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恐怖主义的历史考察李世安【英文标题】AnExaminationoftheTheoryofTerrorism【作者简介】李世安,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2)【内容提要】恐怖主义并非现代特有的东西,而是历史的产物。人类社会产生后,就有了恐怖主义。在历史的长河中,恐怖主义从个人恐怖主义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恐怖主义和国家恐怖主义。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恐怖主义国际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发展到了有组织的国际恐怖主义和由国家政权进行的大规模国际恐怖主义。20世纪以来,恐怖主义日益成为威胁人类社会稳定、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宁的祸害。追溯恐怖主义发展的历史,对探索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铲除恐怖主义,具有重要意义。Terrorismisnotaproductofmodernerabutanoutcomeofhumanhistory,whichemergedinancienttime.Aftertheformationofhumansociety,becauseofthebirthofclass,theun-justiceandun-equitablepracticesinpolitics,ineconomy,andinsocialproblemsinhumansociety,thereareconflictsemergedconstantlybetweenpeople.Asatoolforpersonalaimsorfordifferentpoliticalpurposes,terrorismiswidespreadbypeopleconcerned.Thereisdifferenttypeterrorism,suchaspersonalterrorism,organizedterrorism,nationalterrorism,internationalterrorismandsoon.Followingtheprocessofhistory,terrorismisbecomingmoreandmoreinfluential,dangerousforhumansocietyandforworldpeaceandsecurity.Nowadaystheeffortstoeliminatetheconditionsfortheemergenceofterrorismshouldbemade.Importantlytherefore,thepreventionofthebreedingterrorismneedstotracethehistoryofthedevelopmentofterrorism.【关键词】恐怖主义/历史/考察Trace/Terrorism/History恐怖主义古已有之,于今为烈。恐怖主义产生、发展的历史,是一部人类的灾难史。为了彻底铲除恐怖主义,实现社会的稳定、世界的和平与安宁,追溯恐怖主义的历史,探究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具有重要意义。一、历史上的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有多种形式,历史上最初出现的恐怖主义,是个人恐怖主义活动。个人恐怖主义活动是个人为了私利而进行暗杀、下毒、绑架、纵火、爆炸等暴力性破坏活动。这些恐怖活动,可以说是一种刑事犯罪活动。个人恐怖活动往往与有组织的恐怖活动交织在一起,为私利而进行的恐怖主义,发展成了为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恐怖主义。最早的政治恐怖活动可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公元前399年,斯巴达发生“基那东起义密谋”事件;公元1世纪,犹太狂热党人为阻止罗马帝国入侵,曾暗中派人在罗马城的饮用水中投毒,从而达到暗杀与罗马人合作的犹太贵族的目的。[1]225恺撒被刺杀,也是恐怖行为,在古罗马时期,马略派和苏拉派进行斗争,民主派与苏拉独裁派的斗争,也采取了恐怖手段。马略派民主政府的领袖塞多留,就是被恐怖手段暗杀的,在西方古代的宫廷篡杀、王朝内讧中,更是不乏恐怖活动。[1]321在这些恐怖活动中,有许多是由个人野心驱使的,属于个人恐怖主义行为,但大都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在中国古代,也有各种各样的恐怖活动,其中政治恐怖活动非常典型,如“专诸刺吴王”、“要离刺庆忌”、“荆轲刺秦王”等就是这种类型的恐怖主义。