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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时政报道规范一、关于改进会议、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原则1、精简规范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正省级领导、省委常委参加的会议、调研、活动等新闻,在《新闻联播》中报道;其他副省级领导为主出席的会议、活动等新闻,原则上在新闻频道《新闻在线》中的“时政要闻”板块播出,如有特殊情况,如省领导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领导机关专门提出报道要求的会议活动,经请示台领导后可酌情在《新闻联播》播发;如会议、活动本身涉及全省重要的经济动态、政策发布、民生信息、灾害与突发事件等,《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进行报道,凡报道的消息,出席的副省级领导都要给画面、提名,并做到声画对位,原则上除省领导外不再用其它参会人员画面。2、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新闻,安排在《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其他时政新闻由黑龙江电视台根据新闻规律和社会效果自行确定播发顺序。如涉及重大会议活动或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商请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有关方面确定播出顺序。3、新闻通稿播出时长超出规定的,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另有要求外,允许黑龙江电视台对新闻通稿进行一定修改,但不得改变领导同志讲话部分的结构、要点和主旨。稿件修改之后,要通过相关渠道与领导同志进行汇报沟通。4、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新闻,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5、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6、例外情况,按职权范围请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省委宣传部。二、关于会议类新闻的制播办法1、省党代表大会、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活动新闻,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另有要求外,《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4分钟(含导语)。2、重大会议活动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新闻,《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2分钟;其他省委常委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出。3、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常委会定期举行的会议新闻,在《新闻联播》中播出,以报完程序为准,总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如果当天总时长超过3分钟,公告、报告可摘发或不播发。4、国家部委、国家相关机构或协会在黑龙江省举办的全国性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其他省委常委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其他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出。5、省各类议事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经省委批准需要作报道的,按照一般会议的报道规定执行。6、省党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等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要进行直播,报道时出同期声。三、关于领导活动类新闻的制播办法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到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活动的新闻,《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4分钟(含导语),其他中央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播发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播发时间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之后。2、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省电视台随行记者由一名文字记者和一名摄像记者组成。其他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不安排随行记者,由市(地)台协助拍摄采访。3、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除重大考察调研事项外,《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其他省委常委的考察调研活动,《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考察调研活动,大多数情况下在新闻频道《新闻在线》中的“时政要闻”板块播出,如有及特殊情况,《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进行报道。4、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深入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新闻联播》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新闻联播》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活动或讲话,由其他新闻节目报道的,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5、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外事会见,《新闻联播》单发消息,时长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其他省委常委的外事会见,《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领导同志的外事会见,《新闻联播》一般不作报道,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发。多位副省级领导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或一人多次分别会见外宾可播发综合消息。6、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访,活动结束后在《新闻联播》中播发综合消息,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7、除省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等活动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展览、一般性演出及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四、其他相关新闻的制播办法1、一般文件、简报、贺电、贺信,不播发。2、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出版著作、艺术创作等活动,不作报道。3、担任过黑龙江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同志逝世后,遗体告别等新闻,《新闻联播》播出时长为:曾任正省级领导的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曾任副省级领导的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报道中只播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其他正省级领导同志、省委常委和正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出席送别活动的画面。