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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第1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实务》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掌握公司法的有关概念和基本原理;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以及《公司法》中的有关法律规定;掌握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债、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基本知识,理解股东与股权,了解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二、作业要求:书面作业和案例分析报告相结合三、评分标准:出勤10%平时30%考试60%四、参考书目:1、企业与公司法学/甘培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研究/马俊驹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3、公司法/顾功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著、林华伟译/法律出版社/20015、中国公司法原理/王保树、崔勤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6、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卢代富/法律出版社/20027、现代公司机关权力构造论/梅慎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8、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冯果/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9、商法教程/沈乐平/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公司法实务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二章公司的种类第三章公司的设立第四章公司的资本制度第五章公司的债第六章股东与股权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八章公司的合并和分立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导言:1、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规范是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的规范2、法律的形式(法的渊源)法的创立方式及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律渊源之比较我国法的渊源(注意排列顺序):A、宪法:国家根本大法B、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C、行政法规:国务院及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D、部、委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E、地方性法规F、国际公约3、法的结构:(由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三个层次构成)A、法律规范: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是构成法的基本单位。通常由三要素构成:假定适用条件,它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可适用本条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包括一定的事实和行为。处理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人们应该作什么、不应该作什么或可以作什么的内容。制裁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当违反本规定时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体现国家强制力的部分。B、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并采用同一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C、法律体系:所有法律部门进而形成的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4、什么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三要素A、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基本分类为:自然人(公民、侨民等)、法人、国家及其政府机关。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a法人b自然人c国家经济管理机关B、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内容是指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义务——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C、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为载体、标的。a物:主体支配的有经济价值的客观实体。既有物理属性也有法律属性b行为及其结果c人身: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法律的必要限制)d无形财产:专利、商标、著作、正当经营与诚信等5、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通常分为:a.法律事件:由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包括社会事件、自然事件b、行为:包括主观上的善意行为和恶意行为,客观上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法律行为是最为重要的法律事实合法的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自愿真实3、内容与形式合法。上述概念的逻辑关系一个有效的法律行为-------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事实-------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这一法律关系受法律的保护.例如:签约投资[案例分析]张、李、王三人合伙养鸭子。派张去虎泉养殖场购回小鸭600只,推选王某主要负责放养。有一天,王某发现赵某7岁儿子偷捉去一只小鸭,抓住小孩打了一顿,赵儿便扬言要毒死小鸭。王某将此事告诉了张、李并要他们注意。当夜,警惕的李某果然发现赵儿用小瓶在水塘中放毒,将赵儿抓住后殴打一顿。此日晚,小鸭即开始死亡,三天后小鸭全部死亡。此时,养殖场来索要鸭款,张拒付,认为应向赵某索要。赵某拒赔,认为儿子下毒是王、李打儿所造成,错在王、李。李则认为自己打赵儿是在他放毒之后,不是导致放毒的原因,故不应该负责;如赵某不赔,也应该由王某负责,因为鸭死是王某放养不当所致,自己没有责任。王某则认为应由赵某赔付。在万般无奈之下,虎泉养殖场决定向法院起诉。养殖场应向谁索款呢?[案例分析]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思考题:人与人之间为什么需要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又是怎样建立起来的?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的概念(一)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多采用概括规定的方式,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其代表。日本《商法典》规定“本法所谓公司,指以经营商行为为目的而设立的社团”。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组织登记成立之社团法人”。(二)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不甚注重对法律概念的严格界定,缺少明确的公司定义。