在近代,有的秘密组织,虽然不是恐怖主义组织,但是主张用恐怖手段来实现其目标,它们进行了恐怖主义的活动。这时的恐怖主义,还不典型,有的还带有革命斗争的性质。例如法国革命时期,恐怖主义大行其道,有各种各样的恐怖主义:反革命的恐怖主义者暗杀了革命领导人马拉、出现了群众自发的革命恐怖行为、产生了雅各宾派的革命恐怖等。在1820-1823年西班牙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出现的秘密组织“共济会”、1820-1821年意大利的秘密革命团体“烧炭党”、俄国的十二月党人等,无不曾采取恐怖手段来实现其政治目标。19世纪30-40年代,法国革命家布郎基的“政治革命”,是主张把政治革命局限于少数革命家的军事密谋,使用恐怖手段来实现革命的目标。而1831年意大利马志尼组织的“青年意大利”,也曾采取暴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在19世纪的国际工人运动中,无政府主义者更是公开鼓吹个人英雄主义,主张通过个人的英雄虎胆,来改变整个社会。在俄国,民粹派鼓吹通过恐怖主义来实现推翻沙皇政府的统治,并进行了实践,“十二月党人”进行了暗杀沙皇的活动等。因此革命派曾经使用过恐怖手段。这些恐怖活动,由于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而进行,并且打击的对象主要是统治阶级和少数反动分子,因此不宜把它们的实施者或组织归到恐怖主义者或恐怖主义组织的范畴。但是恐怖主义并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因此,应该反对恐怖主义的行为。但是在近代,国家恐怖主义却日益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恐怖主义形式。二、近代国家恐怖主义的发展所谓国家恐怖主义,就是由国家政权出面,对内进行恐怖统治,对外进行侵略压迫和恐怖殖民统治。但是由于不同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实施的恐怖主义统治代表不同阶级的利益,所以国家恐怖主义有不同的历史作用。国家恐怖主义有各种形式,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都使用了恐怖主义手段。反动没落的统治阶级为了反对人民革命,往往使用恐怖统治。这种恐怖称为“反革命恐怖”或“白色恐怖”;新兴的阶级和革命的阶级为了获得政权和巩固政权,也使用恐怖政策,这就是所谓的“革命恐怖”或“红色恐怖”。一方面,对历史上“红色恐怖”的作用,应该肯定,对“白色恐怖”则应该谴责。但是必须指出,即使在历史上曾经起过进步作用的“革命恐怖”或“红色恐怖”,也只能是权宜之计,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长期使用。在实施取得预定结果后,就应该停止使用,否则革命就会失败,政权就会被颠覆。在法国革命中,雅各宾派实行了恐怖政策。但雅各宾派之所以失败,不是因为他们实行了恐怖政策,而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停止恐怖政策。罗伯斯比尔在法国革命前,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人,坚决反对侵犯人权的任何政策。在法国议会辩论是否应该废除死刑时,罗伯斯比尔是最坚决捍卫人权、主张废除死刑的人之一。但是当他上台执政后,却又实行了法国历史上最多的死刑。他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个人的思想倾向如何的问题,而是革命形势的需要。在当时,雅各宾派如果不实行革命的恐怖统治,法国革命就会失败。恐怖政策对巩固大革命的胜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做了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认为法国革命的恐怖统治是资产阶级革命中出现的非资产阶级方式,是一种“平民方式”。[2]318马克思认为“法国的恐怖统治所能起的作用,只是通过自己的猛烈锤击,象施法术一样从法国地面上一扫而光。这样的事情是怯弱的资产阶级在几十年中也办不了的。因此人民的流血牺牲只是给资产阶级扫清了道路。”[3]332恩格斯说:“至于谈到恐怖,那么,在它具有意义时,实质上就是战争措施。阶级或唯一能保证革命胜利的阶级的派别集团,通过恐怖不仅保持住政权(在把叛乱镇压下去以后这是起码的),而且保证自己有行动自由,能无拘无束,有可能把力量集中在决定性地点,集中在边境上。”罗伯斯比尔在《关于革命政府的各项原则》的演讲中也说到了这一点,他说“革命政府之所以需要非常的行动,正因为它是处于战争的状态中。它所以能服从划一的和严格的章程,是因为它周围的环境是急剧发展和变化无常的,特别是因为必须不但采取新的迅速见效的手段来消除新的严重的危险。”