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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实例】某公司2008年国内销售提成方案
**有限公司国内销售提成方案为扩大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份额,提高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量,实现国内产品销售预算,特制订本销售提成方案。一.参与提成人员:国内营业主任(1人)、国内营业员(2人)二.方案实施后国内销售人员薪金构成:基本工资+公司福利费+销售奖金。1.基本工资:2500元/月2.公司福利费:按目前公司之薪酬制度执行。3.销售奖金:以每月各销售人员“国内其他”(关联企业以外)的销售差金,按一定比率作为当月销售奖金。三.国内销售提成办法及相关规定:1.国内销售以单独开发、管理客户为销售模式,鼓励营业人员开发市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人员的提成直接与其个人业绩挂钩。2.本方案确定国内销售提成比率为2%,即提成额=(“国内其他”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产品原材料成本)×2%。3.国内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业务费用、差旅费用、通讯费用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不计入提成内。费用开支依据财务部相关的制度执行。4.销售提成设立50吨/人.月的销售目标,营业人员必须为实现这个目标努力。提成金额不设上限,鼓励营业人员努力提高业务量。5.国内营业人员(主任、营业员)根据其每月销售业绩作为其考核标准,若个人销售量业绩连续下滑或停滞不前,由营业技术部长对其组织培训。经培训后月销售额依然未有改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调岗、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6.营业人员有超过合同规定应收货款时,按应收货款的0.1%/每月扣减提成额,存在超期货款3个月以上的收款责任人不能参与分配提成,如果造成多笔货款或巨额货款超期半年以上者,应重新评估其是否适合该岗位,建议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7.营业人员销售公司严重不良品(废品)之销售不计入提成销售量中,提成比例按销售额50元/吨进行计算。(属于业务员自行销售方可享受该提成,如果是公司其他员工介绍的或客户自行上门的不享受提成。)四.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销售情况,对《**有限公司国内销售提成方案》具有修改、废除之权力。五.其他1.第三条第3款中“业务费用、差旅费用”按现行标准执行;2.第三条第3款中“通讯费用”每月限额由总务部解释;3.第三条第2款中“不含税产品成本”由财务部提供;4.第二条第1款中“2500元基本工资”包括个人所得税、劳动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发放工资时,由公司从2500元中代扣;5.第三条第6款中,“超过合同规定应收货款”以合同规定交款期为准。6.第三条第7款中,“严重不良品(废品)”由品质管理科确认。本方案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销售提成方案》于本方案执行之日取消。**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
本文标题:【实例】某公司2008年国内销售提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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