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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有关中央企业:2009年12月16日《求是》杂志(第24期)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张德江同志《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和明显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文章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文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从安全生产事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瓦斯抽采利用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认真编制和落实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划,抓紧理顺瓦斯抽采利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借鉴国际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迈上新水平。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文章,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容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瓦斯防治工作,推动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相关煤矿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要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文章的精髓,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把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瓦斯抽采利用是煤矿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是增加能源供给的有效措施,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和明显好转提供有力保障。二、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文章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2-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关键一年。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瓦斯防治又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全力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瓦斯防治工作,对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乃至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我国瓦斯抽采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也具有巨大的潜力和有利条件,从而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把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创新机制,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开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要把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学习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努力推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和明显好转,为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三、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一步减少煤矿瓦斯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明显好转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文章,对近年来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瓦斯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是对我们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和广大煤矿企业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张德江副总理在文章中还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差距作了具体而中肯的分析,特别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希望,使我们工作目标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和认真研究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煤矿瓦斯防治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方针,尤其是进一步加大“先抽后采”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各地区要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十一五”后三年规划,抓紧组织制定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十二五”规划;要认真落实促进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煤矿企业成立瓦斯抽采利用专业化公司,实现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化;要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的要求,所有应抽采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抽采系统,实现抽采达标,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要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两个专项整治,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要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瓦斯抽采系统,维护完善监控系统,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3-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尽快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提高到新水平,进一步减少瓦斯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和明显好转。附件: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张德江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煤矿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重要决策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煤矿瓦斯抽采产业化利用、规模化发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能源供给,减少环境污染。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意义重大煤矿瓦斯又称煤层气,是赋存在煤层中的烃类气体,和天然气一样,主要成分是甲烷。瓦斯对煤矿安全生产是重大威胁,但加以利用又是优质清洁能源。搞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就可以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意义十分重大。第一,搞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瓦斯易燃易爆,当空气中瓦斯浓度在5%—16%时,遇到火源就会爆炸,瞬间形成高温高压冲击波,并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煤矿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就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我国煤层赋存条件复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占1/3,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发生23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其中21起是瓦斯事故。近四年来,煤矿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近70%都是瓦斯事故造成的。搞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可以实现煤炭在低瓦斯状态下开采,有效杜绝瓦斯事故发生,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和关键环节。第二,搞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是增加能源供给的有效措施。煤矿瓦斯中甲烷含量大于90%,1立方米瓦斯发热量大于8000千卡,是与天然气相当的优质清洁能源,可广泛用于发电、工业窑炉、民用、汽车等方面燃料或生产化工产品。煤炭是我国的主-4-体能源,多年来在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消费量中一直占70%左右,而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短缺,需要大量进口。搞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可以增加优质清洁能源供给,改善能源供给结构。同时,可以逐步减少对进口天然气的依赖,有利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第三,搞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煤矿瓦斯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据计算,每利用1亿立方米甲烷,相当于减排150万吨二氧化碳。2008年,我国利用煤矿瓦斯16亿立方米,共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00万吨,但煤层中绝大部分瓦斯还是直接排空了,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搞好瓦斯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控制瓦斯直接向大气中排放,有利于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第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央提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利用、产业化发展,需要大量投资建设抽采利用工程和配套管网、生产抽采利用设备,可以有效带动钢铁、建筑施工、装备制造、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发展,促进投资需求扩大和就业增加。比如,2009年全国瓦斯抽采利用直接投资超过66亿元,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加约12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12万个。我国埋深2000米以浅的煤层气地质资源量有36.8万亿立方米,各产煤省逐步增加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将会形成一个从生产到服务的大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地和煤矿企业要看到煤矿瓦斯利用的巨大潜力,把煤矿瓦斯这一丰富的资源尽快充分利用起来。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大有可为国家十分重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近年来研究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大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取得了重要进展。2008年,我国瓦斯抽采量达到58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150%;瓦斯利用量比2005年增长160%。2009年1—10月,累计抽采量达50.2亿立方米,利用量15.1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9.8%、10.2%。目前,我国民用瓦斯用户约90万户,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达92万千瓦。随着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的大幅增加,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数将会大幅下降,瓦斯排放污染也将会大幅减少。2008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5年下降56%和64%。2009年1—10月,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127起,死亡551人,同比分别下降21.1%和22.0%,共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100万吨。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煤矿瓦斯抽采总量还不大,利用水平还比较低,发展很不平衡。我国矿井瓦斯平均抽采率仅有23%,而美国、澳大利亚等主要产煤国家的抽采率均在50%以上;目前我国抽采瓦斯总体利用率平均只有30%,特别是地面抽采只有5亿立方米,仅占“十一五”规划地面抽采目标的25%,大量的井下抽采瓦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全国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量的85%集中在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贵州、重庆等7省(市),其中山西就占到50%,地区差异突出。瓦斯灾害仍然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是威胁矿工生命的“第一杀手”。2009年1—10月,全国煤矿发生重大-5-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煤矿重大以上事故的42.9%和64.7%。山西屯兰煤矿“2·22”、重庆同华煤矿“5·30”、河南平顶山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事故都是瓦斯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发展相对滞后,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有着巨大的潜力。目前,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技术已经成熟,一些地方特别是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煤矿已经探索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国家支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并且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和企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十分有利。只要我们高度重视,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好,把工作做扎实,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前景十分广阔。切实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煤矿瓦斯防治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抓紧理顺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和技
本文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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