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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有历史地理学专业知识和独立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等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科学研究人员及有关党政部门、企事业文化单位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开拓进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历史地理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3、身心健康。二、研究方向1、历史环境变迁与重建2、历史人文地理3、区域历史地理4、历史城市地理三、培养年限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5年。四、课程设置本专业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每门专业课程均须编写教学大纲,同时要选好主要参考书。(一)必修课程包括两部分:1.公共学位课:7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除英语外,也可选修日、俄、德、法语),4学分2.专业学位课:15学分(1)历史地理学理论,60课时,3学分(2)历史自然地理,60课时,3学分(3)历史人文地理,60课时,3学分(4)历史地理文献学,60课时,3学分(5)历史经济地理,60课时,3学分(二)选修课程一般要求选修1—2门,2—4学分(1)历史文化地理,30课时,1.5学分(2)历史城市地理,30课时,1.5学分(3)区域历史地理,30课时,1.5学分(4)历史人口地理,30课时,1.5学分(5)历史乡村地理,30课时,1.5学分(6)历史环境复原方法,30课时,1.5学分(7)目录学与文献利用,30课时,1.5学分(8)历史地图学,30课时,1.5学分(9)古都学概论,30课时,1.5学分(10)环境史,30课时,1.5学分(11)中国经济史专题,30课时,1.5学分(12)历史地理信息系统,30课时,1.5学分(三)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必修环节)1.实践环节:4学分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加强实践环节。实践内容包括教学实践(面向大学本科生或本专业低年级研究生,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主持课堂讨论等)、科研实践(参与具体的科研项目研究等)、社会实践或调查等。硕士生教学实践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执行。参加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四周。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度下学期。实践环节一般不得免修。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学分结合中期考核,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有关研究领域或研究专题的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2学分。3.学术活动:2学分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认真参加不少于8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写出有关学术活动的摘要、笔记或体会,经导师和导师组考评同意,可获得2学分。五、课程学习和考核1、学分基本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不少于34总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科研训练、开题报告等。其中必修课(含必修环节)不少于30学分。所有学分均应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2、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选修课原则上也要求考试。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科研报告等。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通过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导师及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方能取得学分。3、硕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本硕士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六、中期考核和科研成果要求硕士研究生最迟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参加由本硕士点所在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对每个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训练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办法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执行。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开题报告并进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论文达到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七、培养方式1.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每位学生所修的学位课程(即必修课程)由导师指定。3.每位学生所修的选修课程由学生本人与导师协商确定,在导师指导下,可在下列范围内选择:(1)本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2)本专业所在一级学科中其它二级学科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3)本校其它学科所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4.硕士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全面考虑,合理安排。要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送交个人培养计划;学位课程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填写的课程执行,否则,所修课程不计算学分;选修课程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需要做出适当调整。对未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跨学科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是否补修某些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由导师按需而定,但不计学分。八、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硕士生至少用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撰写论文。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先由硕士生进行自检自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是否符合规范,再由指导教师进行学位论文审查。导师审查通过后,由本专业硕士点所在单位组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师对论文进行预审读。预审读后,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编排印制,经本专业硕士点所在单位审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按《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为了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组织学位论文预审读、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本文标题: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环发中心历史地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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