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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XXX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年月日目录一、质量检查及质量责任制度二、见证取样、检测试验制度三、工地例会制度四、信息资料管理制度五、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六、工程质量报验制度七、监理月报制度八、监理记录制度九、安全管理制度十、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十一、监理工作报告制度一、质量检查及质量责任制度1、监理人员必须遵循监理公司制定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质量方针精神。运行质量保证程序,严格控制质量关,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质量记录。2、监理检查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其它建设文件资料;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变更;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3、质量检查内容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安全、可靠,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砼构件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否按设计图施工;施工人员(特别是主要工种)的资质情况及材料供应商、专业分包队伍的资信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4、监理检查主要分阶段进行:开展监理服务前监理准备工作检查;监理过程中的常规检查;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监理服务全过程控制的符合性检查。5、监理人员通过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进行工程材料质量及工程工序质量的检查,并通过巡视、旁站、监督、测量、试验、指令文件、规定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及利用支付控制手段实施质量控制。6、监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三不制度;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转到下道工续,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予以验收。7、监理人员每周应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一次标识状态以及堆放管理的检查,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8、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总监负责。同时,监理人员应对自己的监理行为负责。二、见证取样、检测试验制度1、见证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且为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见证人员应在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旁站见证,有权要求取样按规范进行操作和要求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出示“上岗证”。3、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取样后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封样(如砼、砂浆、试块制作后等须做标记)及监护送样。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且必须在见证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委托证书》。5、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6、见证人员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工作,对双方共同取样的项目,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办理有关的手续,不得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7、对所有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并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三、工地例会制度1、工程施工阶段应于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工地例会要有原始会议记录,并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分发给与会单位。2、例会主要研讨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和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上次例会存在的问题处理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进展情况;对下周(或下月)的进度预测;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情况;检查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处理有关工程技术问题;索赔情况的确认;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工程付款;工地现场管理等事项。3、工地例会有项目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总承包商代表、分包商代表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设计及其它有关方代表参加。4、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将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5、与会人员应守时,不得寻找借口或无故旷会,如因有事不能到会或晚到,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不得通过别人捎口信请假。四、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由专职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资料以及监理现场用表的管理和保存。2、本公司及外单位发至监理部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监理现场用表(A类、C类表)都要在“来文登记”中进行登记,按不同来文单位填写不同编号。3、外部文件属受控文件的,按受控文件管理,业主提供的文件按《业主提供产品控制程序》执行。4、监理部对外单位发出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现场用表(B类表)都要在《发文登记表》中进行登记,按文件发至不同单位填写各自编号。5、进场材料的试验报告要在《试验记录登记表》中进行登记,试验记录登记表按试验材料品种填写各自编号。6、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人员按A、B、C三类表各自表式的类别及自然序号依此收集、整理,综合类按综合类内容收集整理。7、监理部在工程竣工后的一个月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整理资料,填写《交付业主监理资料清单》和《资料归档清单》,把档案分别移交给业主和监理科。五、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2、监理人员应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检。3、凡进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要填报《材料、设备进场使用申请表》,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4、对进口材料、设备、配件还应审查海关货物进口报关单及商检报告。均应有鲜章。5、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工程上。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撤出现场。6、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责成停止使用并责成到有关部门进行校验。六、工程质量报验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在班组、项目部自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严禁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6、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报审表,要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七、监理月报制度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本月工程概况,大事记;工程质量简析及下月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及下月工程进度预测;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及下月工程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及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3、监理月报的内容编报为自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4、监理人员应在本月底及时写好月报,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5、监理月报应在每月7日前报出。八、监理记录制度1、统一采用江苏省建设厅制定的监理现场用表,A类表、B类表、C类表地表格,具体编号方法及要求按《监理现场用表表号编写说明》。2、对施工单位填报的A类各种表格,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记入监理日志并在来文登记上登记。3、每天填写监理日志,如实反映工程情况。4、材料试验,见证送检后,未见到试验报告,或者加倍送试的,均作为待判定记录存放,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存放。材料退场施工单位要有退场报告,监理监督执行,予以签字证明。5、砼的浇筑要做好旁站记录,标养和同条件养护的砼试块和砂浆试块制作及送试要做好见证记录。6、对质监站等单位领导检查提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施工单位写出整改报告,监理检查整改符合有关要求后,签字证明报有关领导审查。对设计变更及来自业主的联系单、指令单,要记入监理日志中并在来文登记表上登记。7、对施工单位报送监理的各种验收记录进行审查属实无误后予以签字认可。8、监理机构给施工单位发放的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等,记录监理日志中,并在发文登记表中登记。9、质量记录的填写应做到内容完整,用词规范,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改动。九、、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或施工前,必须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得进行施工2、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有责任发现和制止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3、对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必要时要及时发出暂停施工令,并负责报告建设单位。4、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有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十、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质;(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的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3.监理员岗位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十一、监理工作报告制度1、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部监理监理人员编写工程监理工作总结。2、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有必要时提交工程照片。3、监理工作总结编写完成后,应及时将监理工作总结报送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
本文标题:项目监理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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