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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渤海商品交易所神华煤炭竞买交易办法[1]
1第一条为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神华煤炭竞买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华煤炭竞买交易行为。第三条神华煤炭竞买交易由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集团”)委托交易所组织实施。第四条神华煤炭竞买交易时间为每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10:00~12:00,其中10:00~11:30为买方竞买报价时间。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如需调整交易时间,交易所将提前公告。第五条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获得交易商资格的企业法人方可参与交易所神华煤炭的竞买交易。第六条神华煤炭竞买交易的卖方交易商为销售集团,买方交易商必须是获得交易商资格的企业法人。第七条交易商通过交易所现货竞买电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买方交易商(以2下简称买方)和卖方交易商(以下简称卖方)应对其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八条如在竞买交易过程中,买方交易商出现违规或恶意操作给其他交易商和平台造成损失的,或由于国家政策限制的,销售集团可与交易所共同讨论,提出暂停或取消该交易商的交易资质。第九条销售集团每周三12:00前(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书面通知交易所,在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最近一期的《。第十条销售集团每交易日9:00前通过交易所的竞买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拟上市交易的神华煤炭的产品信息。拟上市交易的神华煤炭的产品信息包括:每批商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交收时间、交收地点、交收方式、最少交收数量、最小交收单位等(具体见附件)。第十一条交易所为参与交易的交易商提供实时行情服务,并且每日对外公布价格行情及成交量等信息。第十二条神华煤炭通过竞买交易方式销售。竞买交易是指销售集团通过交易所的竞买电子交易系统预先公布神华煤炭的品种、质量、数量、最少交易量、最大交易量,交收港口、交收方式等产品信息后公开挂牌,由符合资格的买方通过交易所竞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交易。竞买报价过程中,买方自主报价和加价,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5元/吨,不可以主动3撤单。单一竞买交易商每交易日每批次煤炭的竞拍数量需符合具体竞买品种的规定,具体规定见交易所网站公示。每批次货物均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根据公开挂牌的每批次产品数量取报价不低于销售集团竞拍底价且排名前列的买方配对成交,自动生成《神华煤炭现货竞买交易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方式。配对成功后,某批次配对成交的买方中的最低竞买价为该批次所有成交货物的交收结算价。第十三条计量单位为“吨”,计价以“元/吨”为单位(含增值税)。第十四条竞买报价实行倒计时制。即所有参与交易的买方对当交易日某批次的神华煤炭在规定时间内不再提出任何新的报价,则该批次商品全场竞买报价结束。买方对某批商品全部出价完毕后,即所有买方对某批商品竞买总数不低于该批商品挂牌总数时,该批商品竞买报价倒计时开始(11:00时以前,倒计时时限为15分钟;11:00时以后,倒计时时限为5分钟)。在倒计时时限内,对某批商品凡有买方竞买出价一次,则该批商品倒计时重新开始;若在倒计时限届满时没有其他买方竞买出价,倒计时结束,该批商品竞买报价结束。11:30时为买方竞买报价的终止时间。第十五条竞买报价结束后,根据销售集团的竞拍底价,确定竞买交易是否配对成功。排在末位的买方可成交数量视整批次货物的剩余量决定,整批次货物剩余量大于或等于排在末位买方的竞买数量时,按照该买方的竞买申报数量成交。整批次货物剩余量小于末位买方的竞买申报数量时,按照整批次货物剩余量成交。4若整批次货物剩余量小于最少交收数量,交易系统将按配对不成功处理,末位买方的竞买申报不得成交。对于配对成功的交易,竞买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附有其电子签名的、标示交易代码和交易时间的电子交易合同。交易结果通过竞买电子交易系统发送至交易商的交易终端上。第十六条参加神华煤炭竞买交易的买方交易商必须于交易前在资金账户中存放足额保证金。交易过程中,如买方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参与交易。第十七条在竞买交易过程中,竞买电子交易系统将根据其指令是否有效直接冻结或释放交易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竞买交易买方的交易履约保证金比例为以买方竞买报价计算的货款的10%。交易所可根据市场状况,必要时调整交易履约保证金比例和交易手续费标准,并提前一周进行公示。第十八条竞买报价结束后,交易所按成交数量冻结已达成交易买方的手续费和交易履约保证金,交易履约保证金为按照买方报价计算的竞买成交货物价值的10%。