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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长雄振煤字[2012]第27号关于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调整的通知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我公司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促进公司的经济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2012年8月8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组长:王喜平矿长副组长:杜书明安全副矿长1李向文生产副矿长杜涛总工程师杨占彪机电副矿长李俊明工会主席成员:孙瑞鑫、雷正龙、万全心、赵小锐、杨广成霍利兵、郝志明、朱国旺、郭进华、冯彬、马晨阳、王彪、李宇、任伟、党政斌、冯留书、王军荣、王维斌、张旭春、郭玉江、赵建峰、牛虎文、常广平、黄艳兵、靳保堂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责及具体责任分工㈠、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责1、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2、组织制定大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3、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4、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5、制定和及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上报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参加矿内发生重大职业危害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6、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7、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8、根据“三同时”原则,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㈡、领导机构具体责任分工1、矿长职责⑴、是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⑵、审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方案。⑶、按有关规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织、配备相关专(兼)职人员。3⑷、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及相关防护工作的资金批准,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足额投进,不断改善员工劳动作业条件。2、安全副经理职责⑴、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主要责任。⑵、主持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⑶、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⑷、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⑸、组织职业危害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或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⑹、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危害防治工作。⑺、督促副总经理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3、生产副经理职责⑴、协助总经理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⑵、直接领导职能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⑶、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4⑷、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⑸、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分析或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⑹、认真听取、采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合理化建议,保证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正常运转。4、机电副经理职责⑴、协助总经理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⑵、负责各相关单位所使用的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备及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⑶、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分、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⑷、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⑸、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法规,落实5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⑹、参加有关职业危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⑺、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5、工会主席职责⑴、协助总经理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⑵、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工作。⑶、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⑷、对公司受到职业危害损伤的员工负有维权责任。⑸、参加有关职业危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⑹、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为劳资科,设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等管理工作。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办公室)主任:冯彬成员:桑晋丽常艳艳韩苗6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高贺芬牛犇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职责1、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推动鸿福煤矿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2、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4、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5、组织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6、组织落实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和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7、指导、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保管。8、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负责职业危害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9、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申报。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7㈢、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三、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职责㈠、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职责1、负责对井上、下生产系统作业场所的粉尘治理进行部署;2、成员要及时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认真配合组织机构的工作。㈡、生技科职责1、编制本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82、参与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㈢、安全科职责1、督促检查全矿防尘措施的落实。2、对各防尘点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3、参与审查各类防尘的技术措施。4、参加矿职业安全健康危害检查和验收。5、负责定期检查各单位、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6、参与煤矿职业危害领导机构组织召开的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参与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7、参加矿内发生重大职业危害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订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99、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㈣、技通科职责1、结合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2、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3、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安监处、医院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4、通巷工区负责针对粉尘及有害气体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负责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机电铜室温度的检测。㈤、机电科职责1、结合矿噪音、振动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噪音、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10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职能部门做好我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工作。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矿安监处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档案。3、针对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㈥、劳资科职责1、做好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AQ1051)规定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2、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通知劳动者。㈦、办公室职责1、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职业卫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2、负责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协调和解决专项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4、每月向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汇报检查情况的汇总。㈧、财务科职责1、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所需资金投入保障,2、科员要及时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认真配合组织机构的工作。㈨、供应科职责1、按照有关规定抓好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落实112、按照质量、卫生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保留好相关证件。㈩、安全生产培训中心1、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职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及培训,事故的预防作出主要的安排等工作;2、科员要及时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认真配合组织机构的工作。四、工作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推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广大煤矿职工安全健康的需要。新庄煤业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望各部门团结一致,紧密配合,共同将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公司职工健康工作,快乐生活。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12主题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调整通知抄报:李建生董事长、范春生副董事长、孟孝平总经理抄送:驻矿安检站、安全科、办公
本文标题:新庄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含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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