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邵武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经研究决定,在5月份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法》的全员培训,全面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提高工商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更新监管理念,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通过加强对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和对广大群众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时间安排:20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三、组织分工邵武市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叶光华局长任组长,娄卫东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李金顺、谢震涛、张文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市场合同股职责:牵头负责《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做好培训的保障工作。法制股职责:联系《食品安全法》的师资力量,组织师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四、工作步骤(一)组织食品经营户培训(5月1-10日)。举办邵武城区范围内的集贸市场、批发企业、超市等大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法》培训班。(二)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培训(5月11-20日)。由市局法制股、市场合同股共同举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知识讲座,对全局人员进行培训。(三)开展宣传活动(5月21-31日)。积极配合邵武市食安办、卫生局、质监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在邵武市文化广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保《食品安全法》准确、严格实施,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职责。同时,根据新“三定”方案的要求,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做到不包不揽,不推不卸,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努力实现“四高”目标,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二)认真学习,加强落实。各工商所、检查大队等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全员参加培训,培训时要积极学习认真掌握,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三)落实责任,宣传到位。各工商所要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分解到每一个段(片)长,要把社会宣传和监管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学校结合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居民社区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扩大《食品安全法》的社会宣传面,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卫生、经贸、质检、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集中开展群众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法》宣传取得实效。(五)舆论宣传,确保实效。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消费和识假辩假的知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六)加强督查,确保绩效。我局将把《食品安全法》宣传月的培训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将通过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工商所、检查大队《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宣传进展情况。明光市工商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现就我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4-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增强经营者和工商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监督意识,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一)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各工商所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尤其要以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要通过送法上门、发一封信、贴宣传挂图、制度上墙、法律培训等有效形式,让每一个食品经营者都了解《食品安全法》的重大现实意义,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事食品经营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记进销货台账)、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召回和退市、报告等基本制度、食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等主要内容。要让消费者了解权益受到损害时获得救济的途径、民事赔偿的具体内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二)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市局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载体就工商系统如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各工商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要把开展宣传活动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结合起来,向社会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农村逢集日开展现场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宣传活动、在媒体或居民区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同时,与“五五”普法相结合,扩大社会宣传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注重互动交流,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在宣传活动中要加强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动,监督、帮助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为经营者和消费者释疑解惑,确保宣传取得实效。要将宣传工作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广泛的宣传,努力使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转化为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使广大消费者了解其享有的权益以及维护权益的途径,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方法步骤(一)学习宣传发动阶段(3月3日至3月20日)。主要开展向社会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活动:一是利用3月5日“向雷锋学习日”在市防疫站小广场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市局印制的《食品安全法》手册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接待和解答群众的咨询;二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市明珠苑广场举行一次较大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摆设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展示台,宣传咨询台,接待群众的投诉、举报、咨询,充分让群众基础增长识别真假、伪省商品、食品安全知识,为老百姓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搭建平台;三是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筹建科普画廊的倡导,市局筹集资金2000元在南湖广场建立的科普画廊宣传阵地。(二)学习培训阶段(4月初、5月初分两次培训)。主要宣传活动对象:一是(4月初)对城区大型超市、较大的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批发户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工商所对各自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同时进行一次学习培训);二是(5月初)对全系统公务员举办一期《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的“六项制度“和滁州市局的“四项举措”等食品安全监管的学习培训;三是从4月初开始,市局机关、各工商所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体公务员系统地学习《食品安全法》全文。(三)总结提高验收阶段(5月8日至5月30日)。一是由市局统一拟出试卷,对全系统公务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学习情况考试;二是各单位对《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日前总结上报市局法规股。三、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宣传。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抓好自身学习,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二)广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印制成手册发放到各食品经营户门点。(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四)解决好工学矛盾,要通过岗位自学、系统培训等多种途经进行学习,全面掌握、熟练运用法律赋予我们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防范意识,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商食字[2011]1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区局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局,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的联络协调、宣传资料准备、材料收集整理以及汇总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长:郭世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幸建红局党组成员黄金岭分局局长曾庆文消协会长消保局局长熊水才湖边分局局长刘志淋蟠龙分局局长尹俊松工会主席潭口分局副局长二、活动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这一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经营者、监管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活动时间2011年6月11日至20日。四、宣传重点1、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2、重点宣传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广大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3、充分宣传工商部门近年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取得的成效;4、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5、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动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措施以及典型案例。五、活动形式1、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区局消保局及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在各乡镇广场、主要街道、大型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并悬挂、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横幅、标语。6月11日,区局消保局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在黄金岭街办“粤克隆”超市门口广场举行“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分局可视情自行安排食品安全“四进”及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务求取得实效。2、各分局按片区派出巡查组,对食品经营户逐户一对一进行宣传、教育,并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同时,要在各食品经营店显著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做到不漏一户。3、组织辖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全员培训。各分局应将此项工作及时向当地镇(乡、街办)党委、政府汇报并取得支持,认真开展好《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4、各分局要在公示栏内开辟食品安全监管专栏,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及食品安全常识、维权方法和典型案例,使食品安全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网络上有消息”。六、相关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时间、调配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工作。2、各单位要组织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本单位资料存档及保管工作。关于印发《长沙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作者:县电子政务办时间:2011-05-12[打印][关闭][收藏]字体:大中小长县食安办发[2011]7号关于印发《长沙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长沙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方案》已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长沙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根据长食安发[2011]8号文件精神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675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