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yxy第六章职业卫生管理yxy第一节职业卫生法规体系职业卫生法规组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标准•国际公约宪法----(根本大法)•42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义务……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43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8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前期预防、劳动过程的防护、职业病诊断鉴定与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6个方面规定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基本要求;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法规---(国务院/省级人大)制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有毒作业场所规定:卫生许可证制度、工伤保险、高毒特殊作业管理、职业卫生医师、护士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责任、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有明显的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对粉尘作业场所规定:粉尘危害、控制、工人健康检查、诊断治疗、待遇等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有权的地方政府制订)•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法律要求进行具体化和补充;•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卫生部制定发布了17个《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职业卫生标准667项,其中包括放射卫生防护标准93项、职业病诊断标准97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42项,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还制定了大量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2002-2008国家卫生部在细化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法律要求,界定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发布了18个规范性文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按法律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执行细则;•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取得了较大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职业病防治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二是用人单位法制意识薄弱,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三是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监管水平,四是加强领导,扎扎实实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五是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建立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yxy职业病防治法一、概述1.我国颁布的法规及法律性文件2.我国公布的职业卫生标准1.我国颁布的法规及法律性文件1949年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纲领》1950年颁布《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试行)》195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7年颁布了14种法定职业病名单1983年卫生部发布了《职业病报告办法》1984年颁布了《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我国公布的职业卫生标准1979年颁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002年将前一标准修订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目前有害物质容许浓度330项,粉尘容许浓度47项,生物因素容许浓度1项,其他有高温作业、激光、非电离辐射、噪声、振动等。职业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职业病防治法•总则通过12条明确了目的、范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的责任、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等.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前期预防分6条,阐述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的职业卫生要求。如用人单位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时,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共有20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用16条的篇幅对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综合分析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等资料,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诊断。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监督检查共7条。在总则的第八条已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在文章中又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法•第六章中通过15条条款指出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应追究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①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不同数量的罚款;②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③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等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定职业病的概念(赔偿性疾病);•十大类115种:尘肺、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咽喉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详细列举导致法定职业病的危害因素;•为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申报、健康监护提供依据;•对危害因素的行业和工种举例(一万多个工种)高毒物品目录•列举可能导致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物品(56种危险化学品为主)•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之一;•突发化学中毒事故防备与处置的依据之一(源的判断)yxy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概述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办法》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9.157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0.《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1.申报的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2.申报程序(1)用人单位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资料(2)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5日内);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抽查、监督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分类及管理(1)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一般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①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②可能产生在《职业病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③可能产生含游离SiO210%以上粉尘的;④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⑤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的。(2)职业病危害的分类管理★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应当进行前述工作之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处罚(1)用人单位(2)卫生行政部门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用人单位不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对用人单位处罚程度★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监督执法人员不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执法人员处罚程度★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1.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3.处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1.职业病诊断机构(1)诊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2)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经培训、考核合格2.职业病诊断(1)职业病诊断依据(2)职业病诊断原则★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对职业病诊断意见有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内容★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应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参加诊断的医师的共同签名★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3.职业病鉴定(1)程序★当事人--30天内--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首次鉴定★当事人—对结论不服—15日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最终鉴定职业病鉴定程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库人员的组成:☆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围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4.监督管理和处罚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1.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2.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人(2)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3)组织事故调查(4)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5)结案存档3.事故报告(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和首诊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实施紧急报告:★特大和重大事故: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部门和卫生部报告★一般事故:应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4.事故处理(1)用人单位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本文标题:工业卫生10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686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