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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总工地测科长审核编制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第一章总则为切实贯彻《煤矿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使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与2017年度风险辨识结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达到一旦发生事故,能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并进行迅速抢救之目的,经有关部门共同分析研究,特编制《2017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本措施要求2017年度把矿井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切实负责,搞好业务保安,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了做到安全工作严格把关,该年度的“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要在矿长和总技术管理人员的领导下,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科室、区、队领导负责带头认真学习,并监督贯彻执行,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以实现我矿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节矿井概况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苇园沟村境内,距登封市16公里,是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井田东西长1650m,南北宽300-800m,井田面积0.767km2。主要开采二1煤层,平均煤厚4.2米,煤层倾角8-12°,保有地质储量166.25万吨,可采储量65.28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确定生产能力13万吨/年,服务年限3.4年。矿井为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81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1m3/min,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类型,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50m3/h,最大涌水量100m3/h,实际正常涌水量15m3/h,最大涌水量30m3/h。矿井开拓方式采用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三立井为主井、副井、风井,其中主井井深142m,井筒直径3.8m,凝土浇筑,井筒装备有2.0t双箕斗,内设梯子间,兼做矿井安全出口;副井井深138m,井筒直径3.0m,凝土浇筑,井筒装备有1.0t单罐笼;风井井深128m,井筒直径4.2m,凝土浇筑,井筒内设梯子间,兼做矿井安全出口。矿井目前有一个21091回采工作面(整体顶梁悬移支架支护)和一个掘进工作面(21071上付巷掘进工作面)。第二节矿井事故地点及原因根据本年度采掘生产安排,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如下:1、冒顶事故:(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架设,达不到质量标准,可能发生冒顶事故。(2)采掘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控顶距超过规定,空顶时间过长,可能发生冒顶事故。(3)巷道长期失修或修理巷道违犯《作业规程》规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4)采掘工作面如果遇老巷或过联眼、地质变化带、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发生冒顶事故。(5)工作面煤层倾角相对较大,且煤层赋存不太稳定,在地质变化区段,回采时因措施不当或违犯《作业规程》开采,可能会导致冒顶事故。(6)两个工作面在回采时因初次来压或周期来压时,集中应力增大而采取措施不得当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7)工作面使用失效支柱或劣质坑木不符合《规程》之规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8)端头支护无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规定违章作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9)采面收尾时,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应力集中,造成冒顶事故。2、瓦斯事故:(1)若风门管理不善导致风流短路或CH4监测手段程度低,可能发生瓦斯事故。(2)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聚积遇火时,可能发生瓦斯事故。(3)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129、条规定可能发生瓦斯事故。3、火灾事故:(1)地面设施未按有关消防制度执行而引起火灾事故。(2)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3)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接时,由于措施不到位或工作不负责任而引起火灾事故。(4)采面掘进中如果工艺循环不合理,煤层赋存不稳定导致回收率低、空区丢煤,引起火灾事故。(5)放炮使用失效炸药,放炮后没有完全爆炸,导致火源或引起瓦斯爆炸。(6)各机电硐室如果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管理不当或废油等易燃品处理不及时,可能引起硐室机电火灾事故。(7)井口验身制度不严,入井人员携带火种或其它易燃品,可能引起火灾。(8)井下电器设备失爆或电缆老化、主要机电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妥引起火灾。(9)入井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10)由于不按放炮规定和放炮说明书放炮,如放明炮、糊泡、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放炮等不符合规定进行放炮引起火灾。4、水灾事故:(1)由于长期开采造成地面蹋陷、裂缝,在汛期来临,河水灌入老采空区后发生倒罐造成淹井事故。(2)雨季高峰,洪水从地面裂缝中流入井下时,也有可能发生淹井事故。(3)工作面掘进过程中,由于未执行先探后采,先探后掘的原则而造成突水事故。5、煤尘事故:(1)防尘设施不齐全,采掘面回风巷和煤炭各转载点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2)防尘设施不齐全,溜煤眼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3)防尘设施不齐全,总回风巷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第二章矿井灾害事故预防计划第一节预防顶板事故1、加强采、掘、修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之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结算,以提高工程质量的合格率。2、回采工作面使用的坑木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支柱设计要求值。3、回采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工艺流程作业。4、坚持回采工作面上回风巷和下机巷20米范围必须有支护质量符合要求的超前支护,防止由于采动和超前集中应力影响而造成冒顶堵塞巷道,造成回风不畅通。5、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炮眼位置、深度、倾角、装药量、封泥长度、起爆方法等进行装药放炮,对不能进行放炮的作业场所坚决不准进行放炮作业。6、对顶板支护要做到及时,出现歪棚随时修好。顶板破碎时,压力过大地段,应及时打点柱、抬棚等措施后及时维修。7、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采面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超前距、放顶煤、以及风、机巷滞后采面距离之要求。