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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前言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及原则(一)目的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重要的原料。在湖南的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70%以上,根据湖南“缺煤少气无油”的能源特点和以重化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决定了煤炭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十五”以来,煤炭产量持续增长,2004年已超过5000万t,提前二年实现了原定“十五”规划目标。今后对煤炭的需求总量将会进一步增加,煤炭作为我省基础能源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全省经济发展对本省煤炭的依存度不会改变。但从我省资源、交通运力、经济发展趋势等各方面综合分析,“十一五”后煤炭供需将由现在的自产为主,调入为辅,品种调剂、供需平衡模式逐步转变为“立足本省、产调结合、供需偏紧”的模式。为了促进我省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编制本规划。(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三)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2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坚持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调控相结合,以建设我省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四)基本原则1、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4、坚持国家引导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二、规划期限和基准年本规划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2010年,以2005年为基准年,2010年为目标年。规划利用资料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2005预计数和各市州及耗煤量大的部门的规划为基础。第二阶段展望到2020年,其中又分为2015年和2020年两个设想目标年。三、规划编制过程及相关说明规划编制从2005年6月正式组织有关人员开始至2005年10月l0日提交本规划文本(送审稿),历时约l30天。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关于编制《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南省的具体情况,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通知给各市(州)及主要煤炭工业企业,要求各市(州)和各煤炭工业企业结合其实际情况,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省里则成立了规划编制小组拟定编制计划进度。编制期间分别赴郴州、衡阳、株洲、邵阳、娄底市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办及资兴、涟邵矿业集团公3司,白沙煤电集团公司、湖南煤田地质局、湖南天泰能源公司、湖南煤炭坝能源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较多的资料,同时还通过通信、电子邮件调度和指导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规划为本规划的编制奠定了基础,2005年l0月提出了规划初稿,11月中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煤炭工业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11月20日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汇报。根据评审意见又进行了重大修改,完成了本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一部分煤炭工业发展状况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十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0%,到2005年达到可达6700亿元,人均GDP达10000元,标志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总体进入小康阶段;“十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达12%增幅,高于GDP的增长速度。2005年预计煤炭产量为5200万t,煤炭消费量将达5600万t。经济发展有赖于能源消费量的增加,煤炭是支持湖南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能源,也是人民生活中的重要燃料来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其主导地位不会改变。二、“十五”取得的主要成绩“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煤炭工业坚持以安全专项整治,结构调整为主线。煤炭供应坚持“自产为主,调入为辅,品种调剂,总量平衡”的原则,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加大煤矿安全投入,规范煤矿市场秩序,促进煤矿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产量持续增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煤炭地质勘探1、煤炭地质勘探4“十五”期间,全省为弥补煤炭资源储量缺口,省资补、财补和价款共投入煤炭资源勘探资金千万元,完成勘探工程量4000多m,提交煤炭资源量9700万t。根据湖南煤炭资源特点,近两年对小煤矿进行勘探权的招、拍、挂,共有48个项目,需投入资金4500万元,到2005年底预计可完成35项,钻探工程量1.9万m,提交煤炭资源储量近9500万t。此外,各煤炭企业还完成了大量生产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地形绘制和物探等工作,为缓和湖南煤炭资源紧张局面作出了明显贡献,有力地支持了湖南煤炭工业的发展。(二)煤炭生产和建设1、煤炭产量十五以来煤炭安全生产得到进一步加强,煤炭工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产量持续增长。目前全省有各类生产煤矿2108处,2005年预计生产原煤5200万t。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8处,产煤500万t,国有地方煤矿129处,产煤760万t,乡镇煤矿1941处,产煤3940万t。