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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税通报第16号湖北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10月15日[按]2010年10月11日,全省地税系统人事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局领导,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税局局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及人事科(处)长,湖北财税职业学院院长、人事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一年来的人事工作和系统机构改革情况,研究了人才强税工程“十二五”规划,讨论了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人事工作。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同志作了题为《爱才揽才育才选才用才留才以强有力的措施深化人才强税工程建设》的主题报告,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守英同志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两位局领导的讲话整理后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爱才揽才育才选才用才留才以强有力的措施深化人才强税工程建设——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在全省地税系统人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这次全省地税系统人事工作会议是省局党组同意召开的。会议—2—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过去一年来全省地税系统人事工作成绩,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人事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规律,开阔视野,强化措施,不断深化人才强税工程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对地税工作的新要求。去年召开的人事工作会议上,省局党组经过深入研究,明确提出了“人才强税”的治队理念及其初步思路。一年来,在各级党组的重视和人事部门的努力下,这一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一些重要政策举措得以付诸实施,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渐次得到破解,人才强税工程实现了良好开局:通过不断疏通干部退出渠道,严把人员引进关口,加强干部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激励措施,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通过切实推进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落实系统干部上挂下派制度,积极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了班子建设,凝聚了班子合力;通过积极推进省、市(州)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县级地税机构改革,科学开展核岗核编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全系统机构人事改革,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等。伴随着人才强税工程的实施,我们的制度创新、干部管理、人事调配、教育培训等多项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在上半年召开的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工作会议上,省局作为唯一一个省直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交流,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年,也是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地税事业面临着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的新考验,没有一大批优秀人才不行。我们肩上的担子更重,人才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3—凸显。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工作规律,当前和“十二五”时期,各级地税部门应紧紧围绕爱才、揽才、育才、选才、用才、留才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策措施,不断深化人才强税工程建设,为地税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爱才是前提,揽才是基础,育才是途径,选才是关键,用才是目的,留才是保证。下面,我着重就这六个方面讲几点意见。一、要倾心爱才什么是人才?《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作为履行经济执法职能的部门,地税系统要建设好管理型、专业型两支人才队伍,先决条件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具有爱才之心。只有具备发自肺腑的爱才之心,对各类人才倾注深厚的感情,才会自觉地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千方百计地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一要从思想上重视人才。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切实做好人才工作,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确立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支撑。各级地税领导干部作为地税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一定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人才工作,从地税事业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牢记自身担负的重大责任,充分认识人才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是否重视人才工作,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是否称职、是否成熟、是否负责任、是否有政绩的主要标志之一,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夯实爱才的思想—4—基础。二要从感情上贴近人才。以情感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从而凝聚起各方面的人才,是古往今来成功领导者的共同经验。一个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领导干部,必然会对人才有一种真挚的感情和满腔的爱心,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感召人才。人才存在于干部群众之中,对于地税系统的各类人才,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依靠他们,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着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干部成长成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人才时时处处体验和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焕发出蓬勃的工作热情。三要从行动上厚待人才。各级党组要把人才强税工程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及时研究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围绕人才强税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单位实际,明确分工,加大投入,层层分解、细化、量化任务指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把人才强税工程建设落到实处。要加强对人才强税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目标考核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阶段性评估,对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及时总结规范并加以推广。对重视人才工作、取得实效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批评教育、及时改进。二、要尽责揽才“逢进必考”是《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进口”的总体方向。在这一总体原则下,各级党组和人事部门要把揽才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出以公心,深入思考,认真谋划,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充分运用好考试录用、调任、聘任、军转干部安置等多种途径,开创吸引人才的多种渠道,有计划地选拔、吸收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进—5—入地税系统,不断改善地税人员的年龄、文化及专业结构,满足地税事业发展的需要。