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Cha 7 国际航空法
国际航空法AirLaw第一节国际航空法的历史一、航空法的发展十八世纪,法国造纸商蒙戈菲尔兄弟因受碎纸屑在火炉中不断升起的启发,用纸袋聚热气作实验,使纸袋能够随着气流不断上升。1783年6月4日,蒙戈菲尔兄弟在里昂安诺内广场做公开表演,一个圆周为110英尺的模拟气球升起,飘然飞行了1.5英里。同年11月21日下午,蒙戈菲尔兄弟又在巴黎穆埃特堡进行了世界上第一次载人空中航行,热气球飞行了二十五分钟,在飞越半个巴黎之后降落在意大利广场附近。这次飞行比莱特兄弟的飞机飞行整整早了120年。莱特兄弟1903年制造飞机二、关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完全的空中自由论有限的空中自由论领土区域论国家警察权论国际共管论领空主权论——1919年《巴黎条约》规定每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三、内容体系围绕《芝加哥公约》形成的国际民用航空基本制度;围绕《华沙公约》形成的国际航空民事责任制度;围绕三个反劫机公约形成的国际民航安全制度。第二节国际民用航空管理法律体系一、《芝加哥公约》1944年订立,1945年生效主要内容:1、公约规定了领空主权原则。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格鲁吉亚外交部13日晚间散发了一份正式声明,称当日俄罗斯军用飞机两次侵犯该国领空。声明中指出:“9时57分两架飞机穿越格鲁吉亚-俄罗斯领空,侵入格鲁吉亚领空18公里。10时零1分飞机经贾瓦区飞往俄罗斯。”俄罗斯图-95型“熊”式轰炸机2、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需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的有关法律。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等,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国家有权制订外国航空器入境离境和在境内飞行的规章制度,各国可以指定外国航空器降停的设关机场;国家保留国内航线专属权,一国为安全及军事需要有权在其领空中划定某些禁区。一架小飞机闯入华盛顿空中禁区遭F-16拦截新华网华盛顿2006年6月5日电美国北美防空司令部发言人凯利5日宣布,当天一架小飞机闯入首都华盛顿的空中禁区,军方发现后立即出动两架F-16战斗机予以拦截,并将其“护送”到禁区外马里兰州的一个机场。这是一架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起飞的塞斯纳182型小飞机,目的地是弗吉尼亚州的夏洛茨维尔,在途经华盛顿附近时闯入空中禁区,但并未对华盛顿地区构成安全威胁。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政府在华盛顿地区3个主要机场周围设立了空中禁区,规定任何人要驾驶飞机进入或经过这一禁区必须事先获得许可,并在进入或经过时向空中管制部门发送特殊的验证号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闯入。2004年,肯塔基州州长弗莱彻乘专机到华盛顿参加前总统里根的葬礼,但由于联邦航空局事先未就此事与执法部门协调好,结果飞机在进入空中禁区后被误认为是要发动恐怖袭击,导致华盛顿国会山所有人员撤离,并在附近地区引起恐慌。3、航空器国籍制度。公约适用于民用航空器,而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者许可,不得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或者领土上降落。民用航空器必须登记取得国籍,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登记的无效。4、公约将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从事不定期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在遵守该公约的条件下,不需要事先获得批准,就有权飞入或飞经他国的领土而不降停或做非商业性降停。——各国保留定期航班——国际民用航空组织/JCAO非经一个以上国家的领空为收取报酬使用航空器运输旅客、邮件或货物,每次飞行都对公众开放使用在同样两点或两点间提供空中交通服务:按公布的时刻表飞行;或公认的制度性系列飞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I-CAO)根据1944年芝加哥公约建立的国际组织,也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44年芝加哥会议上,各国为组织芝加哥公约生效前一段时期限的工作,决定成立过渡性的临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约》生效。同年5月13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IATA: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Association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世界航空运输企业自愿联合经织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约。其宗旨是“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而经济的航空运输”,“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组织通力合作”。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经营国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准会员。协会的主要活动:(1)协商制定国际航空客货运价;(2)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章制度;(3)通过清算所,统一结算各会员间以及会员与非会员间联运业务帐目;(4)开展业务代理;(5)进行技术合作;(6)协助各会员公司改善机场布局和程序、标准,以提高机场运营效率等。二、双边协定1、芝加哥国际航班过境协定/两种自由协定——获得广泛接受飞越另一缔约国领土而不降停的权利;非商业性降停的权利2、芝加哥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五种自由协定卸下来自该航空器所属国领土的旅客、邮件和货物的权利;装上前往该航空器所属国领土的旅客、邮件和货物的权利;装上前往该航空器所属国领土的旅客、邮件和货物的权利和卸下来自该航空器所属国领土的旅客、邮件和货物的权利。