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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建设到底需要解决哪些问题?2009-06-2710:52来源:中国文明网作者华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引发了人们对道德建设话题关注度的升温,那么,当前公民道德建设都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呢?笔者从几件具体事情说起,也许能引发人们的一些思考。案例1:一个真实的报道:某乡长因嫖娼被抓获。他在检查中写道:“由于自己放松了学习,忘记了自己是个党员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无独有偶,该乡一个青年农民也因嫖娼被抓获。他在检查中写道:“忘记了自己是个平头百姓,把自己混同于乡上县上的干部,以为可以像他们那样随便吃喝嫖赌……。文章虽短,耐人寻味。表面上看是个认识问题,实际上是观念错位,甚至思想深处有误区。正如有评论说的那样: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只是在一定意义上讲才有道理,那就是党员干部应有更高的理想、道德水准。而对于那个普通百姓来讲,如果他真的成为党员干部,也许比那个乡长更卑劣,更加追寻与其原来地位的不平等。案例2:某高校的一项调查表明,100%的学生强烈反对校园里的不文明行为,但也是这100%的学生承认,校园里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就发生在自己或同学身上。这项调查虽然是在几年前开展的,但是只要我们略微用心,就可以发现这种现象在当下、在我们的身边仍然普遍存在着。就像有文章剖析的那样:两个100%看似奇怪,实际上正触及了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现象:缺乏一种对人和对己一致的普遍的公共道德标准。这说明,不少人在公民道德问题上有一种“人格分裂”和“双重标准”: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既深恶痛绝又身体力行。我们当前进行的公民道德建设,难就难在人们不是不知道一般的道德标准和是非善恶,而是明知故犯。案例3:“看人家老陈家海军,可能耐了,20几天就赢了上万块钱,不但买了摩托车,而且……”,一个参与赌博偶尔赢了点钱的青少年受到了村庄人的追捧,多少有点让人哭笑不得。再看看那些在鼻孔上打个洞嵌上块明晃晃的金属钉、叼着烟卷的少女们,看看在人行横道上横冲直撞的骑车人,我不仅要追问,当今社会真的是一个审美迷乱的时代吗?案例4:“有的客人看到床单、毛巾每天都在更换,要擦皮鞋了,往床单上一蹭,洗完脚,用毛巾一擦,省事是省事,但表现出对宾馆清洁人员工作极大的不尊重,如果蹭上的油渍难清洗掉,宾馆一定会要求赔偿,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宾馆的服务人员在提醒顾客时如是说。正如有分析说的那样:是的,改革开放30年,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家都把家庭弄得像宾馆,可是在真正的宾馆里却总有一些人保留着像小说里的陈奂生用人家枕巾擦鞋的毛病。人们都把家里的地板擦拭的光亮照人,但一到外边就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人们不禁问到:为什么总是内外有别,家里的好习惯怎么就不能带到外边呢?英雄何以流血又流泪――法制社会也要有“德治”基础10月26日,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及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先进人物的代表105人走上了领奖台。就是这些普通人,面对邪恶和灾难,没有犹豫,没有胆怯,凭着一腔热血,一身豪气,用生命谱写出一曲曲壮怀激烈的正气歌。他们以事实告诉国人,我们的社会真善美仍是主流。对见义勇为,不仅仅要大张旗鼓表彰,而且要借助法律予以保护。据统计,全国已有50多个地市出台了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法规,这标志着社会公德建设开始走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轨道。加强保护,是因为需要保护。见义勇为者成为英雄太容易——很多人遇到歹徒就躲,碰上小偷就让,常常使见义勇为者孤身奋战。而做英雄太难了——他们往往流血之后又流泪。北京某公司业务部经理宁健乘坐公共汽车时,因制止歹徒行窃,被扎成重伤,住院治疗费共1.7万元。他所在单位以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为由,不给报销医药费,他治病期间的工资、奖金也被扣除。