8、回采工作面通过老巷或跨巷回采时,首先对工作面进行调斜,防止压力集中,有利于顶板管理,控制集中应力。9、底板较软时,支柱必须穿木鞋,防止支柱下沉,增加相邻支柱支撑力。10、坚持“敲邦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采掘工作面邦顶必须打紧、背牢,不准出现空漏。特殊情况要增设临时支柱,上、下安全出口要加强特殊支架支护,放顶前要加固工作面支架。11、准确掌握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时间,在此时间内必须有专人负责顶板管理,并严格检查工作面支护质量,确保有效控制顶板活动。12、特殊作业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专门安全技术补充措施,特别是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工作面收尾等。13、回采工作面加强迎山管理,必要时支架之间应增加连接防倒设施或调整工作面倾角,增加支架在倾斜方向上的稳定性,防止倒架造成事故。14、跟班技术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检查每班不得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冒顶事故发生。15、加强端头支护,严禁随意更换已用力的支柱。更换支架前必须先将新支架打紧背牢后,方准拆除已用力支架。16、在采面支护过程中,应严格坚持支架的切顶线保持一条直线,以利迅速切断直接顶,减少集中应力对采面的影响。17、在初次放顶前,成立以矿长为首为“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加强对初次放顶工作的领导和指挥,确保采面初次放顶工作安全顺利进行。18、工作面要坚持放顶煤回采工艺,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操作,工作面倾角控制在25度以内,要加强支柱迎山、柱窝、初撑力和防倒措施,防止因此而造成冒顶事故。19、采煤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20、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柱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21、工作面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2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8条至68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风险辨识评估与监测1、危险源评估我矿目前处于隐患整改状态,由于煤矿建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各种自然灾害较多,危险源在各个施工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一般危险源各项施工目普遍存在,重大危险源(能导致火灾、爆炸、水害、坠落、片帮等重大事故的危险源)。2、危险源的监测与管理结合我矿2017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共辨识出重大安全风险9条,分别为21091采煤工作面过老巷,老巷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采掘工作面下隅角瓦斯积聚;21071掘进工作面未进行超前探放水作业,造成老空水涌出;21091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损害、过负荷、短路产生电火花有可能造成机电设备火灾事故;21091工作面正式生产后上下副巷煤尘过大,可能造成煤尘积聚;21091工作面由于长时间停工停产可能造成工作面大面积空顶、片帮,易冒顶;21071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工,支架大面积失效,易冒顶;11采区轨道巷、21采区轨道运输平台处小绞车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或刹车系统失灵;副井口防坠器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防坠器失效并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加强管控措施的监督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第三节预防瓦斯事故1、继续坚持贯彻执行煤炭部的两个《条例》和主管部门的有关部门指令、文件等,树立干群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觉悟。首先健全安全、通风及专门档案机构,配齐有关人员,加强安全领导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通风、安监、生产、技术、机电等各职能管理职责。2、加强对工人瓦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管理素质,增强工人对瓦斯事故的认识和矿井的抗灾能力。3、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合理布置通风线路,提高有效风量率,合理分配风量,保证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有足够符合《规程》要求的风量。4、正确合理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和各个硐室有足够的新鲜风,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风路、风速要及时调整,完善掘进工作面装备系列化。5、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凡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逐步配齐自救器,增强矿井抗灾能力。6、巷道贯通严格按照《贯通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之有关规定执行。7、搞好机电设备标准化,保证机电设备完好率,严禁失爆电器入井。8、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情况下作业。9、巷道接近地质变化带、采空区及老巷前,必须加强有害气体检查,杜绝瓦斯超限作业。10、各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1、加强通风管理,在制定掘进巷道作业规程时,合理确定风量、断面等有关技术参数,保证掘进期间和以后的通风服务需要。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风筒严禁有漏风现象,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分班挂牌管理制度。12、巷道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清理。保证通风断面,回采工作面上付巷、下付巷要架设超前支护不少于20米。13、瓦斯检查员应尽职尽责,对每班的瓦斯浓度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不得少于8次,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填写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不准空班、漏检、假报数据。工作面CH4浓度检查必须执行“三对照”原则。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瓦斯日报及时报送矿长、矿总技术员审阅。1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有损的通风设施必须及时修理,严防风流短路。15、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区域停风时,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维修等作业。1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体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以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1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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