3、百慕大协定/theBermudaAgreement美英两国于1946年1月15日至2月11日在百慕大举行了双边谈判,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妥协,签订了美英航空运输协定,即著名的《百慕大协定》。百慕大协定II4、开放天空协定/OpenSkiesAgreement美国1978年开放天空政策中美暂未签署——2007年依据《芝加哥公约》和《百慕大协定》而确立的三方面管理(市场准入、运力、运价)限制较少或无限制的航空协议。为在国际上推行自由化航空政策,美国政府在1992年8月对天空开放提出定义,具体为:通航地点、指定承运人、运力班次方面不限制;业务权不限制,包括通航点、以远权、换机型不限制;运价管理自由化;包机、货运、结汇自由化;代号共享不限制;可自办地面服务;收费非歧视性;使用和引入电脑服务系统不限制。四、未经许可的航空器的入侵1、未经许可的军用航空器入侵例如:高空U-2侦察机U-2是由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研制的久负盛名的单发高空战略侦察机,在以前可以用来侦察敌方后方的各个战略目标,如今任可作为战术侦察机。U-2飞机的飞行高度很高(在20000米以上)拦截/Interception美国与加拿大关于防空识别区的法律,将识别区扩大到海岸线以外数百公里的公海上空,所有飞机必须在进入识别区以前向美方提交飞行计划,以美国为飞行目的地的外国飞机还必须在飞入识别区以前报告飞机的方位,否则将受到美国飞机的拦截;由于在国际上未受到反对和异议,至今已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似的防空识别区。韩国政府向国民全面开放独岛(资料图片)日本航空自卫队一架RF-4C侦察机16日曾靠近独岛周围距离韩国防空识别区(KADIZ)10英里处,后受到韩国空军警告,飞回日本。日本自卫队侦察机于16日12点20分左右飞近距离KADIZ10英里,距离独岛南侧36英里处,但为飞离日本日本防空识别区JADIZ。韩国空军第二主控报告中心(MCRC)曾两次警告“不要靠近”,但日侦察机未作回应。第三次发出警告后,于12点25分钟左右调头飞回。2、未经许可进入的民用航空器韩国客机事件(1983年)1983年9月1日,韩国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47大型民航客机,在从纽约飞往汉城途中偏离航线,进入前苏联萨哈林岛南端上空,被前苏联战斗机用导弹击落坠毁。机上240名乘客和29名机组人员全部罹难。据韩国大韩航空公司统计,该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为1500万美元,飞机及营业损失为8400万美元。9日,前苏军总参谋长奥加尔科夫承认曾向“一架截击机发出了用火箭制止它飞行的命令。但仍断定韩国飞机是“一架侦察机”,拒绝了美、日等国要求赔偿损失的照会。1993年6月15日,韩国外交部发言人宣布,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4日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第139次理事会上公布了大韩航空公司007号客机被前苏联击落的原因是该客机没有利用惯性航行系统飞行,而是利用罗盘方位固定在245度飞行,导致脱离了航线。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通过这次事件再次确认了禁止对民用飞机使用武器的国际法准则。新的发展:1984年的修改,形成第3条分条:——习惯国际法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必须避免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如拦截必须不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在行使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空的民用航空器,有权要求该航空器降落2002年考题:58.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第二节国际航空安全法律体系Hijack一词的由来此词据说源于劫车大盗抢劫前假装成搭便车的路人,拦车前先假装友好,跟司机打招呼时说“Hi,Jack!”。后引申为劫持飞机,汽车等,日本由此派生出大量如,“Busjack”(劫公车)、“Seajack”(海劫)、“Carjack”(劫车)等和制英语单词。不过,在欧美也有描写劫持飞机的“Skyjack”(空劫)的小说存在“苏丹客机遭劫持”这是被劫持的波音737-200型客机这架被劫持的苏丹客机属于阳光航空公司,是从苏丹南达尔富尔首府尼亚拉飞往首都喀土穆的,机型为波音737-200。客机于2008年8月26日下午5时30分起飞后不久遭到劫持。苏丹机场方面表示,客机起飞前照例经过了严格的安检,并未发现有任何恐怖分子或者犯罪活动的迹象,目前还不清楚劫机者使用何种武器进行劫机。有报道称,劫机者先是提出飞往开罗,但是埃及方面拒绝了飞机降落的请求,于是飞机改变线路开往利比亚,利比亚方面在接到飞行员报告称已没有足够的油后同意飞机降落在利比亚的库夫拉机场一、东京公约TheTokyoConventiononOffencesCommittedonBoardAircraft1963年缔结1、公约适用于可能或者确实已经危害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或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无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公约使用于在任何缔约国登记的航空器内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无论该航空器是在飞行中或在公海海面上,或在不属于任何国家领土的其他地区地(水)面上3、航空器登记国具有优先管辖权4、赋予机长以特殊权力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如看管措施请求协助权利要求犯罪嫌疑人下机移交犯罪嫌疑人给降落地国主管当局二、1970年《海牙公约》产生背景六十年代劫机案件增加,1969年达89起Dawson’sField事件相关资料1970年9月6日:环球航空公司的波音707型飞机、瑞士航空公司的DC-8型飞机LR・以色列航空公司的波音707型飞机、泛美航空公司的波音747型飞机,共计4机遭同时劫机。在乘机私服警备人员同劫机者展开枪战后,除以色列航空的飞机和未能着陆的泛美航空飞机以外,其余飞机在约旦的英国空军基地强行着陆成功,事件发生不久不列颠航空公司遭劫机,于同一空军基地强行着
本文标题:Cha 7 国际航空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3141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