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近1.8倍,比2004年增长3%。2、煤矿安全生产建设(1)基本建设“十五”新建国有骨干矿井16处(含“九五”结转“十五”6处)、设计能力120万t/a,可完工投产6项,设计能力45万t/a。另有10项需结转至“十一五”完成,设计能力75万t/a。此外,尚有123处乡镇民营煤矿在建设,设计能力348万t/a。预计“十五”期间可增加生产能力350万t/a。(2)矿井技术改造:“十五”在改扩的国有骨干矿井共9处(含“九五”结转5处),改前能力94万t/a,改后171万t/a,净增能力77万t/a。“十五”可完工投产6处,改前能力36万t/a,改后75万吨/年,净增能力39万t/a。另有3处需结转“十一五”完成,净增能力38万t/a。5(3)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小煤矿数量由“九五”末的4431处减至现在的1941处,产量由“九五”末的1500万t上升到3770余万t。目前,除少数有历史遗留问题的矿井外,发证率达96%。(三)煤炭产业组织及企业改革2004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近17亿元,对国有重点7个煤矿实施政策性破产重组,一次性处理不良资产9.9亿元,核销债务10亿元,职工再就业率达90%,实现平稳操作,保持了矿区社会稳定。目前国有重点企业已组建了三个集团公司,地方国有煤矿的改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通过深入改革,省属以上国有煤矿企业资产负债率现已降到58%,资产结构明显改善。(四)煤炭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2004年末全省在籍选煤厂共12处,核定能力425万t,实际入选量117万t,洗精煤产量76.67万t。总入洗量占当年产量的2.2%左右。预计2005年实际入选量略有增加(123万t/a)。另据调查,近几年来建设了一批小型洗煤厂,使原煤入洗量大有增加,预计2005年,原煤入洗量可达800万t以上,占煤炭产量的15%左右。全省型煤加工,主要为散布于各地的民间小厂生产藕煤,供城乡居民用,年产量约230万t左右。株洲洗煤集团公司配煤厂,能力100万t/a,实际配煤量仅10万t。全省煤炭企业利用低热值燃料的发电厂共有4家,装机容量5.4万kw,年发电量29160万kwh,年利用煤矸石量约30.7万t,折标煤12.4万t/a。目前在建装机容量1.2万kw,2005年底投产,增加燃用低热值煤7万t/a。资兴焦化厂1处,生产能力42万t/a,2005年预计产量34万t左右。煤炼油厂1座,生产能力1.5万t/a,产量1.2万t。2005年瓦斯抽放总量600万m3,瓦斯利用率15%左右。主要矿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用水量5.53万m3/d,实际需要水6量5.95万m3/d,总缺水量0.42万m3/d。总用水量中,地下水1.47万m3/d,地表水2.57万m3/d,矿井水1.49万m3/d。而前述主要矿区(井)年排水量约2.56亿m3,,除生产、生活、工业用水外,其余主要为农业灌溉和其它用。(五)煤矿安全生产湖南在矿山安全自然条件很差的情况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努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了大量的实事,安全生产正在逐年好转。一是依法抓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强制煤炭安全投入。近三年安全投入3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8亿元。通过强制投入,安全装备已上一个新的台阶,安全生产条件有了进一步的好转;三是狠抓安全监督管理,全省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遵守《关于强化小煤矿安全生产四项硬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重特大事故逐步得到遏制;四是加强安全培训,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在全省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技能培训。此外在当前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继续采取组织技术服务队,内部安监人员派驻制等措施,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2004年全省重特大事故由“九五”期间年均62次,降至42次,预计2005年百万吨死亡率将降至8%左右。(六)经济运行质量提高三年来,省属煤矿企业实际利税增长3倍,在岗职工工资人均增长1倍;地方国有煤矿企业效益普遍好转。(七)矿区生态环境治理1、废渣:2004年末全省累计积存矸石量约0.58亿t,占用荒草地及林地近6800亩,据调查,煤矸石用于发电、建材、筑路、充填和其它用途等。目前年利用量约占矸石排放量的26%。72、废水:据对113处国有矿的初步调查,目前年一般排放量3.23亿m3左右,基本符合排放标准的约2.53亿m3;超标排放的主要是酸性水,约7000万m3,达标排放的估计为1000万m3左右。3、废气:全省2108处矿井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就占40.5%,年排空可燃气体亿m3,年利用量仅有70万m3,用量极少。4、地表变形(下沉、塌陷、裂缝)地表变形(下沉、塌陷、裂缝)已造成损失达39亿元。发生上述地质灾害后,多采取一次或逐年理赔措施。据对七个矿区的调查已投入5亿元治理地表变形和地面被损建筑物的赔偿,治理率15~36%不等。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勘查建设和生产经营1、地质勘查:湖南在保有资源储量30.64亿t中,已利用17.52亿t,本规划实施后,到2010年全省仅余3.6亿t。目前湖南煤炭产量在5000万t左右,年需动用资源储量约10000万t,预计到2020年累计消耗资源储量约在15.4亿t。保有资源储量储备已严重不足,是制约湖南煤炭资源开发、保障供应的瓶颈。2、基本建设和矿井技术改造资金投入长期不足,骨干矿井少,矿井规模小,长期稳定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的可靠程度低。至2005年末,全省有各类煤矿2108处,实际生产能力在6万t/a及以上75处,小煤矿长期以来其产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三,产量波动也比较大。十五规划建井13处,能力234万t/a,实际上规划项目开工的仅5处,能力仅57万t/a,规划项目外开工的5处,能力18万t/a,且均需到“十一五”才能投产。仅“九五”结转“十五”建成投产的6处,能力45万t/a。矿井技术改造。“十五”仅9处,其中5处投产,改前能力36万t/a,改后75万t/a,净增39万t/a。同期衰老报废矿井有20处,能力远大于净增能力,靠现有矿井挖潜增加产量的空间已十分有限。83、生产经营:受煤炭资源分布和赋存条件的制约,湖南煤炭生产矿井小而分散,生产集中度低,各大煤炭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少,即使是省属重点三个矿业集团公司煤炭产量之和占市场份额也不足10%。乡镇煤矿单井平均生产能力仅为2万
本文标题:湖南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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