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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程序流程图供电用电控制程序YDJT-XWSK-I-26/01.0目的对用电进行控制,预防用电事故,建立并实施本程序。2.0适用范围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的安全管理。3.0职责3.1机电科负责《供用电管理制度》的编制。3.2机电科负责对供、用电单位的供电系统和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4.0执行程序4.1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条件4.1.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4.1.2掌握触电救护程序和方法。4.1.3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培训,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电气工作。4.2供电、用电管理4.2.1机电科生技科机电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线路维护,变电场所的环境、标识,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等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组织编写“操作规程”。4.2.2承包商用电时,必须遵照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并办理用电申请,由机电科、维修车间审核、批准,并组织其电气人员进行安装的培训。4.2.3检修或搬迁电缆和电气设备前,工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且闭锁,进行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工作完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停、送电时,按西乌素煤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办理《停送电工作票》。4.2.4用电单位要执行西乌素煤矿《设备管理制度》,进行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制定《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与措施,报请生技科机电组批准后执行。4.2.5使用单位对供电缆线、设施和设备标示明显的标志,包括型号、规格、使用地点等,双回路的电缆要标明第几回路。4.2.6各用电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时,需进行负荷统计和保护计算,报生技科机电组审核、批准后实施;生活用电由西乌素服务公司负责。4.2.7各单位要绘制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生技科机电组汇制全矿井的供电系统图。4.2.8矿井因需要停(送)地面6千站高压电时,由生技科机电组负责向供电处申请,并办理工作票后执行。4.3试验、检验与测定4.3.1电气设备及高压供电电缆使用前,根据其性能要求,由生技科机电组和使用单位进行电气试验和检验,并做好《电气检(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单》,检验不合格的不能投入使用。4.3.2各单位负责使用设备的低压保护整定计算和各种安全保护试验,并做好记录。4.3.3安通科对供、用电单位的供电系统和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整改。5.0相关文件★《供用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9.156.0相关记录★《停送电工作票》★《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整改通知单》★《电气检(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单》供电用电控制程序流程图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安装管理程序YDJT-XWSK-I-27/01.0目的确保电气设备和操作人员在运行中的安全,建立并实施本程序。2.0适用范围西乌素煤矿电气设备的管理。3.0职责3.1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3.2机电科负责对各单位电气设备完好使用的监督和检查。4.0执行程序4.1电气设备的安装4.1.1按照《伊东公司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范地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安装电气设备时特别要注意以下要求:不准在变电所内沿墙或穿墙、地面、开花板布置软性电线、电缆,不准使用不安全的临时接线;所有开关、插头、接头、保险丝盒及配电盘等,状况良好且安全;所有电气设备要可行接地,对于直流供电电源输出接线柱要标明其正负极性,对于交流供电电源输出接线柱要用不同颜色标明其相线。4.1.2应对井下变电所上锁,井下配电硐室入口应设置栅栏,防止外人擅入。4.1.3各单位对在用的每台电气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并在台帐中注明井下和油库等危险区域所用的设备。如有增加或回收的设备要及时记录到台帐中。4.2机电科每月应对各单位在用的电气设备安装接线检查一次,各单位每月应自检一次,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5.0相关文件★《伊东公司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6.0相关记录★《设备管理台帐》★《整改通知单》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安装管理程序流程图安全防护控制程序YDJT-XWSK-I-28/01目的为确保设备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对危险源进行隔离、消除,降低风险,保证人员安全,制定并实施本程序。2适用范围矿属各部门及承包商。3职责3.1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机械、电器设备防护装置、闭锁装置的设置、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3.2各业务部门、机电科负责机械、电器设备防护装置和闭锁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4执行程序4.1设备防护范围机电科每年对设备防护装置进行普查,按《设备防护设计及安装标准》组织设置和维护。需要保护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件,如:4.1.1运输机的机头、机尾;4.1.2对轮驱动和链驱动部位;4.1.3轴端、轴尾和键槽;4.1.4转动杆、齿轮和轴;4.1.5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4.2防护装置维护4.2.1机电科确定安装方案督促实施并组织验收,使用单位对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4.3检查4.3.1机电科每月对现场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整改。4.4电气隔离、闭锁装置的配置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和维修过程的安全要求,保证设备的隔离、闭锁系统完好。设备隔离、闭锁要求如下:4.4.1所有的自动和手动闭锁装置都能够控制相应回路中的主机。4.4.2供电系统中所有的各变电、配电装置的控制开关,必须安装闭锁装置。4.4.3在停送电时必须按《停送电制度》执行,配电装置或负载在维护或检修时必须将停电处的开关上锁并挂牌说明。4.4.4闭锁装置要满足功能需要,并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够直接控制主机,并有足够的可靠性。4.4.5机械闭锁装置在使用时必须闭锁。4.4.6闭锁装置不能破坏或改变原系统的功能,不能减小或破坏原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4.5电气隔离闭锁系统的使用4.5.1使用单位在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包括:4.5.1.1隔离闭锁装置的标识及控制。