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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专业性的服务业——医疗卫生服务贸易本章主要内容导论专业服务贸易概述一、专业服务贸易的涵义与内容(理解)二、专业服务贸易的形式(掌握)第一节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基本内容(理解)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掌握)第三节中国入世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选择(重点)专业服务一般是指当事人一方运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经验和有关信息,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手段,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等,并提供可靠的数据,法律依据,客观的论证、判断和具体意见。专业服务贸易概述一、专业服务贸易的涵义和内容(235页)专业服务贸易概述一、专业服务贸易的涵义和内容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全世界的服务分为12大类。分别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专业服务贸易被列为商业服务贸易的一种WTO对专业服务贸易的理解专业服务贸易概述一、专业服务贸易的涵义和内容(235页)(1)法律服务,如律师业;(2)会计、审计与簿记服务,如会计师、审计师等;(3)税收服务;(4)建筑服务;(5)工程服务;(6)综合工程服务;(7)城市规划与风景建筑物服务;(8)医疗与牙科服务;(9)兽医服务;(10)助产、护士、理疗与护理人员提供的服务;(11)其他专业服务。WTO对专业服务贸易的理解(一)过境交付专业服务贸易概述二、专业服务贸易的形式(235页)(二)境外消费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三)商业存在专业服务贸易概述二、专业服务贸易的形式(四)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其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第一节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一、医疗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点(一)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236页)在《WTO与公共卫生协议案》中,公共卫生分为八大类第一类是传染病的控制;第二类是食品的安全;第三类是烟草的控制;第四类是药品和疫苗的可得性;第五类是环境卫生;第六类是健康教育与促进;第七类是食品保障与营养;第八类是卫生服务。1.公共卫生第一节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一、医疗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点(一)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指国际间交易的商品在医疗业方面劳务的交换,是一种特殊商品的交易。既包括本国病人的出境治疗—国际支出医疗,又包括外国病人入境治疗—国际收入医疗。2.医疗卫生服务第一节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一、医疗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点(二)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特点1.运行的综合性和整体性2.就地商品出口3.就地服务出口第一节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二、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及范围(一)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三大类(二)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业务范围:治病、体检、计划免疫及其他。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一、公共卫生政策的类型(一)健康促进政策《渥太华宪章》中提出的定义:健康促进是促使人们提高、维护和改善自身健康的过程。如下策略:1.制定健康的公共政策2.创造支持性环境3.强化社区性行动4.发展个人技能5.调整卫生服务方向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一、公共卫生政策的类型(二)疾病预防和控制政策主要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对暴发疫情、中毒及生物化学恐怖等突发公共卫生时作出反应和处理的政策措施。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一、公共卫生政策的类型(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1.全民医疗保险模式特点:政府直接建立医疗保险事业,并将税收的一部分拨给公立医院,由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收费)服务。典型国家:加拿大,英国。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一、公共卫生政策的类型(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特点:社会健康保险体系与商业健康保险体系共存,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典型国家:德国。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一、公共卫生政策的类型(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3.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特点:把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按市场法则自由经营的医疗保险模式。一般而言,政府财政不出资或不补贴。典型国家:美国。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一、公共卫生政策的类型(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4.储蓄医疗保险模式特点: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把个人消费的一部分以个人公积金的方式储蓄转化为保健基金。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典型国家:新加坡。第三节中国入世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选择一、中国入世与在医疗卫生方面所作的承诺我国卫生服务部门在《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承诺开放医疗和牙医服务两个部门。目前我国对于医疗服务市场开放的承诺基本是根据我国市场开放的现状决定的,仍然维持过去已有的开放范围和程度,并没有新的承诺。部门市场准入限制国民待遇限制医疗和牙医服务(1)没有限制(2)没有限制(3)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国合资伙伴一起设立合资医院或诊所,设有数量限制,以符合中国的需要,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和下列内容外,不作承诺:应允许持有其本国颁发的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卫生部的许可后,在中国提供短期医疗服务。服务期限为6个月,并可延长至1年。(1)没有限制(2)没有限制(3)合资医院和诊所的大多数医生和医务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医疗和牙医)具体承诺减让表第三节中国入世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选择二、中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现状1989年,《关于开办外宾华侨医院、诊所和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行医的几条规定》;1997年,《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医院的补充规定》;2000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第三节中国入世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选择三、促进中国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政策选择(一)要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型”向“效能型”转化(二)加快对医疗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三)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保险制度思考题中国在WTO《服务贸易承诺件让表》中对于医疗卫生服务业是如何承诺的?
本文标题:第八章 专业性的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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