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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一、商标基本概述二、商标的注册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四、驰名商标一、商标、商标法和商标权(一)商标1.含义:商品经营者以及服务的提供者用以标明产品或服务的来源的可视性标志,由图形、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商标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②商标的作用是区别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商标通过特有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达到使广大消费者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目的。③商标具有表征商品质量的属性。④信誉卓著的商品的商标具有财产的属性。商标的财产属性主要体现在商标权上,通过商标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商标权人可以从中获取收入。因此,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1)根据商标标识或商标构成要素划分①文字商标②图形商标③字母商标④颜色组合商标⑤立体商标即三维商标⑥组合商标2.商标的分类1.商品商标。2.服务商标。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行业性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禁止转让。如南京熊猫电子集团成员使用的“熊猫”商标。4.证明商标。绿色食品标志是我国申请注册的第一个证明商标,归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统一管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使用。(2)按商标用途作用者划分(三)商标权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对经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独占地、排他地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具体包括:独占使用权禁止权转让与许可使用权(一)商标注册的概念二、商标注册依法定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二、禁止条件:1、绝对禁止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二)商标注册的条件一、积极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从事商品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业务或提供经营性服务的主体。2.商标的内容必须有法定的构成要素,即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3.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奥林匹克会徽即五环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例如,驳回“DARKIE”牌牙膏的注册申请。(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另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相对禁止条件(1)(2)(3)(三)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1.注册原则2.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必须强制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统一负责国内外商标的注册申请及有关的审核、转让等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受理商标注册——统一注册原则。3.一商标一申请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一件商标一份申请。4.申请在先原则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相近的商标时,准予先申请人的注册,驳回后申请人的申请。对于无法确定先申请人的,采用在先使用原则。5.优先权原则根据《巴黎公约》的条款,我国商标法对优先权作了如下规定:1.外国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相互承认的原则,享有优先权。2.展览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A商标在甲国的首次申请日:1月10日外国优先权6个月A商标在国内最迟于7月9日申请才有权要求申请外国优先权B商标在中国国内的首次申请日:3月10日虽然A商标在国内的首次申请日迟于B商标的申请日,但A商标因为享有外国优先权,因而比B商标享有在申请时间上优先获得商标权的机会。A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1月10日展览优先权6个月A商标在国内最迟于7月9日申请才有权要求申请展览优先权B商标在中国国内的首次申请日:3月10日虽然A商标在国内的首次申请日迟于B商标的申请日,但A商标因为享有展览优先权,因而比B商标享有在申请时间上优先获得商标权的机会。“海信”在德国被抢注、厦门节能灯商标“东林”在德国被抢注、“康佳”在美国被抢注、“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河南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抢注、云南卷烟品牌“阿诗玛”、“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四、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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