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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指标释义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李永刚二○一○年六月四日主要内容指标体系结构指标解释填表说明结合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指标体系结构,调整和充实了中医药调查指标体系框架;吸纳部分卫统指标;增加中医药特色指标,细化指标。指标体系结构指标体系结构指标体系结构基本情况:机构属性、单位基本信息、其他信息人员情况:总数、执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来源结构。床位情况:床位总数、利用情况。房屋及基本建设情况:用户面积、危房面积、房屋改建情况。设备情况:中医特色诊疗设备。收入与支出情况:政府补助、业务收入、业务支出。资产与负债情况:资产、负债。医疗服务情况:服务总量、服务质量。中医各科床位及服务:中医各科床位、服务量。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优势病种服务量、服务效益,特色疗法技术来源、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益。中医病种情况:中医医院出院病人病种顺位。中医技术运用情况:对中医疗法的掌握和使用,适宜技术应用情况。中药服务情况:中药房、中药配备、中药制剂、煎药室情况。中医药教育情况: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中医药科研情况:中医药科研资源、科研产出、学术交流。指标体系结构指标解释正确理解指标含义要把握指标内涵要明确指标含义的外延要清楚指标之间的关联要弄清指标的资料时段要注意指标数据单位要查看相关参考文件要结合调查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通过调查服务网站、数据采集平台查阅指标解释及相关参考文件。注意:有关指标参照的标准及代码请登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网络服务平台()查阅和下载。部分指标具体释义:1.1.1-5、各表中机构属性代码均以2009年底本医疗机构报送的卫生统计调查年报数据为准。其中,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可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22位)填写。填写时要注意登记号的编码结构,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9位,多数以“PDY”开头)+行政区划代码(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医疗机构类别代码(4位,以大写字母开头)+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1.2.3、单位地址:为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省、地(区、市)、县(区、市)、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1.2.5、医院办公室电话:填写电话号码时应将地区号和余下号码分别以短横线为中心,分别向两边扩展,数字应填写在方框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前三位填在“(区号)”前面的编辑框里,剩余8位填在”(区号)——“后面的编辑框里。1.2.6、单位成立时间:填表时应当具体到月份。医疗机构类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填写登记为当前类别医疗机构的时间。如确实难以明确的,可以填写正式取得执业许可证之日。1.2.7、医院等级:依据主管部门评定结果填写,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未定级;等次分为甲等、乙等、丙等、未定。1.2.8.1、是否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指本机构在2009年12月31日时,是否为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1.2.8.2、是否新农合定点机构:指本机构在2009年12月31日时,是否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2.10.2-4医生工作站:指协助医生完成门诊医疗及病房医疗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护士工作站:指协助病房护士对住院患者完成日常护理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系统。药品管理系统:指协助整个医院完成对药品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病案统计系统:指管理病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2.2在岗职工数:按2009年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多点执业医师一律计入第一执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不再计入第2、3执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2.2.1.1.3.1具有中医护理学相关专业学历的护理人员:中医类学校毕业。2.2.1.1.3.2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护理人员:指不具有中医护理学相关专业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接受过100个学时以上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护理技术人员。4.2.1.1危房面积:是指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建筑面积。4.4现用主体建筑建成时间:指医疗机构现有的门诊楼、住院楼或医技楼等主要建筑最早完成建设的时间。4.4.1最近一次主体建筑改建完成时间:指医疗机构最近一次对现有的门诊楼、住院楼或医技楼等主要建筑完成改建的时间。正在改建过程中的填写改建工程预期结束时间。6.1总收入:指医疗机构2009年全年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政府拨款、上级部门补助收入、个人或社会团体和组织捐赠收入等。6.1.3.1.1、6.1.3.2.1中医治疗收入:指运用中医传统技能及特殊治疗方法如针灸、推拿、刮痧、手法复位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所包含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类,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中医及民族医类诊疗项目的收入。6.1.4.2.2中药收入:包括中成药收入、中药饮片收入和中药制剂收入。8.9总处方数:指医疗机构在2009年12月1日0时至2009年12月31日24时内产生的所有处方数量。中药饮片处方数:指相同时间内总处方中的中药饮片处方数量。中成药处方(包括含中成药的处方)数:指相同时间内总处方中的中成药处方和含有中成药的处方数量。10.1中医优势病种:指医疗机构在相关部门确定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专科(专病)、特色专科(专病)、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以及临床优势学科等项目时所认定的中医优势病种,以及医疗机构自认为具有中医优势的中医病种。优势病种级别:认定部门为行政部门的,按行政部门级别分别填写1-国家级、2-省级、3-地市级、4-县级;医疗机构自认的,填写5-院级;其他部门或组织认定的,填写9-其他。是否形成中医诊疗方案:指医疗机构对优势病种的治疗是否已形成成熟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不考虑诊疗方案的推广和使用范围。外埠出院人数:指出院病人中不在本医疗机构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外地病人。“区域”的确定原则为:机构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划范围。10.2中医特色疗法:指医疗机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的、对某些病证的疗效比较显著,但其他医疗机构或人员应用并不普遍的治疗方法。表中“年诊疗人次数”指医疗机构为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提供中医特色疗法服务的人次数。1次就诊不能完成治疗的,按实际疗程计算。单个疗程计为1次,不足1个疗程的,按1次计算。11中医病种情况:按中医病种对中医医院出院病人进行分类统计,取出院人数前五十位的病种。中医病种名称及代码参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填写,西医病种名称及代码参照ICD-10填写。排序时以中医病种代码为主关键字调查表填写说明调查范围:明确调查对象的填表类型。调查时段:注意时点数据和时期数据。填表要求:填表人员、数据来源、数据格式、填写要求、其他说明。统计口径:1-7表带星号各项调查指标的统计口径和指标解释与国家统计局2009年批准的《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国统制[2009]56号)及其相关参考文件一致。主要审核关系--其中--内调查时段为2009年1月1日0时至2009年12月31日24时。除指明调查资料时段的指标(如2006至2009年基层引进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处方数)外,收入与支出、医疗服务等包含的时期数据,以2009年全年的数据为准;人员、房屋、设备、中医技术运用、中药服务等包含的时点数据,以2009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为准。注意单位:1、请各调查填表人员在录入数据时注意数据单位,特别是金额的单位:“元”、“百元”、“千元”、“万元”等,同时注意“人数”、“人次数”。2、请各调查质量核查人员认真核查数据与数据单位是否相符合。如医疗设备总值(千元)等相关调查指标的填写。例如:医疗设备总值为3万元,应填写为30。所填报优势病种若存在于附后说明中医重点病种之中的,则病种名称、统计代码均须与附件中相应病种的名称、统计代码保持一致,否则参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国家标准。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填写数目不限,但各优势病种所有相关的指标数据必须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
本文标题: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指标解释与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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