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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财政局办公室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局等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搬迁的通知》(达政发〔2011〕316号),我局已和东源公司接洽,协商了搬迁有关事宜。目前,东源公司为我局准备的办公用房基本就绪,待网络安装完毕,即可搬迁。为使我局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局务会研究,现将搬迁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瑞副组长:李来生张翠梅张文裕王爱民任意志刘巨光成员:闫明亮孙有世吕丽霞韩飞祁红峰白俊兵刘小平段文美张东高捷白玉贵翟强毛永德搬迁工作由韩瑞同志负总责,具体实施由李来生同志负责,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各股室、有关二级单位密切配合。二.搬迁要求及注意事项1.办公室要积极同东源公司、电信网络公司联络接洽,督促其尽快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网络工程,并且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质量。2.办公室要根据各股室的需要,负责采购用于保管资料、物品的蛇皮袋、纸箱、胶带纸、大号签字笔。3.在实施搬迁之前,要联络好搬迁车辆和人员。4.办公室要对各股室、有关二级单位现有的办公桌椅、资料柜、沙发、办公用品等进行详细的统计和登记,各股室要积极予以配合。5.办公室在搬迁前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将车库、库房尽快清理完毕。6.各股室、有关二级单位要提前进行资料、档案的清理归类工作。对于需要保存的资料,要仔细整理,在整理打包时,要把股室、负责人、资料名称详细地标清,以便在搬迁时能够识别。对于不需要保存和需要销毁的资料等,要统一归集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处理。办公室在处理中要注意保密,需要销毁的必须销毁。7.各股室要妥善保管各自股室的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资料卷柜等),每件需要搬走的物品上都要标清楚所属股室、单位的名称和使用人的姓名。对于不需要带走的办公设备(如木头卷柜、旧沙发、木头茶几等),股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办公室要对这类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经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处理.8.各股室、各有关二级单位要积极配合搬迁工作。在搬迁过程中各股室、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将搬迁的资料和物品等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跟随搬迁车辆护送。到达后,各股室、有关二级单位将属于自己的办公设备、物品、资料搬入分配好的办公室和资料室。9.电脑、打印机由使用者亲自负责搬运。10.各股室、有关二级单位要积极参与搬迁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在搬迁中相互帮助,圆满完成此次搬迁工作。11.上述搬迁准备工作就绪后,择吉日搬迁。三.办公室分配方案。(见附表)。达拉特旗财政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本文标题:达拉特旗财政局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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