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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单审核发放制度一、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姓名是否一致,无误后方可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工作。二、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能辨认。三、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报告单。四、各工作室的报告单每日应由组长(组长不在应指定他人代替)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五、审核过的报告单,应由专人放入消毒柜,每日下午进行集中消毒处理后,负责送往个临床科室。六、科主任应定期(每周1—2次)抽查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进行讲评,对不合格的报告单按照《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扣罚。
本文标题:检验报告单审核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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