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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8页**项目**号楼预制管桩工程******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合约代码:)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第2页共8页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下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工程项目桩基础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宜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桩基施工图纸及甲方(或委托设计单位)发出的有关通知承包。四、质量标准:按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五、承包方式:乙方采用包干形式承包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桩检测合格、包文明施工及其他辅助工作)。六、计价方式:1、本工程静压管桩结算单价按如下计:采用管桩厂生产的合格管桩:¢500AB(壁厚125mm、新标)按元/米(不含税金);复压元/条如因乙方所选用的管桩材料未能通过甲方验收或相关规范验收的,甲方方可要求乙方以以上同价换成富华牌管桩,乙方不再另调升价。此单价为包干的价格:(1)、包含人工费、材料费、短桩配送及所产生的费用、机械费、包截桩、包放线、包桩场内运输、包成桩、包接桩、包桩尖安装、其他属于乙方支出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内包含乙方应付责任的所有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该包干价内含材料及其它的价格风险,即不因材料、人工的升降而作调整。(2)、不包含:桩尖、税金、试桩、监理费、场地平整开挖费用(桩尖由甲方提供,桩尖图由乙方确认)。乙方应对所选定的管桩厂供货行为承担责任,凡因为管桩供货不及时,管桩质量不合标准等所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追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产生经济损失。2、经甲方另行书面通知需引孔的,则引孔机引孔单价:20元/米,结算按实际引孔长度计算(由于引孔产生的余泥的场内清运平整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另外引孔深度不得大于有效桩长,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引孔深度大于有效桩长的一率按有效桩长的深度结算。3、工程量最终结算按现场监理和甲方指定代表确定的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开挖后甲乙双方确认的原地面标高至桩底端(桩尖不计算长度)为结算桩长。第3页共8页4、本工程采用的合格管桩为目前最新标准,乙方应对所选定的管桩厂供货行为承担责任,凡因为管桩供货不及时,管桩质量不合标准等所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追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产生经济损失。5、工程总造价:暂计;待桩基础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计算方法进行结算。6、锯截承台内的桩及吊运承台内管桩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承台内破桩其碎料需及时清理平整,不能影响承台装模。桩露出现场开挖后地面以上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送桩深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米,由于送桩过深引起的开挖、接桩、复压、复土及其它工作均由乙方负责。7、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液压桩机进退场费人民币:元;每台螺旋钻机或锤击桩进退场费均为人民币:元/台。机械进退场费按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实际到场并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机械数量支付。场内机械移动及中途乙方进出,甲方不再支付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中途进出,则机械进退场费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的违约导致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机械进退场费由乙方承担。8、场地存在地下障碍物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现场的旧桩、旧基础等障碍物由甲方负责清除;无法清除时,甲方应标明障碍物的位置和范围,由设计院进行桩位和承台的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方案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工期增加甲方同意顺延,但不影响其它桩施工时不予顺延。(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积极发现地下障碍物。乙方在施工中应高度注意。如在桩的施压中,出现异常时(地下障碍物的征兆)应立即停止施压,报告监理及甲方研究解决方法。如强行施压,引起断桩,甲方不予任何经济和工期的补偿。(3)、当甲方对障碍物进行清除或调整设计后,未能解决问题,施压过程中造成断桩、废桩等现象,甲方承担其损失,甲方应在现场据实办理签证。(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桩不符合设计要求,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由此引起的变更、复压、加桩等一律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5)、出现断桩时乙方必须要求甲方在压桩记录上确认断桩的原因及责任方,必须经监理、甲方施工人员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未明确断桩责任的记录,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结算时不另行确认支付。9、乙方应提前到现场勘察,并由甲方按三通一平完成前期工作,在合同签订后天内进驻台吨以上的静压桩机进行施工。甲方满足乙方进场施工条件要求后,施工须具备的其它条件皆由乙方负责。10、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水、电费用由方承担。七、付款方式:乙方先付万元给甲方作为本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工程进度款每米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97%工程结算款应于取得桩基础验收报告合格15天内连第4页共8页同万元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支付清,余款3%作为质保金于本栋楼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清,乙方凭正式收款收据向甲方收取工程款项。八、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1)办妥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三通一平、道路满足重型车辆(20T)的行走,施工场地达到每平方米15T的承载力,提供每台液压机180千瓦三相动力电,照明电源在施工100米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桩机进入基坑的道路满足施工要求)。甲方要对乙方施工前做好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指派的各种职能人员包括监理、建设方到现场监督。(2)甲方须按本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3)开挖时甲方派钩机和吊机并承担该费用辅助乙方做好接桩、割桩的工作。(4)工程开始而场地内未接入市电源时,发电费用按元/米由方负责,发电至甲方项目内接通市电源为止。(二)乙方:(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执行,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施工前编制桩基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设计人员的现场监管,发现质量问题(桩开裂、断等)或深度不够等,应及时向甲方、监理或设计单位报告,征得甲方、监理和设计单位的签证同意,方能改变施工方案。