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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一)第一单元法律基础【考点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法的特征①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①国家意志性②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②强制性③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③利导性④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④规范性【考点2】法的形式和分类形式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其他国际条约特别行政区的法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标准分类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考点3】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外国社会组织国家内容权利义务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著作、发现、发明、设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人身献血;捐赠器官【考点4】法律事实分类标准内容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相对事件(社会现象):战争、动乱、政策变化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意思表示行为:签订合同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多方行为:合同行为第一章总论(二)第三单元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考点1】经济仲裁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非专属”不适用“不平等”、“人身关系纠纷”、“劳动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原则自愿、合法、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独立于行政机构;无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效力无效①口头仲裁协议;②缺少仲裁事项或仲裁机构且达不成补充协议协议有效①有效的仲裁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或裁或审)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A.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B.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①开庭、不公开(原则上)②执行回避制度(有“关系”,影响公正裁决)③可以和解,也可以调解。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④裁决2: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1:1:1——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⑤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考点2】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执行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原则上)诉讼管辖(地域管辖)普通管辖①一般:“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②特殊:“三个不在”(不在地球、不在中国、不在外面):原告住所地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特殊管辖①合同纠纷——协议约定—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②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③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④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⑤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专属管辖①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②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③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所在地④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or主要遗产所在地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诉讼时效普通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算)特别时效1年:把“身体”“寄存”在收取“租金”的“商铺”里最长时效20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中止“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断“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同意履行义务”【考点3】行政复议复议范围复议事项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排除事项1.行政处分2.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复议机关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机关、政府两个“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不包括复议机关)①政复议不收费②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除非是“官方”说停止)复议决定举证由“被申请人”承担决定种类①维持②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③决定撤销、变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错误、程序违法、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强制执行决定维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决定变更:复议机关或法院【考点4】行政诉讼适用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理①国家行为;②抽象行政行为;③奖惩任免行为;④行政机构的终局裁决诉级别管辖①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讼管辖②特殊由中级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复杂地域管辖一般情况①“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原告就被告)②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除外)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第一单元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点1】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主体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用人单位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与合同订立时间没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订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按时签①一个月内——如劳动者不签:“终止关系”+“支付报酬”但是“无经济补偿金”②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签书面合同”;如劳动者不签:“终止关系”+“经济补偿金”③满一年未签:单位“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①可订立“口头协议”;②不得约定试用期;③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④无经济补偿金;⑤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合同效力生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无效情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法后果自始无效;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考点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①当事人;②劳动合同期限;③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⑤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订立”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是“危险品、废品”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年休假累计工龄天数不享受满1年不满10年5天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①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②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满10年不满20年10天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满20年15天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劳动报酬部分人放假节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但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平时加班(150%);周末加班(200%);法定休假日加班(300%)【提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扣工资①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②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期限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②不满3个月①3个月以上,不满1年≤1个月③非全日制用工②1年以上,不满3年≤2个月③3年以上固定期限≤6个月④无固定期限【提示1】劳动者与同一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提示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①条件:单位有偿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有支付凭证的相关证明)②服务期>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顺延③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按履行期限分摊承担④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照样承担(下策)⑤单位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上策)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主体①高级管理人员;②高级技术人员;③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义务①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②劳动者违反约定,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期限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考点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解除协议解除①劳动者→单位无经济补偿金②单位→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法定解除劳动者①提前通知解除(3天/30天)无经济补偿金②随时通知解除(单位有过错)有经济补偿金③即时解除(要我命)有经济补偿金单位①提前通知解除(30天或1个月工资+“废品”)有经济补偿金②随时通知解除(“危险品”+“赝品”)无经济补偿金③经济性裁员(单位经营困难+≥20人或≥10%)有经济补偿金合同终止“到期”不续签+降低标准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签有经济补偿金“老了”无经济补偿金“死了”劳动者“死了”无经济补偿金单位“死了”有经济补偿金不得解除和终止“老、弱、病、残、孕”【“老”】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经济补偿金法定情形【补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年限一般:自“用工之日”起算最早计到2008年1月1日①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合同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且不超过12年)合法解除或终止:逾期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加付”50%~100%的赔偿金(同工资支付)违法解除或终止: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后果①单位在办理交接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②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③合同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考点4】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集体合同生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自其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效力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劳务派遣适用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①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②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③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不得克扣报酬,不得向劳动者收费④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②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不得向劳动者收费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④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⑤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第二单元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点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由本人缴费工资的8%计入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及个税财政补贴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的视同缴费;②养老保险不足时【提示1】缴费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提示2】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0%,其中8%记入个
本文标题:经济法基础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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