(三)我国公司法的概念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自有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基本要点:⒈公司是法人(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自己的机构、能独立承担责任)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营利非简单的赚钱,而是指通过营业而取得利润。正确理解营业。挣钱、赚钱、来钱的不同)⒊公司应依法成立⑴公司成立应依据专门的法律⑵公司成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质要件⑶公司成立须遵循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登记手续二、公司的特征(一)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营利性)营利性作为公司与生俱来的本性,不仅指其自身简单的盈利,而是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的特殊内容。(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性)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法人的三性),具体表现在: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分析:投资所引起的公司产权结构的变化:投资人股东法人经营者所有权股权法人财产权经营权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3.公司独立承担财产责任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独立:(1)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例如:甲以家庭的财产按独资的形式经营水果店,因卖出的一筐烂水果,导致顾客生病引起索赔,是无限责任。如甲将水果店转变为公司,具体操作是,假设水果店评估价45万,甲将30万作为出资投入给公司,其余15万以水果店作为抵押借给公司,假设水果店因经营不好资不抵债,需破产还债,先应偿还抵押的债权,其余破产还债。(2)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3)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案例:我国的红叶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澳大利亚籍华裔龙自昭共同投资注册了屏北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70万元。澳大利亚籍华裔龙自昭以技术和20万元出资,红叶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厂房出资,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设备出资。澳大利亚籍华裔龙自昭任总经理,日常的经营由他负责。屏北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年以后,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帐上已经没有钱了,而且负债150。万元。债务到期,债权人发现屏北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关门了。找到红叶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也是负债累累,红叶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尚好,于是要求红叶公司还钱。(三)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社团性)公司是社团法人的一种,它是由二人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其组成的方式是共同出资。而财团法人是财产的集合组成的法人。我国公司法在原则上支持公司社团性的同时,允许有特殊的例外,如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社团性问题上,各国态度不同,集中表现在对一人公司的承认或否认上。(四)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合法性)公司的设立具有明确的法定性,受公司法的直接调整。任何公司都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和从事活动,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讨论案例:某甲持有某公司99%,甲将其拥有的木材一批出让给该公司,交货后,甲以自己的名义为该批木材投保,后因火灾,该批木材全部烧毁,甲遂向保险公司索赔。成立吗?补充: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新古典经济学:企业仅仅是一个生产函数、投入产出转换器,没有制度内涵,是“黑箱”现代企业理论的肇始:科斯及其契约理论科斯:芝加哥大学教授,25岁写就27岁发表的《企业的性质》(1937)、《社会成本问题》(1960),两篇文章使其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分析法学鼻祖企业是契约关系的联结(ANexusofContracts)企业存在的原因:企业的科层制安排对交易费用的节省,导致权威机制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企业与市场是两种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方式张五常的发展:企业与市场并非截然不同,一个是要素合约,一个是商品合约,存在过渡形态补充:企业理论(续)-契约理论两大流派完全契约理论:假设当事人完全理性、存在最佳的完全契约委托代理理论:如何避免事前逆向选择与事后道德风险,契约设计目标是满足代理人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约束下,最大化委托人利益团队生产理论:为避免团队成员“偷懒”,资本家成为“中心签约人”不完全契约理论:假设有限理性、契约不完全完全契约理论与不完全契约理论区别:完全契约理论事前规定了各种或然状态下当事人权利与责任,不需要再谈判,因此重心在事后监督不完全契约理论不能事前规定各种或然状态下当事人权利与责任,事后要通过再谈判解决,因此重心在对事前权利及再谈判权进行制度安排交易费用经济学:最优治理结构能最大限度节约交易费用产权理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应,否则“敲竹杠”补充:企业理论(续)-其他企业理论企业的企业家理论:强调企业家的重要作用,既有能力又富有及低风险规避者成为企业家,其他人则成为受薪工人企业能力理论:强调企业本质是知识与能力的集合,如核心竞争力理论企业网络理论:不是“企业-市场两分法”,而是“企业-网络-市场三分法”,企业生存于复杂网络中劳动管理型企业理论:另类理论,反对资本雇佣劳动,而是劳动雇佣资本第二节公司的沿革和作用一、公司的沿革企业的三种法律形态:独资企业:是最为古老和传统的企业形式,是指单独由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控制和拥有,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合伙企业:是两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的营利性组织。在其法律地位上,各国认识不同公司企业:与其它两种企业形态的比较。(一)西方国家公司的产生和发展1.公司的萌芽时期独资企业是最原始的企业形式,与其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具有法人地位的合伙组织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2.无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无限公司是赋予合伙团体以法律地位而成的,实质上与合伙无本质区别。1673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颁布的商事条例,正式规定了无限公司这种形式。1807年法国商法典将其改名为合名公司。德国将其又改为开名公司。表明公开股东的姓名,但可以不将全体股东的姓名写进公司名称中。如“萨德尔及公司诉约翰孙一案”3.两合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两合公司是由15世纪出现的康孟达(commenda)组织演变而来。康孟达本是一种商事契约,是航海者与资本家合作的一种商业合伙形式。在英美,则称之
本文标题:第1章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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