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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第二篇财政总预算会计
第二章财政总预算会计概述•【学习目标】•1.了解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五级体系;•2.掌握财政总预算会计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3.了解影响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的重要会计法规;•4.理解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不同会计主体;•5.掌握权责发生制的适用范围。案例导入:部门预算公开•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年初的预算安排为12.43万亿元,1至11月财政支出10.49万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17.9%。2012年收支总预算393018.94万元,比2011年增加132890.03万元。4月23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公布了2012年部门预算。2012年,财政部收支总预算逾39亿元,与2011年相比,同比增长近34%。那么,财政总预算会计如何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些收入、支出及其形成的资产、负债、净资产?财政预算会计与部门预算之间有何关联?第一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体系与任务•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活动,是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政总预算以及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一门专业会计,是与企业会计相并列会计学两大分支。•广义的预算会计体系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国库会计及拨款会计。•狭义的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组成。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体系•我国总预算会计体系也括五级:•(1)中央政府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2)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总预算会计;•(3)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局设立市(州)财政总预算会计;•(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财政局设立县(市、市)财政总预算会计;•(5)乡、民族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三、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任务•1.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事务•2.调度财政资金•3.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4.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工作•5.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第二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基本假设、核算基础及一般原则•一、会计基本假设•(一)会计主体•财政总预算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而不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二)持续运行•持续运行是假设各级政府的业务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能够持续不断地运行下去作为组织正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前提。•(三)会计分期•财政总预算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讫日期为准。•(四)货币计量•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外币收支的,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记账。二、会计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事项有:•1.预算已经安排,由于政策性因素,当年未能实现的支出;•2.预算已经安排,由于用款进度等原因,当年未能实现的支出;•3.动支中央预备费安排,因国务院审批较晚,当年未能及时拨付的支出;•4.为平衡预算需要,当年未能实现的支出;•5.其他。•除此之外其他事项均不得采用权责发生制。•采用权责发生制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时,平时不作账务处理。待年终结账,经确认当年确实无法实现财政拨款,需结转下一年度支出时,应借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暂存款”科目;下年度实际支付时,借记“暂存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三、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二)合规性原则•合规性原则是指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三)完整性原则•完整性原则是指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周转金等,都应当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四)一贯性原则•(五)及时性原则•(六)可理解性原则•(七)专款专用原则•专款专用原则要求凡是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第三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一、影响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的重要会计法规•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2.2001年开始执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要求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表。•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成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净资产部分科目明细分类核算的重要依据。•4.2007年实施的《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在增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5.2009年3月13日实施的《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要求在增设“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6.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涉及有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要求增设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科目。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表三、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该根据有关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科目使用说明使用。不需要的可以不用,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有关制度已有规定外,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各级总预算会计不得随意变更或打乱科目编码。•总预算会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本章小结•我国中央,省、自治区,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局设立市(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民族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五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我国目前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体系是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为基础,经由《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会计核算的通知》、《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涉及有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法规修订、补充和完善的结果。问题思考•1.列举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构成。•2.列举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五级体系。•3.财政总预算会计能否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列举其适用的各种情况。•4.列举20个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
本文标题:第二篇财政总预算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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