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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决与知情同意一组制作并讲解一组:TOBENO.1成员:魏姐、王姐、薛姐、唐姐、邹姐、杨哥、大钊一、浅谈案主自决原则的起源⒈案主自决原则的思想根源:案主自决原则的思想根源主要来自基督文化,启蒙思想和人文主义思想。①基督教文化中的平等思想,强调上帝面前人人平等。②启蒙思想强调人的基本权利,主张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拥有同等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个人的价值与权利高于一切,个人的自我决定权不受任何组织或他人的影响。③对于“案主自决”原则影响最大的是发轫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本主义思想。人本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或以人为本位的价值理念,强调人的生命的价值,相信人人都可以应自己的需要和才干无止境的进步。2.案主自决原则的实践基础案主自决原则作为西方社会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主要受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三个环境因素的影响:㈠当时反集权政治现实。㈡美国坚守民主的意识形态。㈢专业主义。二、进一步走进“案主自决”1.三种对于自决的定义①案主自决即是社会工作者在尊重案主价值和尊严以及确信案主有能力做出改变的前提下,提供给案主认识自身潜能的机会,帮助案主对当下情景做出分析,鼓励案主自我做主和自我决定的工作伦理原则。(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②自决(Self-detennina-tion)是社会工作者尊重且促进案主的自决权,并协助案主尽力确认和澄清他们的目标。(1996年8月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会员大会通过的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伦理守则)③案主自决一般指社工实务的过程中,案主有自由选择和决定的需要与权利,而社工人员在个案的工作中,有义务尊重案主的权利和选择。协助他应用适当的资源和发挥人格潜能,达成自我决定——MICHAELHORME2.对概念的具体解读①具体解读,整体把握自决不仅是意志自由上的自决,而且在实际生活中要真正有权利做决定,不受他人限制、干涉或命令。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该充分尊重案主,避免过度影响案主,保障案主应有的权利。但是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下,当案主的行动或潜在行动具有严重的,可预见的和立即的危险会伤害自己或他人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限制案主的自决权。也就是说,案主自决有一定的先决条件。两种流派对于这个先决条件的观点A:这一原则的实施是以不违反两个基本原则为前提的,即自决并不是意味着可以损害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并不表示放纵自己到可以任意伤害他人,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程度。B:案主自决的原则是有一定前提的,一是案主绝对清醒,没有精神或心理上的问题,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二是案主不应该为了个人利益的实现而伤害他人。在这两个前提下,案主自决权才是合法的,受到保护和尊重的。②本身存在的问题:“案主自决”原则本身也存在的一些问题。⑴案主有限的知识与案主自决权利之间的矛盾。⑵其次,过分强调“案主自决”原则,强调个人权利,主张个人先于社会,个人福利的权利优先于法律、法规等,导致个人对法律的淡漠和个人与社会的不和谐。⑶再次,当个人权利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个人权利还是他人权利也是一个很具争议性的问题。③不同意义上的“自决”概念为于回应对“案主自决”的批评并捍卫其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体系的核心地位,一些学者划分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不同意义上的“自决”概念A作为“消极自由”的“自我决定”,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完全是发自他自己的愿望、选择和决定的情形。如ZOFIABUTRYM将自我决定描述为一种“反映一个人支配他自己的生活并做出与此相关的决定的权利。