[4]95恩格斯认为雅各宾派的失败,不是因为他们使用了恐怖政策,而是因为他们的恐怖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出了问题,搞了恐怖主义的极端化、平均化和扩大化。例如在1794年5月,全国被逮捕的嫌疑犯总数大约30万人,随时有被送上断头台的可能。因此,恐怖政策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同时他们不知道恐怖政策应该适可而止,当执行恐怖政策取得成效后,就应该停止恐怖政策。马克思认为,当法国的国家安全得到保证后,就应该停止恐怖主义。他说:“1793年底,边境是相当安全的,1794年又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法国军队几乎到处都在向前推进。带有极端倾向的公社就变成了多余的东西;公社的革命宣传不论对罗伯斯比尔或对丹东来说都成了一种障碍,这两个人都要求和平(但他们都按照自己的一套去和平)。在三种倾向的这一冲突中,罗伯斯比尔获得了胜利,但从那时起,对他来说,恐怖成了保护自由的一种手段,从而变成了一种荒谬的东西;6月26日,在弗略留斯之役中,茹尔丹使整个比利时拜倒在共和国脚下,因而恐怖就失去了立足之地;7月27日,罗伯斯比尔垮了台,开始了资产阶级的狂欢暴饮。”[5]456拿破仑的恐怖主义,也是有代表性的国家恐怖主义。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精彩的论述。马克思认为“拿破仑是革命的恐怖主义”,“他用不断的战争来代替不断的革命,从而完成了恐怖主义。”[6]157-158恩格斯高度赞扬了拿破仑的恐怖主义,认为拿破仑并不像他的敌人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专横跋扈的暴君。他在德国是革命的代表,是革命原理的传播者,是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恩格斯一方面指出了拿破仑的暴虐,但同时肯定了拿破仑恐怖做法的历史作用。他说:“他的行动表现出来的是暴虐,但是他的暴虐甚至不及公会的代表可能表现出来并且实际上已经到处表现出来的一半,不及被他打倒的王公贵族们所惯于表现出来的一半。在法国已完成其任务的恐怖统治,拿破仑以战争的形式把它搬到了其他国家,这种‘恐怖统治’德国是十分需要的。”[6]636-638但是拿破仑的战争,无休无止,并从开始时捍卫法国革命的战争,变成了向外侵略扩张的战争,走到其反面,受到了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反抗,最终导致了拿破仑帝国的灭亡。正如列宁所说,法国大革命的战争起初是民族战争,是革命的,保卫伟大的革命,反对反革命君主国的联盟。但是“当拿破仑建立法兰西帝国,奴役欧洲许多早已形成的、有生命力的民族大国的时候,法兰西的民族战争便成了帝国主义战争,而这种帝国主义战争又反过来引起了反对拿破仑帝国主义的民族战争。”[7]850马克思曾经说过,在革命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在特殊环境中,为了获得更大、更长久的自由,短暂的专政是需要的。只有牺牲短暂的自由,才能换来长久的自由。因此对革命的“红色恐怖”应该肯定。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反对革命,巩固统治,则进行反革命的“白色恐怖”,例如在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后,法国资产阶级政府实行白色恐怖,逮捕、杀害、监禁和流放了大批公社社员。又如1905年俄国二月革命失败后,沙皇政府实行恐怖政策,逮捕革命者,判处死刑、流放西伯利亚等。此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白色恐怖,例如在德国纳粹时期,希特勒实行的“国家恐怖主义”,1933年2月1日,希特勒宣布解散国会,并决定在3月5日进行大选。在竞选中,纳粹党宣布冲锋队和党卫队的活动可以不受国家权力的约束。2月28日,总统兴登堡颁布了《保护人民和国家法令》。该法令取消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并把叛国罪、纵火罪由判处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掌握普鲁士警察的戈林说:“我的措施不会因为任何法律上的考虑而受影响。我们不需要什么公正,所需要的只是毁灭和斩草除根,别无其他。”于是德国开始实行公开的恐怖统治。1933年2月4日,德国制定了《紧急法令》,实行“紧急状态”,取消了在《魏玛宪法》中规定的人民的公民权利
本文标题:恐怖主义的历史考察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251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