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法在身边――走好青春第一步[七2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法在身边——走好青春第一步大湾中学七(2)班主题班会2013.11.12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4)犯罪的类型复杂。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1、生理成因: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平衡、不同步、有缺陷,在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下,极易受到外界不健康因素的影响,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心理成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成因有青春期心理特点、主客观心理矛盾、人格社会化缺陷等。3、家庭的不良影响: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过于贫困、父母行为不良等等不良的家庭影响,都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4、学校教育的缺失:当前学校教育存在一些缺陷和失误,这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5、文化市场的失控:文化市场的失控,不良文化的泛滥,致使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对未成年人产生着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6、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法律是治国的工具江泽民主席指出:“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法律词典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指出下列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1、在电影院、公共汽车站等场所起哄、吵闹、滋事、斗殴。2、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3、故意损毁、移动施工路段覆盖物、标志、围栏,妨害公共安全。4、偷窃、勒索少量公私财物。5、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等设施。6、破坏草坪、花卉、树木。7、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不听劝阻。8、骑自行车双手离把或两人扶肩行驶,妨碍交通。9、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无正当理由而中途辍学。10、损害他人的荣誉,如对获得光荣称号的模范人物进行挖苦、讽刺、打击。案例论坛谈谈自己的感受。15岁少年抢劫6次判4年一名年仅15岁的毛头少年,竟在4个月的时间里,采用十分恶劣的手段,实施抢劫犯罪6次。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恶少有期徒刑4年,并处以罚金。1986年2月出生的南京少年陶小强(化名),上到初二时因成绩不好而自动退学,后因追求享乐而与不良人员互相纠集,走上了犯罪道路。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小强于去年12月21日,今年3月10日、11日,分别在本市南湖第一中学门口、水西门外大街莫愁湖公因附近,采取搜身、用语言威胁、用燃烧的烟头烫人身体等恶劣手段,实施抢劫犯罪3次,先后劫得年幼学生张某等三人的人民币共18元。今年1月4日晚,被告人陶小强伙同李某、扬某、余某某(均另案处理)在南京圣特大酒店休闲中心,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方法,劫得被害人张某的人民币590元,陶小强从中分得80元。被告人陶小强还于今年的1月20日晚、2月5日,或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搜身、殴打的方式,抢劫学生宋某的人民币104元。少女贩毒“二进宫”望着一脸稚气的周某,善良的人们怎么也不会料到她在14岁时就因贩卖毒品罪坐了3个月的牢。咋天,16岁的少女周某,再次因贩卖毒品罪被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周某从小便是父母的掌上明球,在家中就像小公主一般,要啥给啥。在她上小学时,父母离婚了,从此,她便同母亲一起生活。其母是个麻将迷,整天和麻友一起“砌长城”,哪有时间顾及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周某小小年纪便和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出没于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行为放荡。1998年3月,在“好心”姐妹的引诱下,周某第一次尝试了毒品,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她便开始了以贩养吸。毒贩邱建民应一吸毒人员的购毒要求,指使周某将毒品送至交易地点,被公安干警速个正着。因周某年幼且是初犯,法院从轻处拘役3个月。刑满释放后,周某不思悔改,又搭上了毒贩子洪峰。为获取洪峰给予的一点毒品,与洪某同居,以青春换取白粉,并帮助其贩毒。去年9月10日下午4时许,她携带一小包毒品到秦虹小区某超市同一吸毒人员进行交易,再次人赃俱获。强制戒毒期间,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周某不仅自己吸毒,还容留他人吸毒,同年12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失足成千古恨!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现代合格公民。宣誓人:七(2)班全体同学2013年11月12日宣誓
本文标题:法在身边――走好青春第一步[七2班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880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