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药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的发展我国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我国开展药品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已有数十年的历史。1953年版是我国第一部药典收载了无菌检查法。1972年版我国开展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1978年卫生部颁发了“药品卫生标准”。2000年版中国药典收载微生物限度标准(按剂型制定标准)。200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微生物限度标准进行了修改(按给药途径制定标准)并引进了检查方法验证实验要求。2010年版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为三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一、二、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尽可能做到统一协调、求同存异、体现特色。2010年版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国外药典收载情况2010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起草概况:没有照搬ICH协调案方法增修订项目中的具体内容设定原则尽量与国外药典保持一致。ICH协调案ICH: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HarmonizationofTechnicalRequirementsforRegistrationofPharmaceuticalsforHumanUse)。ICH是由欧盟、美国和日本三方的药品注册部门和生产部门组成。六个参加单位分别为:欧盟、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日本厚生省、日本制药工业协会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美国药物研究和生产联合会ICH协调案原料药和赋形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制订制订依据:根据原料药的性质、生产方式和制剂的预期用途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检查项目:可能需要规定需氧菌总数、酵母和霉菌总数,不得检出特定的致病菌。检查方法:应用药典的方法。ICH协调案无菌制剂所有的非肠道制剂应有无菌检测的试验方法,如果在开发和论证阶段所积累的资料证明参数性是合理的,可允许参数性出厂。ICH协调案参数放行定期试验替代方法2010年版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一、进一步确定了无菌检查法的定义: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二、无菌检查保障1、无菌环境规定要防止微生物污染,但采用的措施不得影响微生物的生长。2、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我国2010年版药品微生物检验概况增加了控制菌和限度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新增贴剂供试液制备新增白色念珠菌的检验方法新增验证试验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法新增了指导原则我国2010年版微生物限度标准已有国家标准的制剂:品种项下规定制剂通则要求附录微生物限度标准新产品或标准的修订:制剂通则要求附录微生物限度标准微生物限度应用指导微生物限度标准-化学药眼用制剂:均应符合无菌产品的要求。涂剂、涂膜剂【无菌】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照无菌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凝胶剂【无菌】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凝胶剂,照无菌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微生物限度标准-中药眼用制剂:均应符合无菌产品的要求。凝胶剂、洗剂、涂膜剂【无菌】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照无菌检查法检查,应符合规定。贴膏剂【微生物限度】除另有规定外,贴膏剂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查,凝胶膏剂和贴剂应符合规定橡胶膏剂每10cm2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微生物限度标准-修订限度标准的菌数单位(个→cfu);眼部给药制剂:均按无菌制剂要求;阴道、尿道给药制剂:增加白色念珠菌检查,不得检出。明确中药沙门菌的检查范围:含动物组织(包括脏器提取物)及动物类原药材粉;删除直肠给药制剂大肠埃希菌的检查;微生物限度应用指导-关于标准⒈用于手术、烧伤及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要求。⒉用于创伤程度难以判断的局部给药制剂,若没有证据证明药品不存在安全性风险则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要求。⒊眼用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要求。含动物类原药材粉的口服中药制剂要求不得检出沙门菌。其中的动物类原药材粉是指除蜂蜜、王浆、动物角、阿胶外的所有动物类原药材粉,如牡蛎、珍珠等贝类,海蜇、冬虫夏草、人工牛黄等。2015年版药典附录微生物限度药典附录微生物限度三部合一根据我国国情,参照ICH”药品及药用材料微生物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修改ICH药品及药用材料微生物标准表1非灭菌制剂微生物标准给药途径总需氧菌计数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控制菌(cfu/g或cfu/mL)(cfu/g或cfu/mL)每1g(mL)非水溶性口服剂103102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水溶性口服剂102101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直肠给药制剂103102口腔粘膜给药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牙龈给药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皮肤给药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鼻粘膜给药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耳内给药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阴道给药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白色念珠菌透皮贴剂(包括每一贴的正反面)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吸入剂(专指液体气雾剂)102101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耐胆盐革兰阴性菌含生药原粉(动物、植物或矿物)的口服制剂104102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耐胆盐革兰阴性菌不得过102含神曲、豆豉等发酵类生药原粉的口服制剂105102每10g(mL)不得检出沙门菌;每1g(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每1g(mL)耐胆盐革兰阴性菌不得过103表2药用非灭菌材料微生物标准总需氧菌计数霉菌及酵母菌计数(cfu/g或cfu/mL)(cfu/g或cfu/mL)药用材料103102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101cfu:最大可接受限值=20;—102cfu:最大可接受限值=200;—103cfu:最大可接受限值=2000;以此类推。有关产品应有一个相关因素的风险评估评估要求及内容应由在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测定数据判断方面接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指导进行。原料产品这种评价主要关注原料的加工过程现有的检测技术水平以及原料质量目标要求的有效性这三点。表1中还包括每类药品的控制菌标准,但表格内容并未涵盖所有情况。对某一特定的制剂,全过程进行分析,检查并控制各环节可能引入的微生物。在标准数量水平之下不能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规定,选择经过验证的、其测量数据最接近标准数据的方法和条件进行检测。除了表1中列举的各类药品中的微生物,以下情况中也可能对患者康具有潜在的危害:-药品使用:由于使用途径(眼、鼻和呼吸道)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药品性质:药品对微生物的促生长作用、产品中可能残留的杀菌剂-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等;-药品使用方法;-敏感人群:婴幼儿及体弱者;-免疫抑制剂和甾体类固醇激素的使用;-由于疾病、伤残和器官损伤的影响。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理念环境保证培养基保证无菌性检查灵敏度检查有效的方法方法验证SOP操作有效的结果可靠的结论结果判断微生物检验的新技术基于微生物生长信息的检验技术,如生物发光技术、电化学技术、比浊法等;直接测定的被测介质中活微生物的检验技术,如固相细胞计数法、流式细胞计数法等;基于微生物细胞所含有特定组成成分的分析技术,如脂肪酸测定技术、核酸扩增技术、基因指纹分析技术等。隔离系统的应用隔离器技术是一种有别于普通洁净室的特殊设施,适于无菌试验和无菌取样。隔离器技术早已被FDA以及欧盟医药管理委员会所认证,2005版中国药典已收载此项技术,目前处于普及中,是未来实验室高洁净度环境的发展趋势。隔离系统的应用现代医药工业的无菌灌封一体装置体系科研动物的饲养和实验用的隔离系统(ISOLATORSYSTEMS)无菌检查用的隔离系统(ISOLATORSYSTEMS)等。相关法规和指南中国药典2005版、2010版无菌检查法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相关法规和指南我国2010版GMP附录Ⅰ第四章隔离操作技术采用隔离操作技术能最大限度降低操作人员的影响,并大大降低无菌生产中环境对产品微生物污染的风险。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器中完成。隔离操作器及其所处环境的设计,应能保证相应区域空气的质量达到设定标准。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微生物发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1742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