税内部的所在。第二是纳税人利益特别是不法纳税人利益包围的威胁。我们担负着为国聚财的使命,决定了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机制不够完善的体制,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偏低的情况下,与纳税人打交道,特别是与涉煤行业纳税人打交道,在管理、执法、纳税评估、稽查、服务等方面存在一定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随意空间,不法纳税人以吃请、送礼、娱乐、美色、行贿等对税务干部进行拉拢、腐蚀,这些现象在国税行业时有发生,国税机关和人员毫不夸张9的处在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上,经受执法与廉政双重风险,也就是行业风险的考验;第三是来自国税外部层层监督包围的威胁。从外部风险来看,风险的因素在不断增多,各级监督机关的“包围”不断加强。当前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税收工作,特别是税收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督范围越来越广,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各级纪委、审计、检察机关、新闻媒体等一直紧盯着我们国税部门;同时,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第四是法律对我们执法要求的威胁。大家都应当知道,在《刑法》当中专门明确了税务人员不征少征税款等五个罪名。这四大威胁,使国税队伍的廉洁稳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三、守住职业底线,远离廉政风险(一)时刻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廉洁勤政意识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支柱、力量之源。大多数党员干部出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就是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丧失。这些违纪违法人员也有过辉煌的过去,较早地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培养,都是逐步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忽视了对自己思想的改造,受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要好好思考一个问题,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在人生的几步紧要关口,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人非常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酿成终身大错。这些案件再一次证明,干部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10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希望大家深刻反思,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始终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保持必备的道德品质,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是要珍惜个人前程。在
本文标题:县国税局廉政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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