而四川成都青年黄健见义勇为英勇牺牲后的遭遇也使他“死不暝目”。面对手持匕首挟持两名柔弱女青年的歹徒,不满18岁的黄健英勇而上与歹徒博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令人遗憾的是,他用生命救下的两名女青年及其父母对此却表现出惊人的漠然,声称:“我们又没有叫他救人,他自己要逞能,死了活该。”当地一位老人说:他们伤害的不仅是黄健一家人,而且是全社会有良知的人。黄健的父母忍无可忍,于今年6月25日愤而将获救的两名女青年推上了被告席,终于在法院讨回了公道。更有甚者,一些见义勇为者救人反被怀疑成肇事者,受尽被救人家属的刁难和自家人的责备。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最突出的体现,本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所谓“助人为乐”,用不着倡导,更用不着立法保护。而如今,见义勇为越来越难,也就越来越少。仅靠宣传教育已经不能唤醒人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认为,实现社会道德重建需要两个因素的作用,一个是硬的――由政府和法律所代表的硬性机制,它能对超越一定限度的不道德行为进行惩罚,并使遵守和维护道德的行为不至于付出太大代价。另一个是软的――社会中的价值观念,它不以功利作为衡量标准,具有神圣性,这种力量看起来很软弱,一旦发挥出作用,就会相当大。他说:“用法律形式对扬善者予以奖励,可使道德行为具有现代特征,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道德行为价值的一种肯定。然而把解决道德问题完全交由法律来承担,反映了教育的无能,它将导致全社会对道德教育的放松甚至放弃。”勇为与不为、正义与邪恶――此消彼长,势不两立见义勇为者少,见义勇为者难,其广泛的背景是社会公德意识的普遍淡薄。全国人大代表毕四海认为,当前国民道德素质滑坡现象令人担忧,一些不良思想文化观念的“沙尘暴”,正侵蚀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心灵。在一些国家公职人员中,腐败和渎职现象严重;在一些经济活动中,市场秩序混乱,失信欺诈现象屡见不鲜;一向被视为净土的科学界和教育界,也时时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更令人痛心的是,一些青少年道德水准下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凡此种种,皆因正义与邪恶此消彼长。正气少了,邪恶才会泛滥。有一个近似荒唐的案例十分典型:一小偷第一次入室作案,被户主发现。他以为这下完了,正后悔不该走邪路,却见全家老少齐刷刷跪下了,求他看中什么统统拿走,不伤人就行。小偷喜出望外,从从容容地洗劫一空。从此,他特别猖狂,因为他认定“好人怕坏人”,只要凶点,就可以横行无忌。而如果一家人群起攻之,不仅可以保护自己,还可能使作案者知难而退,知错而悔,改邪归正。去年7月23日发生在著名风景区颐和园的一出悲剧,再次让北京市民惕然而惊。这一天,公安干警袁时光在抓捕盗贼犯时被歹徒刺伤,终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事后,身在现场的一名饭庄经理内疚地说:我真后悔,没有出手救小袁……“而当时围观的四五十人,如果有一个上前帮忙制住歹徒,他就不会死。”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山东72岁高龄的高玉芬大娘的行为。从1980年到现在,她亲手抓获了1000多名各类犯罪分子,成为远近闻名的“编外警察”。有一个被她抓获后刑满释放的人曾想去报复她,但见到她就害怕了,自称“根本下不了手”。高大娘说:邪不压正,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将来,这都是永远不变的真理。邪不压正,社会才稳定、安宁。一旦正不压邪,那我们如何生存?一位青年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人人自危,贪生怕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事本关己也高高挂起,那么邪恶必然变本加厉,愈加猖獗。只有大家都大义凛然,全社会才能正气浩荡,邪恶才不会横行无忌。道德高尚与沦丧――说起来天壤之别,做起来一步之遥也许有人会说,见义勇为,直面歹徒,是生死考验,个别人因而犹豫不决,甚至做出错误的选择,有情可原。那么,更多涉及社会公德的事情细微而平凡,又做得怎么样呢?这也同样反映了道德的高尚与沦丧。公共汽车就像一个流动的展览平台,每天都在展示着真善美和假恶丑。我国许多城市的公共汽车实行了无人售票,然而不少人却投放假币,有人甚至把一张纸币撕成两半作两次使用。广东汕头市公交公司3年不断收到的残币假钱竟高达50万元。北京的一位孕妇乘坐公共汽车,售票员一再招呼请人给让个座,可就是没人让。有位乘客竟然说:挺着大肚子不在家呆着,瞎转悠什么呀?