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5)沟槽开挖原有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沟槽开挖原有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方案2008年3月1日针对本区段管线的情况,为确保施工安全,切实保护好管线,拟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下列措施。(1)、施工前要进一步调查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以便采取可靠的保护方案。(2)、施工时首先纵、横向人工开挖探沟,探明管线的分布位置和有无管线,然后才使用机械开挖。(3)、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尤其要对重要的对沉降敏感的管线(煤气管、混凝土管、给水管)要布点监测并及时分析评估施工对管线的影响,在沿管线长度方向上每5米布设一个监测点,并根据施工和变位情况调节观测的频率,及时反馈指导施工。(4)、在施工进入管线区以前,以已通过段所得到的地层变形实际监测成果为基础,再次对管线区内的地面沉降作出进一步预测,以期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并据此作出正确的管线保护方案。(5)、当施工前预测并做好施工中监测分析确认某些重要管线可能受到损害时,将根据地面条件、管线埋深条件等采用临时加固、悬吊、或管下地基注浆等保护方案,并在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6)、加强施工管理与控制,防止开挖面失稳引起过大的地表沉降;同时也应防止地面土仓压力过大引起地表的过大隆起。(7)、做好地下管线破坏和应急预案。(8)、敏感管线、沿线建(构)筑物的保护沿线范围有大量的建(构)筑物,在施工时确保地表隆陷值控制在+10mm和-30mm内,并应使建(构)筑物不发生有害的沉降和倾斜。在施工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9)、确定合理土压力:施工前通过监测和模型计算,设定合理土压力值,施工过程中,根据地表沉降和建筑沉降进行调整。(10)、地面跟踪注浆:根据监测结果,如果预测建(构)筑物最终沉降量可能大于建(构)筑物沉降允许值,必须进行跟踪注浆,确保建(构)筑物安全。(11)、对天然浅基础建(构)筑物:加强建(构)筑物变形监测分析,加强地表隆陷监测反馈指导施工;严格规范控制施工的工况选择、转换和操作控制,及时注浆充填环形间隙,减少地层损失,控制地表隆陷。(12)、以建(构)筑物调查结果和量测结果为基础,对施工前和施工初期施工引起的地层沉降及其对建(构)筑物的影响进行精确预测。(13)、在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工况和操作参数减少地层损失,及时环形间隙填充注浆,减少地层变形;使管片衬砌尽早支承地层以控制围岩松弛和塑性区的扩大。(14)、对地表沉降和建(构)筑物变形进行严密监测,对所有受影响的建(构)筑物进行布点监测,对楼房再增加倾斜监测,并及时分析反馈。同时利用实测数据进一步修正完善地表沉降和建(构)筑物变形的预测结果,对可能引起有害变形的建(构)筑物作出早期预警并制订应急措施,和确定备用方案的实施与否。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
本文标题:(5)沟槽开挖原有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910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