因此,依据”消极自由”的观点,“自决”是案主作为个人具有的天生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尊重案主的自由意志原则都是不能违背的。B“积极自由”认为,“自我决定”不是一种无条件的自我选择,而是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自由选择。“积极自由”是允许对个人生活的适度干预。C.ISIAHBERLIN则认为案主自决需分两个层面来看:①一个是正向的案主自决,指的是个人可依其愿望自由的采取行动,运用必须的能力及资源去完成目标。②一个是负向的案主自决,指的是除去任何会阻碍个人朝向自我意愿或目标发展的负向行动。总结:实际上,社会工作者的知识、经验和意见不是用来指导案主作出最终决定的,不是开给案主的药方,而是作为一种补充的信息和辅导的手段,供案主作决定时参考。三、为何要“案主自决”⑴重要性①在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案主自决”一直是被高度强调的专业价值观。美国社工协会(NASW)将案主自决列为社会工作伦理最基本的守则之一,强调社会工作者应该尽一切努力去扩增案主自决的可能性,认为它是社会工作实践中一项核心的伦理价值。②我国台湾地区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规定应尊重并培养案主自我决定的能力,以维护案主的权利。③香港社会工作注册局颁布的《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规定,“社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⑵意义①案主自决体现了对案主的尊重。②案主自决是对案主具有自我改善的潜能以及自我实现的愿望的确信。③实施当事人自决有助于满足当事人内在的寻求做决定时的相关支持的需要。四~案主自决的本土化1何谓本土化①概念本土化所反映的是一种变化和过程,它指的是外来的东西进入另一个社会文化区域(本土)并适应后者要求而生存和发挥作用的过程。②要求本土化不仅指的是外来的东西对它所进入的社会文化区域的适应性变迁,而且更加强调后者的主体性,即它是站在后者的立场上来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本土化指的不仅仅是地理学上一种外来东西“进入”某区域的概念,它更多的是强调外来的东西进入某一社会文化区域,与原有的社会制度相配合,共同支持人们共同生活的过程。本土化对外来者来说是文化适应的过程,对“本土”来说则是文化选择,接受与融合的过程,它反映了两种行为模式,处理方式之间的互动。③对我国来说,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主要是指产生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理论,价值观,伦理,技巧等进入中国,同其相互影响而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而发挥功能的过程。2案主自决的本土化“案主自决”原则的本土化,是对社会工作本土化微观层次的探讨。“案主自决”原则的本土化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具体的原则的本土化实践。五“案主自决”原则在中国本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遭遇的困境)㈠从宏观上来说“案主自决”原则在中国本土实践遇到的问题主要来自助人行为自身和社会文化两方面的影响。而这里所说的社会文化主要是儒家思想,集体主义和符合中国逻辑的实证性。1.中国的助人行为①从传统社会工作助人行为的性质来讲,它多以一种行政性,半专业化的方式出现。这种助人行为是被纳入行政框架之中的,按照行政系统进行的。带有一定功利性,考虑不到受助者自身的发展和潜能的发挥。②从助人行为的施助者角度来看,施助者的主导性往往导致了其以自己的价值为中心去批判和指导受助者。A中国文化背景下,人们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看待人的,中国人讲究“人情”和“差序”人际关系并不是对所有交往对象一视同仁,而是按血缘,地缘,情感等特殊因素分出亲疏远近,予以差别对待。B中国人的助人行为表现出了较多的特殊性。C中国人的助人行为注重感情的投入,讲究“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而不批判,不指导给人以疏远和不可捉摸之感,容易使服务对象产生误解和失望,这样就难以建立起良好的专业关系。总结:中国助人行为的性质,及施助者与受助者在助人行为中的不同角色关系与心理期望,导致“案主自决”原则失去了主体性环境。2.儒家思想①儒家学说的创立是基于中国的“关系本位”文化和伦理为本的道德精神为主导的社会形态。②儒家思想中的“人”本思想以人为本与西方社会中的以“人”为本的“人”的概念是不同的。③孔子的仁道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的仁人强调的不是个性自由,个性解放,而是压抑忍让,服从,要节制自己,遵从社会规范。总之,在儒家伦理传统以家庭为基础,强调集体的“和谐与统一”强调个人配合家族或集体的利益而行动,而忽视个人利益与权力。