一要大力营造揽才的氛围。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中,省局作了一些新的尝试,派遣宣传组赴北京、上海、江苏、四川、重庆等省市重点高等院校进行了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宣传,扩大了湖北地税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省局还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增强湖北地税系统对省内外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将更多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人才吸纳到地税公务员队伍中来。市县地税人事部门也要通过学生家庭、校友等渠道,抓住机会宣传地税部门的招录政策,吸引本地籍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地税系统,提高新进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二要着力提升揽才的质量。今后一个时期,要合理使用现有编制和增人计划,严格按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人,重点加强税收、财政、金融、法律、会计、财务、审计、计算机及文秘等紧缺专业人才的补充,注重专业种类和学历层次的合理配置。在公务员招录中,继续坚持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办法,如对偏远地区有选择地控制性别比例,严格专业资格审查,实行定向招录、优先满足缺编地区的人才补充,落实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减少人才流失等,为地税人才队伍输入新鲜血液把好关、服好务。在军转干部安置中,要坚持为我所用的原则,提前介入,主动选择,优选那些综合素质过硬、专业特长突出的人才,使之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要求。三要不断拓宽揽才的途径。积极争取人事、编制和公务员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创新思路,广泛借鉴,在常规方式之外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形成以公务员招录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引才引智格局。如对文秘、审计等需要较长时间培养的实践型人才,可尝试从其他—6—行政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熟手”中考调,做到来之能用,尽快发挥所长;对信息技术等急需、紧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聘用制度,实行来去自由、待遇从优的原则;对一些辅助性职位,可实行按需用人、合同管理、以岗定酬、解聘辞退等管理办法;对一些阶段性、突击性的专项工作,如重大税收课题研究、重要管理软件开发,可按照“以钱养事”、“服务外包”的原则,着眼于引进智力,实施项目管理,临时聘用高级专业人才进行集中攻关等。三、要实践育才发展靠人才,人才靠培养。只有在实践中高度重视和不断强化人才培养,所需人才方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人才的培养上,各级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有战略眼光和发展眼光,舍得花力气、下工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解决干部队伍中结构性短缺的“不够用”问题。在这方面,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在强化培训中提升人才。结合地税系统人力资源现状,要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以提高能力素质为着力点,根据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岗位需求进行分级实施、分类培训,在加快一般人才培养、夯实人才建设基础的同时,做到重点人才重点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优秀人才优先培训,并以此为原则来安排培训项目,选拔培养对象。对基础性人才的培育,主要通过组织培训、网上学习等常规方式进行;对一些层次较高的专门人才、复合型人才,应在常规方式之外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养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出类拔萃的高级人才。要坚持“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用、不培训不提拔”的原则,以突出适应性为重点,组织好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以提升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领导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为—7—重点,加强新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为地税干部队伍和领导干部队伍补充合格的新生力量。要鼓励干部努力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晋升、费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和补贴。二是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人才。要把实践锻炼作为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努力营造各种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氛围,在实践中培养一定数量的专家型和实用型骨干人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培养中适当安排实践环节,达到学研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要进一步畅通交流渠道,为人才成长创造多领域、多职位、多层面的锻炼机会,形成以优化结构、流动升值为目标的交流轮岗机制。根据形势要求,省局将修订完善地税系统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与基层之间的人才交流,一方面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放到重要岗位上尤其是基层“一把手”岗位上进行锻炼,或分期分批选派优秀干部跨地区参加阶段性专项工作;另一方面,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人才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适时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省、市(州)两级地税机关,建立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形成干部到基层锻炼、人才从基层选拔的良性循环机制。三是在创先争优中锤炼人才。最近,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是我们党继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后组织的又一次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体现在本职岗位上、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各级地税部门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贴近机关和基层单位实际,明确具体的活动主题,从实际出发设计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实际需要、化为实际行动、促进实际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同时也让各类人才在创先争优中崭露头角、得到锻炼。—8—四、要制度选才选贤任能既要靠领导者的慧眼,更要靠科学规范的制度。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制度选人,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和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将各类有用之才识别出来,真正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不出事、能共事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一是坚持德才兼备,凭政绩用干部的原则,不断提高干部选拔质量。德才兼备是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德与才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重德不重才,或只重才不重德,把两者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都会使德才标准扭曲。为此,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改进民主推荐方式,从今年起在全系统推行“两推一述”(首次民主推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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