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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发表了《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全文如下:《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3年5月目录前言一、经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二、政治建设中的人权保障三、文化建设中的人权保障四、社会建设中的人权保障五、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六、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前言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带领全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上,不断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向前推进。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级国家机关的意志和行动。继“人权”分别庄严载入中国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之后,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中国政府还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并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有计划、持续稳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和主要原则。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中国将人权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的全面、协调发展。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和奋斗,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民主建设水平、依法治国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环境保护水平,都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人口众多,区域差异较大,资源有限,环境和生态保护压力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中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较多,需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加以解决。在中国,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一、经济建设中的人权保障中国有13亿多人口,不发展经济,不首先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其他一切权利都难以实现。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多年来,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家庭财产收入,改善人民衣食住行用等条件,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使公民经济权利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为改善民生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2012年,在世界各大经济体增长全面减速、各种风险不断暴露的情况下,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6%。2012年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8957万吨,实现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二个连续9年增产,连续6年产量超5亿吨。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连续9年增长,对于一个13亿多人口的国家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为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2008年至2012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6.5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033万户,解决了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无电区445万人的用电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2012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快于城镇居民。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2%。到2012年底,全国民用轿车保有量5989万辆,比上年增长20.7%,其中私人轿车5308万辆,增长22.8%;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汽车21.5辆,比2007年增加15.5辆。全国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9031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1896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82.6部/百人,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20.7部/百人。互联网上网人数5.64亿人,其中使用移动电话上网人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2.1%。2012年全年国内出游人数达29.6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1%;国内居民出境人数8318万人次,增长18.4%。其中因私出境7706万人次,增长20.2%,占出境人数的92.6%。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2008年至2012年转移农村人口8463万人,城镇化率由45.9%提高到52.6%,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为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中国政府于2011年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以及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总目标。国家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格)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更多低收入人口被纳入扶贫范围。2011年全国扶贫对象覆盖人口1.22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2.7%。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比2011年增长31.9%。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2亿元。启动实施了武陵山、六盘山、罗霄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及“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支持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深度贫困问题。2011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85元,比2009年增长40.2%,增幅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水平。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012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39万人。国家编制出台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计划“十二五”期间,完成中西部3万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年均6000个村。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2012年国务院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共扶持229.9万农村贫困残疾人,为86.1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为13.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中国政府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针,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对8个民族省(自治区)转移支付总额为26055亿元,占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由24.3%提高到25.7%,同时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及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国家编制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将6个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的民族纳入扶持范围,安排专项资金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经济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支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国家制定了促进牧民增收、支持牧区发展的政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成效显著。2005年至2010年,民族8省区贫困人口从2338.4万人减少到1304.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6.5%下降到7%,比全国同期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快了近5.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2009年以来,围绕“住有所居”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两大主题,在推进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努力通过发展商品房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的同时,中国政府把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列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2008年至2012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800多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200多万套。到2012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31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2.5%左右。此外,全国还有近5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12年底,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2.9平方米和37.1平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加2.8平方米和5.5平方米。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了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积极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经济的持续平稳增长为保障就业提供了条件。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公民工作权。2008年至2012年,累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973亿元,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2800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30万人。2012年,在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上年末持平。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比上年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长3.0%;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长5.4%。国家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8.5万个村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带动2800万农民就业。2012年,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32.9万人;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达到444.8万;1770.3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2011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约2200万人次。2012年,中央财政支出就业专项资金454亿元,用于支持落实相关促进就业的政策。2010-2012年,农业部依托“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开展农业技能培训,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培训补助资金33亿元,培训农民930万人次。保障劳动者各项基本权利。国家先后修改了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工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12年9月,全国建立基层工会组织266.6万个,覆盖企事业机关单位616.6万个,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34.9%和42.8%,其中非公经济组织工会组织185.5万个,较2009年增长47%。工会会员达2.8亿人,较2009年增长16.7%,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会员达1.6亿人,较2009年增长16%。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获得公平报酬的权利。截至2012年9月,全国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2.8万份,覆盖企业308.2万家,覆盖职工1.5亿人,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140%、241%和142%。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41.2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805.5万人次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全国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22%。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07年的24932元增加到2011年的42452元,年均增长14.23%;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18199元增加到2011年的24556元,年均增长16.16%。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安全。中国重视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安全。近年来,国家努力构建完善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体系,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迄今,中国共21次获得联合国人居奖,有7个项目获得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有30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398个项目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11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供水量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6%。截至2012年底,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已经覆盖全部省,共设立水质监测点近3万个。2010-2012年,全国累计解决了1.72亿农村居民和230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以来,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8万座。国家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
本文标题:《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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