个人在传统社会是非常渺小了,或者说根本没有个性可言。3.集体主义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满足人们的各类求助服务需求,而西方文化下的家庭是以个人取向为本位,每个家庭成员的个人发展和幸福是家庭最重要的任务和存在价值。4.中国逻辑的实证性中华民族的逻辑性是“情境主导”社会优先,它是以“社会为中心”以社会为取向的,在这种逻辑中,个体永远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社会的“依存者”。在这种逻辑的指引下,中国的一切都是先从政府开始的,否则就无法取得合法性地位,更无法发展壮大。㈡从微观环境来看即使在宏观环境非常宽容的情况下,案主在做出自我决定时仍会遇到一定的问题,作为案主,相对于社会绝大多数接受社工服务的人员,他们更处于弱势地位。如老人,儿童,智障者。在很多具有争议的问题上,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出现价值观不一致的问题,例如药物滥用,未婚先孕,偷窃抢劫等等案主认为自身的行为没有问题,不接受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念,社会工作者是尊重案主的自决权还是扮演教父的角色就产生了困境。六、中西文化对比视角下的案主自决浅析中国西方沟通模式通常的沟通模式是单向度的;拥有权力→没有权力;个人自我约制:含蓄,被动,内向等往往是鼓励表达,相对自由的气氛下来进行双向度的沟通。自发,果断,自我表达传统文化1.自我主义,喜欢推己及人。2.中国人伦关系以五伦为中心,儿女或晚辈只能顺从这种权威,这样才是“孝”。1.个人主义:喜欢保持独特个性与数理尊严。2.西方倡导青少年独立需要及个人自主,鼓励其积极走向社会自我寻找发展路径。社会工作理念个人从属于家庭;中国人的家是人际关系和社会资源的主要来源;强有力的家群纽带关系。个人只需按其拥有的认识行为和才能,尽力发挥就能较好的达到自我实现。对面子形象及羞耻的态度好面子是中国人固有的思维模式之一,个人的形象就是家庭的代言,因此很少有人示弱,刻意将自己的阴暗面收藏起来,很少向别人寻求帮助。达成目标为宗旨,不去计较是否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是如何去看待自己的,而是倾向于自我的刻度来衡量,因此当他们自身有什么困难时更倾向于寻求外援和专业辅导。1.在贯彻案主自决的原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应该让案主清醒地认识到有很多种选择可以用来解决他(她)面临的个人问题或社会问题。举个例子社工张云再走访民居家庭做调查时,了解到一残障老汉双腿截肢,其老伴换有心脏病,子女不在身边且多年无来往,日常生活与操持家务十分困难,有时发生老两口同时摔倒半天爬不起来的情况。张云为这户老人家庭深深担忧,一心想要帮助他们过好晚年生活。张云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寻求可行的政府与社会援助资源,为其设计了解决方案:一是残障老汉入住养老院,这样一方面老伴可因此“解放”出来,卸下多年的照护重任;另一方面老汉在养老院专业护理下,日常生活与起居有可靠的保障。二是老两口双双入住养老院,两人都能得到照顾,这样可彻底解决老人的困难。对两个方案,老两口都无法接受,一方案把相依为命的老夫妇生生分开,造成亲情的分割,给老人双方(尤其是老伴)难以适应的孤独,对老人心里有伤害,不利于以后的正常生活。二方案受经济条件限制,老两口只靠老汉一人的退休金生活,两人同住养老院需尽2000元的费用,而老汉的退休金还不到其二分之一,老人实在负担不起这个费用。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老人不愿离开家的地缘和亲缘心结。民间有俗语:“金旮旯,银旮旯,不如我的穷旮旯”,老人在家住了数十年,街坊邻居、熟悉的社区环境,怎么舍得离开?张云又为老人推荐了第三方案,向当地政府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网”的援助。该“服务网”以政府购买服务,民间组织运作的方式,免费为孤寡、独居和困难老人家庭提供照应起居、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看病等生活照料服务。老人乐意接受第三方案,在社工张云的帮助下,老两口终于得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的服务。很快,“服务网”服务员便上门照应老人起居、打扫卧室、厨房与卫生间,清洗衣被,并代买菜、购物和拿药等。现在老人家里清清爽爽,连地上都一尘不染。此事还感动了10多年不联系的儿子儿媳,从外地赶来“常回家看看”,并帮着做家务孝敬父母。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社工张云从老人真实情况出发,相应提出三个
本文标题:自决与知情同意 一组制作并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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