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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事项编码:32109245201004320004440111-001一、办理对象:区域广州市白云区主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受理机构区科工商信局咨询电话020-86055119020-86055124是否已进驻区政务中心是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实施对象企业法人办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213号受理窗口广州市白云区内注册、登记的具备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向市交委申请)。二、办理条件: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l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三)有必要技术人员。其中一类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员,1名价格结算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各2名;二类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员,1名价格结算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各1名。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2)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3)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三、办理材料:以下共16项材料,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的需提供第5项资料: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黑色签字笔填写,填写时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提示:申请书内材料列表需按照材料顺序进行填写,并准确填写负责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见模板1)。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2、《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黑色签字笔填写,填写时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提示: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人员、设备、设施信息等。在申请表中的申请材料核对表上勾选对应材料选项(一类维修申请表见模板2,二类维修申请表见模板3)。法律依据:无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单面复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工商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与许可证申请资料一致。法律依据:无是否支持电子证照:是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正反面复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法律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八章第一节第五条第一点是否支持电子证照:否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交资料,则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材料要求:A4规格,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标注“与原件相符”;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提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应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办理事项、办理期限等(见模板4)。法律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八章第一节第五条第一点是否支持电子证照:否6、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提示:(1)如属于企业自有产权的,则提供产权证明;(2)如属于租赁性质的,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具体要求如下:租赁合同场地须与实际场地地址一致;涉及转租的,则需要提供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并提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意见。租赁合同的有效期要一年以上,并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3)一类维修企业接待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生产厂房内(总成维修车间)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二类维修企业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生产厂房内(总成维修车间)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是否支持电子证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支持电子证件,其余不支持7、厂区四置平面图,并标明各功能区的使用性质(原件正本1份)材料要求:A4等倍规格,加盖企业公章。提示:申请人可以自行制作或由专业制图单位制作平面图;厂区平面图应包括工艺布置图在内,应包括周边路网、停车场场地等。法律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八章第一节第八条是否支持电子证照:否8、灭火器发票(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和照片(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发票单面复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照片可以彩印或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提示:灭火器发票抬头单位应与申请单位一致;照片应包括公司招牌。法律依据:无9、经营场地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或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消防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网上备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7条、《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六条第四点10、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标注日期。提示:包括应急预案、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申请许可时执行的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点是否支持电子证照:不支持。11、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原件审验,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1、设备包括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侧滑试验台、制动性能检验设备等。2、相关设备应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点1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原件3份)和白云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原件3份)材料要求:A4规格,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注明签订日期。提示:责任书请到区政务中心受理窗口领取。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13、提供与申请维修项目相应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清单(原件1份,见模板5)及相应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签订日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一类维修企业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员,1名价格结算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各2名;二类维修企业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员,1名价格结算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各1名。法律依据:无。14、采取外协的设备,应提交合法的合同书,并提供技术状况证明材料。(原件核验,提供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外协单位应与申请维修项目有对应的资质。法律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九条第五点是否支持电子证照:否15、企业抢修车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1份)材料要求: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提示:(1)抢修车车型不限,车辆所有人可以是企业或法人、投资人等;(2)车辆应该在审验有效期内。法律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九条是否支持电子证照:否1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及聘用证明(原件1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人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则可以不提供聘用证明)材料要求:A4规格、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聘用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标注日期。提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各一份,必须有效期内,并有上一年的继续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证书可到具备相关货运资质的学校学习及报考取得(如市交通学校、荔湾技校、广州市二汽驾校等)。聘用证明应明确聘用人员、聘用时间、聘用单位等(见模板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2条是否支持电子证照:安全管理人员支持电子证件,企业负责人不支持四、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资料→申请登记(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受理(区政务大厅受理窗口)→现场审查→区科工商信局审批→通过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区政务大厅发证窗口)否是否是不通过通过五、收费情况1、是否收费:不收费2、是否支持邮寄:暂不支持维修企业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材料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补齐或更正相关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区科工商信局审核资料是否通过送达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建档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相关材料电话:地址:区科工商信局现场核查送达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退件区科工商信局审批出证模板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办事项:货运维修驾培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广州XXXX公司(张三)申请人住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XXXXXXXXXXXXX(510000)申请人联系方式张三1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李四1XXXXXXXXXX申请的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及内容新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3.开业申请报告4.营业执照副证复印件5.办公及停车场地租赁证明、办公场地出租方产权证明6.厂区四置平面图7.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灭火器的发票及相片8.厂区排污证复印件9.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10.技术工人的从业资格复印件11.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12.应急预案及生产管理
本文标题: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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