五、时政新闻拍摄基本原则1、记者到达时政会议、活动、调研现场后,迅速查看会场或活动现场布置,文字记者和摄像记者沟通,确定拍摄方式。2、拍摄取景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和调研新闻,以标清画面景别为标准。其他领导出席的,以高清画面为标准,兼顾标清画面景别,严禁出现画面边缘人物露半边脸的情况。拍摄领导特写时,高清画面中领导身边人最多只可以露出肩膀。3、对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熟悉、掌握其习惯,对于领导不愿意展现的手势等动作,拍摄和画面编辑时要严格控制。4、在拍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时,要杜绝杂乱画面,除了认真拍摄主要领导和调研对象,以及参加调研的其他省领导、地市负责人外,一般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要杜绝进入画面,保持画面的干净整洁。5、在拍摄会议画面时,也要杜绝杂乱画面。一般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要杜绝进入画面。要尊重领导的个人习惯,除极特殊情况不要干涉领导的行动,自我调整拍摄角度。如果发现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坐姿不好,在不影响会议的情况下,要通过秘书、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提醒,拍摄最佳状态。如果发现其他副省级、厅局级领导坐姿不好,背后有衣物,要认真等待时机,选取最佳状态进行拍摄,不能频次过多的影响会场秩序。状况实在没有改变时,要通过相关渠道提醒。6、除了外出调研以外,如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出席会议和活动,两名专职摄像记者都要到场,认真揣摩领导习惯,拍摄最佳状态。7、摄像记者和文字记者要多沟通,有什么情况及时反映,文字记者要经常检查拍摄画面,如果发现主要领导个别画面不符合要求,或者状态不好,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相关渠道和主要领导沟通,拍摄领导最佳状态。8、每条会议新闻的镜头都要成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要有远、中、近、特写镜头,推、拉、摇、移镜头要匀速平稳。固定镜头的时长要在六秒钟以上,推、拉、摇、移镜头的起幅和落幅要在五秒钟以上。9、时政拍摄特写镜头中,人物不能过大。画面中要能看出领导所处位置,要稍微露出一点桌子,如果领导坐沙发会见时,景别要卡在三扣西服的第二个扣附近;要特别注意一些小型会议,不要无目地的给人物特写镜头,特别是主席台上的人物。原则上正省级领导给单独特写镜头,其它副省级领导两人套拍(召开党代表大会时,省委副书记要给特写镜头。另外,在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中,主持会议的副省级领导也要给主持特写镜头);以副省级领导为主的会议,可给副省级领导单独特写镜头;没有副省级以上领导参加的会议,厅级领导一律不给特写镜头,只给两、三个人的套拍镜头。10、拍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特写镜头时,要分别在左侧前方15度、正前方、右侧前方15度等多角度进行拍摄,在正前方时适当运用推、拉等拍摄形式。特别要注意的是,拍摄领导讲话特写时,要在领导脱稿讲话、表情状态好的时候拍摄,尽量延长这类镜头拍摄时间,除非极特殊情况,不拍摄领导念稿讲话镜头。给其他副省级领导套拍时,要注意领导排名顺序,排名在前的领导在画面中靠前。11、拍摄时,要时刻注意画面中被拍摄对象以及背景人物的表情、动作,避免拍到背景人物喝水、看手机、打哈欠等各种小动作,影响整体画面效果。12、会场照度不够时必须用灯,不能一个会议时而用灯,时而不用灯,造成色调不一致。会议室画面主体与背景的照度反差过大时要及时补光,避免画面照度反差过大造成曝光过度。在会议开始之前如果发现会议室里有不利于拍摄的情况,要及时与会议组织者协调,在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予以解决。13、在拍摄过程中,要讲究拍摄效率,能一次拍完不要多次重复拍摄。文字记者和摄像记者要掌握会议规律和发稿时长,在现场看完画面,如果觉得足够用了,不再重复拍摄,以免引起参会领导反感。14、拍摄会议时,与会人员发言时,要认真要拍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倾听、记录的镜头。15、领导走访、调研视察时,为体现领导轻车简从作风,画面要干净,不要拍车队以及陪同人群。要体现出领导亲民、爱民的风采,多拍摄领导与人民群众在一起的画面,注意领导与群众交流的同期声要及时记录。要多拍反应镜头,运用长镜头记录细节,例如领导与群众热烈握手、亲切交谈等。16、领导出席重大活动,如参加义务劳动、植树造林、大型节日游园活动等,要根据领导不同的特点,适时拍摄,不要总围在领导周围,同时注意抓拍领导同群众在一起的画面,如领导同群众热情交谈,俯身抱起儿童,嘘寒问暖等。六、各类时政新闻拍摄规范1、省委常委会、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正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以及每位发言领导的特写讲话镜头;除正省级领导外,其他副省级领导两位套拍和摇镜头;其它参会者的推拉镜头、套拍镜头(画面中要至少有三人以上)。2、省委全会:省委副书记以上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上除省委书记、省长外其它每两位常委的套拍和摇镜头;主席台下省委委员的四人套拍镜头和推拉镜头;会场全景、主席台上全景、主席台下全景。3、省长办公会:省长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有一位副省长参加时,给其特写镜头;有两位副省长以上参加,给副省长两人套拍镜头;其它参会人员的四人套拍及推拉、摇镜头。4、省政府全体会议:省长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副省长两人套拍及摇镜头;主席台下四人套拍及推、拉、摇、移镜头,按省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办、厅、局顺序拍。5、省人大常委会: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特写镜头(讲话时);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特写镜头(非主持会议时),其它副主任和秘书长每两人套拍及摇镜头;列席的副省长及两院院长的特写或套拍镜头;主席台下每四人的套拍镜头及摇镜头。6、省人大主任会议: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特写镜头(讲话时);每两位副主任、秘书长的套拍及摇镜头;其它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7、省政协常委会:主席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特写镜头,每两位副主席、秘书长的套拍及摇镜头;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政协离退休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时的套拍镜头;其它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台下按省政协常委席、省政协委员席、全国政协委员席的顺序拍摄套拍或摇镜头。8、省政协主席会:主席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特写镜头(讲话时);每两位副主席、秘书长的套拍及摇镜头;省委或省政府领导、省政协离退休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时的套拍镜头;其它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9、省纪检委全会:省纪委书记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上其它纪委副书记左右两侧(两人以上)的套拍或摇镜头;主席台下每四人的套拍镜头及摇镜头。10、正省级领导参加的各种座谈会、行业会:正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除正省级领导外的其它每两位副省级领导套拍及摇镜头;主持会议的副省级领导讲话特写镜头;其他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省委副书记为主、三位以上其他副省级领导参加的各种座谈会、行业会:省委副书记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其它每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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