4.5.1.2工作开始前的验放电步骤。4.5.2所有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操作规程》培训,有培训记录。4.5.3使用闭锁装置时,必须执行谁上锁谁开锁。4.6电气隔离闭锁系统的检查4.6.1机电科每月对各单位的闭锁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检查,核实与操作规程的一致性,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机电科下达《整改通知单》,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4.7消防系统闭锁4.7.1所有的消防供水阀门处于打开状态,消防箱门不得上锁。4.7.2地面各消防通道门不得上锁。4.7.3机电科会同安通科每月对消防系统闭锁进行检查,核实,保持记录,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5相关文件★《煤矿安全规程》2007★《设备防护设计及安装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6相关记录★《整改通知单》7附件安全防护控制程序流程图便携式电器设备控制程序YDJT-XWSK-I-29/01.0目的严格便携式设备的管理,确保准确安全使用,建立并实施本程序。2.0适用范围西乌素煤矿便携式电器设备的管理。3.0职责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便携式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3.2机电科负责相关电器设备的注册登记,监督检查。3.3安通科会同驻矿安监站负责对各单位便携式电器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4.0执行程序4.1所有生产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煤电钻、手电钻、摇表、万用表、矿灯)在使用前由机电科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并进行编号管理。4.2所有办公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视机、饮水机、VCD、照相机、摄像机、播扩音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在使用前由安通科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4.3所有办公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插座等)在使用前由机电科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4.4安通科负责建立《通风计量器具台帐》。每月由机电科依据《便携式检测设备完好标准(一通三防类)》进行月检,对不完好的仪器进行校验或更换。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送检。4.5以上管理单位组织各使用单位对使用的便携式电器设备每半年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普查并将普查结果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各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每一次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不完好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4.6所有报废、丢失、损坏的设备由各管理单位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中并配合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报废处理。4.7对便携式电器的废旧电池,统一交回综采库临时存放。4.8各单位对需要校验的电器设备或仪表按《监测设备管理程序》执行。4.9上述管理部门对各使用单位的便携式电器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驻矿安监站对各使用单位便携式电器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5.0相关文件★《便携式检测设备完好标准(一通三防类)》★《伊东公司机电设备完好标准》2001.9★《监测设备管理程序》6.0相关记录★《便携式电器设备登记表》★《通风计量器具台帐》★《整改通知单》便携式电器设备控制程序流程图工作许可控制程序YDJT-XWSK-I-30/01.0目的控制工作时的潜在危险,建立并实施本程序。2.0适用范围西乌素煤矿各类工作票的使用管理。3.0职责3.1驻矿安监站负责对工作票作业实施监督。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应工作票的编制、使用和管理,如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相应标准。4.0执行程序4.1实行工作票作业的范围4.1.1新开工程作业4.1.2停送电作业4.1.3特殊工种作业4.1.4井下摄像作业4.1.5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4.2生技科、安通科、调度室对实行工作票作业实施管理,驻矿安监站对实行工作票作业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实施工作票作业。4.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办理工作票,由授权人汇签。本单位存留一份有效的工作票,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开工作业。4.3.1新开工程作业a.新开工程,施工单位根据驻矿地测站提供的“地质说明书”、《施工任务书》,编制“作业规程”或《工程开工报告》,经生技科组织驻矿安监站、公司生产技术指挥中心、通风队及相关部门和矿领导进行会审签批后开工作业。b.在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条件变化时,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及矿领导进行会审签批后,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c.会审签批的工作票,施工单位必须结合会审意见,对所有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贯彻,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作业,并将考试成绩表及签名表附在工作票之后。4.3.2停送电作业停送电作业严格执行西乌素煤矿《停送电制度》。a.地面停送10kv供电时,由申请单位书面报告机电科、机电副矿长审签,现场负责人指定专人到变电站办理《停送电工作票》,进行停电,需恢复供电时,被指定人员将《停送电工作票》交回变电站,进行送电。b.井下停送10kv供电由机电科负责,需停电时,科内指定专人填写工作票,由矿机电科供电负责人签字,分管矿领导批准,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签字后执行。需恢复供电时,被指定人员持《停送电工作票》到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签批后,按签批意见执行。4.3.3特殊工种作业在井下从事电气焊、有计划的停风、临时爆破作业前,由作业单位制定《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局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管理部门及矿长审批后按相应措施进行作业。4.3.4井下摄像作业由安通科负责编制《井下摄像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管理部门及矿长审批后按相应措施进行作业。4.3.5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4.3.5.1停风单位填写局部通风机计划停风审批单,经通风
本文标题:煤矿本质安全程序管理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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