第十九条根据销售集团的竞拍底价,竞买交易配对完成后,交易所释放所有买方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以及配对不成功买方的交易手续费;同时以当日交收结算价计算的成交货物总价值的10%冻结配对成功买方交易商的交收履约保证金。买方必须在成交确认后14个自然日内(不含配对成功当日),买方5将交收货物的全额货款汇入卖方指定银行账户。第二十一条买方负责用于装运竞买成交神华煤炭的运输船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装运港抵锚,并保证船舶资料齐全、安全合规,符合港口海事局的相关规定。同时船方必须积极配合,保证第三方可以进行水尺检验。买方必须在成交确认后7个自然日内(不含配对成功当日)向卖方发送用于装运竞买成交煤炭的船舶的《租船合同》,并且在成交确认后14个自然日内(不含配对成功当日)该《租船合同》所确定的船舶必须抵达装运港锚地。采用非装船形式交收的:买方需均衡提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第二十二条卖方负责安排用于装运竞买成交神华煤炭的船舶靠泊装船。买方用于装运竞买成交神华煤炭的船舶抵锚并支付足额货款后,卖方必须在14个自然日内(不含抵锚当日)安排靠泊装船。第二十三条交收数量的溢短规定。交收数量以货物实际装船或装车数量,即装运港港口过磅数或离岸水尺数为准。因船型大小不一,货物的交收实物溢短不得超过该买方该批次货物竞买成交数量的±15%。第二十四条交收履约保证金的清退货物交收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交易所发送“货物交接清单”,交易所在收到卖方的“货物交接清单”后清退买方的交收履约保证金。进行实物交收后,根据装船完毕后的最终装船数量,卖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第二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交收违约:(一)在规定期限内,买方船舶未能抵达装运港锚地或未能足额支付货款的;(二)在买方租用船舶抵锚并交付足额货款后,卖方在规定时间未能安排靠泊装船的;(三)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货物的;(四)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开具与交收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二十六条交收违约的处理(一)若买方在14个自然日内(不含配对成功当日)船舶未能抵达装运港锚地或未能足额支付货款的视为买方违约,交易所按电子交易合同的规定在3工作日内扣除买方交收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卖方。(二)若买方船舶具备靠港条件,卖方在14个自然日内(不含抵锚当日)未能安排船舶靠港的,按照14日后(不含抵锚当日)每日3元/吨扣减售价,直至船舶靠泊(含靠泊当日)。时间按0:00至24:00整日计算,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以弥补买方滞期损失,不再收取卖方违约金。买方也可撤船退货,卖方发生违约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违约发生当日)全额退回买方货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部分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如因买方在船舶抵达装运港锚地14个自然日后(不含抵锚当日)拒绝靠泊或因船方原因无法靠泊装船的,买方违约,交易所扣除买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卖方。7(三)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开具与交收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非买方同意延迟交付发票,否则卖方在3个工作日内(不含违约发生当日)内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部分之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四)交收货物出现质量或数量问题的,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五)如双方可能出现违约,交易所有义务提醒。第二十七条发生交收违约后,交易所以当面、电话、传真或电子信息等方式通知违约方和对应的守约方,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第二十八条出现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形的,双方交收可以相应顺延,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及交易所。第二十九条如在交收过程中,由于卖方或买方一方的过失,导致对方损失的,赔偿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交易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通过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交易所负责修订。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本文标题:渤海商品交易所神华煤炭竞买交易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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