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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九年级语文下册《鱼我所欲也》课件-新人教ppt
自由颂裴多菲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人的一生中,要作出许多各种各样的选择,尤其是在对待象生和死这样重大的问题上,当我们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的时候,这对任何人都是一个严肃的人生课题。我们今天学习的《鱼我所欲也》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应怎样作出选择。《孟子》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人。是儒家继孔子之后又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后称为“亚圣”。孟子生于战国诸侯混战最激烈的时期,他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思想,他提出“民贵君轻”、反对掠夺性战争等主张。为此,他到各国去游说诸侯,反对“霸道”,提倡以“仁”“义”为中心的“仁政”、“王道”。作者简介主要思想施仁政民贵君轻人性本善“性善论”的要点:(1)“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2)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的名言1、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2、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生于忧患,死于安乐。4、得道多助,失道寡助。5、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鱼我所欲也背诵课文文言字词分析课文引申拓展课堂练习朗读课文课文朗读,要求:1、对照朗读和注释扫除语音障碍。2、有不懂的字、句勾划出来,准备进行质疑;有特别欣赏的语句也请勾划下来,准备进行交流。3、参考注释理解文章大意。正音①不为苟得也(wéi,动词,做,干)②所恶(Wù,动词,厌恶)③箪(dān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④羹(gēng汤)⑤蹴(cù用脚踢)⑥为宫室之美(wèi,介词,为了)正句①所欲/有甚于生者②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③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④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⑤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⑦是/亦不可以已乎鱼,我所欲①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②,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①欲——能愿动词,喜爱。②得兼——动词,同时得到或占有.“兼”是副词状语置后.译文:鱼,是我喜爱的东西,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比喻论证,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探究所欲鱼、熊掌生、义提出论点舍鱼取熊掌舍生取义由浅人深,自然明晓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甚—超过、胜过,动词。为-读wéi,动词,做,干。苟得—这里是苟且偷生之意。恶-读Wù,动词,厌恶。与“欲”相反。患——名词,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生,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灾祸我不躲避。所欲甚于生(义)故不苟得所恶甚于死(不义)故不避患辨证分析(正面)“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大众作有利之事,为国家建设做事,为了别人安危挺身而出等。“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事情。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国家,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事。探究如使①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②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④也?①如使——假如,假使。②则——那么。③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④为——动词,做,干。译文: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假设分析(反面)所欲莫甚于生(最喜生)何不用(不择手段求生)所恶莫甚于死(最恶死)何不为(不择手段躲祸)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①;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②。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③。①采用某种手段就能生存,可是有些人却不采用它。②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避免患难,可是有的人也不采用。③由此可见,人们所想望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义”),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更厉害的(“不义”)。译文: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由是则生由是避患不用不为有甚于生者有甚于死者因果分析(原因)(结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译文:不只是有道德的人有这颗心(辨别“义’’与“不义”,并保持它),人人都有这颗心(孟子认为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只是有道德的人能永远不失去它罢了。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译文:不只是有道德的人有这颗心(辨别“义’’与“不义”,并保持它),人人都有这颗心(孟子认为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只是有道德的人能永远不失去它罢了。“非独贤者有是心”中“是心”指什么?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善心(天性、天良)。探究升华主题递进论说非独贤者有人皆有贤者勿丧第一部分(从开头至“贤者能勿丧耳”)提出论点,并说明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课文分析“舍生取义”“义”分析第一部分舍鱼而取熊掌比喻论证舍生而取义正面论证反面论证不为苟得“甚于生者”“义”;“甚于死者”“不义”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所欲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论点患有所不避论证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向善之心,(“性善论”)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①而与②之,行道之人③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④也。①呼尔——吆喝。尔,助词。②与——给。③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人。④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译文: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一箪食一豆羹“呼尔”“蹴尔”不屑接受羞恶之心舍生取义得——生舍——死万钟①则不辩②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③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④我与⑤?①万钟——高位厚禄。②辩——通“辨”,辨别。③何加——有什么好处。④得——通“德”,感激。⑤与——通“欤”,语气助词。译文:(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注:“于我何加焉”即“何加于我焉”。)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接受万钟不辨礼义乡①为身死而不受,今为②宫室之美为③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④乎?此之谓失其本心⑤。①乡——通“向”,先前。②为——为了,介词wèi③为——做,动词wéi④已——停止,放弃。⑤本心——天性。译文: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接受万钟不受食羹丧失本心身外之物关乎生死保有本心文中说得了“万钟”是为了什么?为了“宫室之美”,为了“妻妾之奉”,为了“所识穷乏者得我”。作者认为这种作法如何?作者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应当“可以止”。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赞扬了什么样的人,斥责了什么样的人?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探究义存于心举例论证见利忘义(正)(反)对比论证嗟来之食1、行道之人2、乞人万钟之禄1、宫室之美2、妻妾之奉3、所识穷乏者得我排比论证小结:第一段:为人应舍生取义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中心论点(喻证)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分析舍生取义的道理一步:辨证分析(正)二步:假设分析(反)三步:因果分析第三层:(本段最后一句)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贤者勿丧。(递进式)第二段:舍义以利就是丧失本心。第一层:证明“义”之存在。(正面举例)第二层:揭示“见利忘义”。(反面举例)第三层:揭示见利忘义就是丧失本心,再次证明本文论点:舍生取义。(对比论证)生——有甚于生——不为苟得死——有甚于死——有所不避所恶—莫甚于死——何不为所欲—莫甚于生——何不用正面反面对比论证由是避患→不为→甚于死者由是则生→不用(结果)→有甚于生者(原因)非独—皆有—勿丧(人之初,性本善)(层进)一箪、一豆—行道之人,乞人—弗受,—决定生命—义存在万钟——王侯贵族——受——决定宫室——义丧失举例论证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指出不应该为物欲所蔽。本文是一篇论述道德标准和政治节操的说理散文。作者以严肃的态度,庄重的言语,阐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一个正直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当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在必要时要“舍生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足取的。作者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说明。⑴正反论证:说明为什么要“舍生”:因为有的东西比生更可贵,有的东西比死更可恶。⑵事实论证:义重于生的观点,“一箪食,一豆羹”虽然关乎生死,但是如果“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乞人”都会不屑一顾。对“万钟”的态度又用事实从反面论证了义重于生的观点⑶对比论证:用“乡”与“今”的不同做法进行对比。⑷比喻论证:文章一开始就用鱼和熊掌的比喻论对生与死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写作特点1.议论严密,层层深入。文章围绕“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立论,从正面论述生死与“义”的关系,指出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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