(2)若乙方出现以下现象中的其中一种:①施工效率低,无法达到与甲方签订的进度要求和质量、安全标准;②拒不执行甲方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又不听从指挥;③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数量不能满足进度要求;④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半停工甚至停工现象超过二天以上等情况;⑤桩质量、资格等未达到规范要求;⑥现场管理不到位或不配合现场管理暴力施工等。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和扣减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甚至终止合同出场,另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继续施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对承包的桩基础工程的相关工期、质量、安全、经济和法律等负全部责任。由于桩定位偏差造成基础加大的造价及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引孔错误造成费用增加及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4)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组织该工程人员包括工地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放线,并配合甲方指派的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乙方应负责向劳动部门以及工程牵涉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缴纳应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特别是劳务手续和保险费用,负责施工安全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组织工作。第5页共8页(5)乙方自行负责其所施工内容的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压桩工程的记录有专人负责,并与压桩工程同步进行、记录要实际、完整,并做好竣工资料等。(6)因桩不合格而复检的费用和补桩的费用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7)乙方应对场内地质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准备,如正常施压桩过程中出现断桩、开裂、不合格桩及正常施压桩开裂等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进行施工和接桩焊接,且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9)乙方自行解决职工的日常生活设施,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培训及劳保、医疗等费用。乙方自行处理本工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代表是本工程的安全责任人,对安全事故引起的经济、法律等方面承担连带责任。(10)乙方自行购买材料或自行赊购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财务和债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或承受的责任,甲方可自行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追偿或在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减。(11)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社会信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费用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12)桩检测要求小应变检测100%(由施工方负责开挖至检测面后检测,小应变静载费用由甲方负责),遇检测不合格的补强等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13)桩基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测合格后五天内,负责将有关资料整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结算资料:包括(1)、场地自然地面标高布置图;(2)桩位平面布置图;(3)、设计变更资料(需三方人员确认签字);(4)、打桩记录(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地面标高(地面前视及后视读数)、桩顶标高、桩底标高、送桩长度、桩头、桩径、配桩长度、测量基高程、编号。配合甲方做好交工的完善手续,否则不给予结算。(14)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4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逾期提交结算资料,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出具的结算书结算该工程;乙方验收合格后提交至甲方的结算资料,视为乙方所提供的结算资料已完整,至此甲方不再接收乙方所提供的有关任何经济性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后60个日历天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5)乙方必须派遣、中至少一位驻守现场进行技术管理,乙方现场施工人员需向甲方办理工作人员工地现场出入证件。(16)自开工时乙方进场的管桩材料需提交管桩的进场及退场数量、型号、根数、长度、第6页共8页进货时间给予甲方责任人员确认,并经双方确认后各自存留底单,此确认单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需各自妥善保存,为日后结算复核的依据。九、工程工期要求和工期奖罚:(1)工期从201年月日机械进场,月日正式开工打桩,按实际开工之日算起(双方签开工通知),工期为天(含引孔、复压),工程量约为条桩,若遇停电、雨天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单次停工超过4小时的情况,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需甲方监理公司代表鉴证,每天按10小时计算)。于合同签定当天,双方到现场核实进场要求并签名确认可满足进场条件后五天内若乙方未能开工打桩,视乙方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施工合同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完成本合同工作量,以实际开工之日起算,如若延期,每天按¥10000元/天计作为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如提前完工,每天按¥10000元/天计,作奖金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30日,第31日起按¥元/天补误工费给乙方。(3)乙方已进场开工以后,如甲方原因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由于甲方在其他原因如地下管线施工、图纸更改等原因未能按协议中的规定提供给乙方,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停工在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自行退场,甲方支付3000元每天的机械停置费。如需乙方再进场施工,进场费另计。十、其它:1、乙方按设计图纸桩的标高要求进行锯桩;若桩的标高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则该桩连接桩承台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均应有相关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并按规定经甲方代表,监理代表现场验收同意后方允许进场。不合格的材料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退场。没有合格证或外观经检测有问题的桩不得进场堆放,现场堆放的成品桩,经监理代表及现场代表确定应在七日内退场,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书面申请延期退场,如乙方拒不退场,甲方有权作没收处理,并每根桩罚乙方¥5000元,工期不得顺延。3、竣工验收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必须在5天内全面撤离施工现场。4、工程合同一经签
本文标题:预制管桩合同(审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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