社会风气之不良,以至如此,也不仅如此。爱国,是对全社会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但在经济社会中,却被一些利欲熏心的人给遗忘了。中国人的屈辱史,被当成商业“卖点”炒作。上海一家名为“利都”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销售“晶采名人大厦”,不仅在售房广告的显要位置刊出“上海市中心法租界区”、“依然保持法租界的昔日浪漫风情”等宣传语,还在设计、印刷广告时以红底白字突出处理“法租界区”一词。74岁的朱老伯在现场气愤地对记者说:“我从出生起就一直住在法华镇路,也亲身经历过解放前旧上海的苦日子。外国人在上海设租界,架铁网、军炮,不许中国人随便进出。这一切,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心酸。可房地产公司居然用‘租界’这个词来拉生意,简直就是拿历史开玩笑!”爱国,是每个公民都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没有了民族自尊心、自豪感、责任感,只讲金钱,还有何资格谈社会公德?还有何奇耻大辱能过之?一家社会调查机构曾在北京进行了一项有关道德水准的调查。在列出的13种可供选择的道德品质中,被调查者首选的项目竟然找不到名列其中的“诚实”、“讲信用”、“责任感”等字眼。今年3月,金先生和家人一起逛北京西单商场,上厕所时,不慎将装有30万元现金和存折的皮包遗忘在洗手台上,10分钟后回来找时皮包已经不见了。经调查,是商场的4个导购员发现并瓜分了现金,存折由一个人带走。如此“拾金而昧”,缺德,违法。上海一所教育学院曾抽样调查了7600多名中学生的道德状况,结果是18%的学生对“只要有利于自己就不择手段”的极端利己观持赞同态度,还有一半的学生对“别人作弊”表示宽容。如此道德观,如何成大器?社会学博士黄平说,古人云“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违背公德的行为虽谈不上犯法,但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果皮纸屑,排队时不加塞,自觉站在一米线外,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这些都是小节,都非力所不及,甚至仅在一念之间。做到了,就是文明的表现。做不到,就成了“缺德”。是与非、美与丑,就是这么简单,这么分明。《北京青年报》开通了“文明就差这一点”热线电话,就社会公德方面似小实大的现象展开讨论,投稿者踊跃。“文明,有的时候就差这么一点儿。它就是我们平常日子里的一个关怀的眼神、一句亲切的问候、看别人有难的时候主动搭一把手……”编辑的用心良苦,即呼吁“千万市民齐参与,争做文明北京人”。“兴国”先要“立人”――人的现代化才有国家的现代化90多年前,鲁迅在他的《文化偏至论》中审视中国人的气质,揭露、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做戏,观斗,善变化,无操守,瞒和骗,爬与撞,等等,并提出了“立人”主张――希望中国人沉着、勇猛、不自私,有辨别,“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著名学者陈潄渝说,“立人”的实质是摒弃国民劣根性,重塑新型的民族性格。“立人”是“兴国”的前提。邓小平同志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现代化的基本点是人的现代化,人的素质是第一位的。“人无信不立,国无德不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孙喜亭认为,国家之间的竞争不仅是科技水平的竞争,更是国民素质的竞争,而这点又取决于公德教育水平。教育的责任不仅是释疑解惑、传授学识本领,更重要的是使受教育者成为合格的公民。对现在的学生,不仅要教会他们如何做事,更要教导他们如何做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人的道德发展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道德的他律阶段,主要是按照外在的约束指导自己的行动,他律的核心是履行义务。二是道德的自律阶段,不仅知道应该怎样做,而且还知道为什么这样做,自律的核心是良心。三是道德价值目标的形成阶段,能把他律和自律结合起来,把义务和良心统一起来,使人格逐步走向完善。现在我们不大重视道德修养教育,致使很多人停留在道德的他律阶段不再发展,其中一些人甚至为低级欲望所驱动,造成人格的严重扭曲。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正在发生变化。人们对市场经济的效益
本文标题:公民道德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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